每個中年人都擁有過青春,就像各個國家有各個國家的國歌。
有人的青春是第一支煙,是初戀,是喝酒打架,是撞球網吧,是愛華walkman裡的麥可傑克遜,我的青春,是一件佐丹奴襯衫。
我曾經以為,青春永遠不會消逝,除非我自己同意變老,否則的話,世界將會永久地維持它的面貌。比方說,每一條步行街都要有佐丹奴專賣店,是世間顛撲不破的真理,直到天荒地老,宇宙毀滅。
十八歲之前,我完全沒有品牌的概念。我家在廣東一個小縣城,米街已經不賣米,買衣服卻還是去布街。在這條短短幾十米的街上,我買過廣州牛仔褲、格子襯衫、印著很大漢字的短袖,還有一條KOF裡八神庵穿的那種褲子,兩邊膝蓋連著一條帶子,我把它拆掉,才敢穿去學校。說起來,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不盡興的cosplay。
後來讀了大學,在深圳,我有兩個室友,鵬少來自肇慶雲浮,Gary是深圳本地人。鵬少的定位是雲浮首富,他爸爸攜司機開著一輛加長奔馳,長途跋涉到深圳,帶我們去吃麥當勞。
鵬少有一塊塑膠手錶,透明背蓋,他讓我猜這塊表多少錢。我遲疑地說,一百五?
鵬少哼了一聲,這是Swatch,瑞士的。
我永遠無法忘記,他在念出這個單詞時,那種自豪、睥睨的語氣。S~wa~tch,多麼優美,多麼具有魔力的發音。
Gary也有一塊小小的金屬表,後來他告訴我,是十八歲生日時他爸爸送的。一萬八,或者是兩萬二,我記不清了。當時我完全無法置信,世界上怎麼可能有那麼貴的手錶?
那是在2001年。
成為一個中年人以後,我也擁有了幾塊瑞士產的手錶。但是,我永遠無法像鵬少一樣,充滿自豪地念出它們的品牌。清晨的粥勝過深夜的酒,落地時撿到的霰彈槍,遠比決賽圈的AWM好。長大以後,手錶就只是手錶,鵬少腕上的那一塊,是他飛揚跋扈的青春。
說回佐丹奴。
那個時代,消費主義還處在初級階段,佐丹奴、IPZONE、以純、班尼路,就是我們能接觸到的一線品牌;Nike和Adidas,則是富家子弟才穿得起的超一線。至於什麼LV、Gucci,比銀河系中央的人馬座A還要遙遠,根本聞所未聞。
奇怪的是,我明明買過很多件佐丹奴,現在回想起來,卻根本不記得都買過些什麼。就好像青春是由無數的細節構成,如今我唯一能確定的,也只有自己曾經年輕過。
前兩天晚上,我跟十幾個來自天南地北的年輕讀者聚會,我們先是去吃燒烤,然後又去唱K。不,我不是想說他們唱的曲目我都沒聽過,所以唱不到一起;畢竟張學友永遠不會過時,而我懸疑小說界陳奕迅的名號,也絕非浪得虛名。
我們唱到一半,來了個不速之客,是我小學時代的哥們。他在附近開某個商業組織的年會,喝多了,把錢包連同身份證都掉了,準備來找我蹭一晚酒店。
他來的時候,身披一條大紅色的圍巾,年會時發的,樣子很可笑。我跟大家介紹,這位是我發小,以前每年都會一起去川藏徒步。他就把圍巾摘下來,當作是一條哈達,捧著送給我。
退房的時候,我們不約而同把它落下了。
現在想起來,同樣顏色、同樣質地的圍巾,我在佐丹奴也買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