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詩文中,有不少表現他豪奢性格的篇什和句子。例如,他26歲時寫的《對酒》:「葡萄酒,金叵羅,吳姬十五細馬馱。青黛畫眉紅錦靴,道字不正嬌唱歌。玳瑁筵中懷裡醉,芙蓉帳裡奈君何!」詩中描寫了他在南京的冶遊情形,十足一個紈絝子弟的做派。30歲時寫的《上安州裴長史書》中,李白自曝早年在揚州一帶遊逛時的仗義疏財:「曩昔東遊維揚,不踰一年,散金三十餘萬,有落魄公子,悉皆濟之。」36歲時寫的名詩《將進酒》,「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主人何為言少錢,徑須沽取對君酌。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銷萬古愁」,更是給人揮金如土的感覺。
大概正是根據李白這些詩文,後人得出了李白出生於富商家庭、出手闊綽之類的結論。《新唐書文藝傳》徑直引用李白自己的話,說他「輕財重施」;郭沫若《李白與杜甫》斷言李白的父親是富商,「李客必然是一位富商,不然他不能夠攜帶著那麼多的人作長途羈旅。他入蜀以後,把李白養成了一個漫遊成癖,揮霍任性,遊手好閒,重義好施的人,也足以證明他是一個商人地主。」當代著名李白研究專家安旗先生也說李白「確為富商子弟」,並且認為李白一生不少時間客居金陵和揚州,「也跟他富商出身有關」。
如今相信這種說法的人不在少數。
但是,在閱讀大量相關文獻、仔細品味李白的詩文作品之後,李白可能出生於一個並不很富裕的家庭。我的證據有很多,限於篇幅,這裡只列舉其中的一部分:
首先是李白的自述材料。李白「從叔」李陽冰《草堂集序》和範傳正《唐左拾遺翰林學士李公新墓碑》、《新唐書》本傳等文獻,均說李白是梁武昭王李暠九世孫,李白自己在《上安州裴長史書》中也說「白本家金陵,世為右姓」。總之都說,李白乃望族後裔。但是,這些都跟李白已經沒有實際關係。李白在34歲時寫的《與韓荊州書》中,有這樣一句話:「白隴西布衣,流落楚漢……」。語氣上,絲毫沒有「富豪」財大氣粗的豪情。在《上安州裴長史書》中,李白講述了一個親身經歷的悲慘故事:李白年輕的時候,跟四川老家的好友吳指南一起去古楚地(今天湖北湖南一帶)遊歷。不料,在遊覽洞庭湖的時候,吳指南病死了。李白於是素服慟哭,如同死了骨肉兄弟。夏天炎熱,屍體腐壞了,李白還趴在屍體上哭泣,路人聽了,都為之傷心……數年後,李白回到湖邊權殯處,找到吳指南遺骸,將其背回之後,「遂丐貸營葬於鄂城之東」。請注意,李白說的是「丐貸營葬」。富商之子,遷葬一個朋友,那裡用得著乞討借貸呢?
其次是李白的生平經歷。《唐詩紀事》轉述東蜀楊天惠《彰明逸事》記載,有宋人在李白故裡調查李白故事,得知李白小時候曾經應聘做過本縣小吏。眾所周知,小吏身份低下,富豪子弟是不會願意去應聘的。更為重要的是,李白於27歲那年,在安陸入贅許家。許家雖是名門之後,妻子是宰相許圉師的孫女,但是,入贅在那個年代決不是一件體面的事情。《漢書賈誼傳》:「家貧子壯則出贅。」顏師古註:「贅,質也。家貧,無有聘財,以身為質也。」王先謙補註引如淳言:「淮南俗,賣子與人為奴,名曰贅子。三年不能贖則為奴,主家以女匹之則為贅婿。」可見,只有窮家子弟才會願意做上門女婿。其實,李白本人也在詩文中透露出了無奈苦悶的心情。例如,《少年行》:「遮莫姻親連帝京,不如當身自簪纓」。《鄴中贈王大》:「投軀寄天下,長嘯尋豪英……富貴吾自取,建功及春榮」。可能是許氏病逝,十餘年後李白帶著孩子離開安陸,移家東魯,不久,續娶劉氏。
有人推測,李白的再婚,可能是為解決衣食問題。唐王朝為增加人口,減少鰥寡,詔令地方資助婚姻,作為政績考核。唐代跟其他朝代一樣,也有授田制度。開元二十五年令:入籍丁男給永業田二十畝,口分田八十畝,黃小中丁男女……各給永業田二十畝,此外還有院宅地。後來跟劉氏離婚,是因為劉氏嫌棄李白貧窮。所以當李白得到朝廷徵召入京的詔令時,就會感到揚眉吐氣。有詩為證:「會稽愚婦輕買臣,餘亦辭家西入秦。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南陵別兒童入京》)。李白死後,留下一兒二女。李白一個生前朋友的孫子範傳正利用做宣州、池州廉訪使之便,經過三四年的尋訪調查,找到李白孫女二人,「一為陳雲之室,一為劉勸之妻,皆編戶甿也」,「衣服村落,形容樸野」。自言:父伯禽於貞元八年不祿而卒,兄一人,出遊一十二年,不知所在。如果李白的父輩是富商,那麼,後來是怎麼敗落的呢?需要有合理的解釋。
