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田女士在嵊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員的協助下,以田女士換購的硬金手鐲出現坑洞為切入點展開調解,最終,商家同意給田女士更換一款標價6000多元的黃金手鐲,並退還了800多元的差價。
今年年初,消費者田女士在嵊州吾悅廣場某品牌金飾店參與老顧客金飾換購優惠活動,用之前在該店購買的舊黃金手鐲換了一隻新的K金手鐲。後從該店店員處得知,K金首飾之後無法再換購其它產品,而黃金和硬金首飾是可以一直參與換購活動。田女士便於4月23日補了2000多元差價重新換了一款標價7000多元的硬金手鐲,沒想到第二天這隻手鐲便破了4個洞。田女士立即前往該店進行交涉,要求換成另一款標價6000多元的黃金手鐲,卻被告知只能換購價格更高的手鐲,田女士對此不認可,遂撥打投訴熱線求助。
事後,田女士向市市場監管局、市消保委進行了反映。市市場監管局、市消保委工作人員立即聯繫雙方當事人了解情況。田女士認為該店店員此前並未清楚告知金飾換新的具體規則,自己加了錢卻換了一隻破手鐲,現在還得加錢來換黃金手鐲,根本不合理。而被訴方解釋稱,金飾行業內換購活動普遍要求置換比舊金克數更重的產品,相當於是一種行業慣例,店員以為田女士對此有所了解才沒有進一步的說明。
嵊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本案的關鍵點其實在於那副第二天便出現破洞的硬金手鐲上。根據《浙江省黃鉑金飾品和珠寶玉石飾品「三包」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黃鉑金飾品和珠寶玉石飾品自售出之日起10日內,出現『外觀有肉眼可見的砂眼、暗縫或斷裂縫的』消費者可選擇退貨、更換、修理。」田女士遇到的情況符合此退、換貨標準,並且,該硬金手鐲是田女士用舊黃金手鐲補差價換購的,因此,支持消費者更換黃金手鐲並退差價的主張。
【來源:浙報融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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