再次,李白詩文透露出的信息。漫遊東魯期間,一個叫逢七郎的小吏贈送「鬥酒雙魚」,李白讓孩子把魚做成生魚片,跟小吏吃喝一通,事後還寫了《酬中都小吏攜鬥酒雙魚於逆旅見贈》一詩,稱該小吏為「山東豪吏」。倘若李白真是富商子弟,即使這個時候已經家道衰落,一個小吏贈送一瓶酒、兩條魚,不應該如此激動興奮。縱觀李白詩文,誇張藝術隨處可見。他27歲左右作《代壽山答孟少府移文書》說自己是「巢由以來一人而已」,33歲作《送戴十五歸衡嶽序》雲「白自謂德參夷顏,才亞孔墨……」。說廬山瀑布是「飛流直下三千尺」,北方雪花是「燕山雪花大如席」。李白自己早有自知之明,20歲作《上李邕》:「時人見餘恆殊調,見餘大言皆冷笑。」安旗先生認為,李白《上安州裴長史書》「散金三十餘萬」之「金」即「開元通寶」,推測「三十萬」為誇大其辭。但是,他也斷言:「……李白之確為富商子弟。」認為李白一生常客居金陵及揚州,也跟他富商出身有關。安旗先生這樣推測,是因為他心裡只把李白的「三十萬」打了三折左右,認為實數當為十萬。其實,按照李白誇張藝術的比例,「三十萬」實際上為三萬、三千也是不無可能的。
此外,一些零星文獻記載也可供參考。例如,範傳正《唐左拾遺翰林學士李公新墓碑》說李白父親李客「高臥雲林,不求祿仕」。「高臥雲林」,很難用於形容一個成功商人。
也許有人會問:如果李白像你所說的,不是出生於富商家庭,那麼,他學劍,學道,飲酒,作詩,到處旅遊,拜訪名人,從小到大,可以說一天正經工作也沒有做過,一個月正經薪水也沒有領到過,他的錢是從哪裡來的?他憑什麼養家餬口?
我們雖然懷疑李白不是出生於富商家庭,但是也沒有否認李家可能是薄有財產的人家。另外,請不要忘記如下六個事實:
第一個事實,李白生長活動的年代是唐王朝的全盛時期——開元天寶年間。那個時代,社會普遍富裕。杜甫《憶昔》詩描寫最為形象生動:「憶昔開元全盛日,小邑猶藏萬家室;稻米流脂宿米白,公私倉廩俱豐實。九州道路無豺狼,遠行不牢吉日出……」情形有如,一個經濟發達國家,普通家庭的孩子完全有財力實現週遊世界的理想。
第二個事實,那個時代的達官貴人有招待、接濟文士的愛好和傳統。安旗先生指出,《將進酒》「五花馬」「千金裘」泛指名貴之物,並且認為是開元二十三年(735年)李白應邀遊太原時,友人元演(其父親當時為太原留守)所贈。
第三個事實,李白的四次婚姻中,有兩位妻子是前朝宰相的孫女。這兩次婚姻,李白很可能是犧牲了愛情和審美的需求,卻換得了經濟和社會地位的補償。有專家猜想,許圉師的孫女在做李白妻子的時候,年齡已經老大不小。
第四個事實,李白是正式加入道籍之人。他的一生漫遊,大多是尋仙學道,得到道友的資助,乃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那位招待他在太原住了一年時間的元演,就是一位道友。
第五個事實,李白是著名的詩人。在那個全社會都以背誦、創作詩歌作為主要文化消遣的國度,一個著名詩人,是人們爭相款待的對象,所到之處,往往成為宴席上的嘉賓,不愁沒有飯吃,沒有酒喝。
第六個事實,李白生於大家族中。李白又稱「李十二白」,就是說,他在本家同輩中排行十二。可見,李家是一個人丁興旺的家族。家族之中,自然少不了有出息的人,在各地做官,有豐厚的俸祿。因此,投親靠友也能解決一部分生活問題,雖然這當中也會遭遇不少的白眼。李白彌留之際和死後喪葬,是由從叔李陽冰照顧、安排的;李白初到山東,曾遭到族叔「汶上翁」的嘲笑和不屑。
李白之所以喜歡在詩文中作「豪奢語」,主要是性格使然,而不是出身使然。出身於普通人家者,不少人喜歡吹牛說大話;而出身於富貴人家者,往往反而喜歡哭窮扮低調,比如杜甫。
許多人以為李白一生過得瀟灑富足,而杜甫卻總是缺衣少食。這個印象是嚴重不符合事實的。杜甫一家固然因為戰亂吃過不少苦,但是他祖、父皆是朝廷命官,母親是當時望族清河崔氏的大家閨秀,妻子也是朝廷官員的千金,他家在洛陽、長安兩地都有田產,薪水豐厚的親戚朋友不少,他們多曾給予杜甫切實的幫助,杜甫本人也實實在在地從朝廷領過幾年薪水——一句話,杜甫一生的經濟收入,比李白要可靠、穩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