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公司7年了,每個月12000的工資,沒想到周一上班,竟被HR喊到會議室,公司要裁員,HR說我是老員工,希望起帶頭作用,理解公司難處,還可以找機會尋找下一家公司,這樣不算辭退,以後也方便。
我算是聽明白了,HR的意思就是希望我自己離職,趕緊找到下一份工作。其實很簡單,這樣就需要給賠償金了。
這我就不樂意了,我直接攤牌:裁員沒問題,把我的賠償金給我就可以了,一個月12000,7年,N+1就是8個月,9萬多,給我9萬就行,我立馬籤字。
HR聽了之後表示,需要跟老闆申請,我也能理解,HR就是老闆的執行者,她做不了主。
接下來的一周,我依舊是每天按時上下班,工作也是按照平時那樣去做,就是當做什麼都沒有發生一樣。
一個禮拜後我看沒動靜,就去問HR,裁員的事情怎麼樣了,賠償金老闆同意了嘛?
結果HR竟然打馬虎眼,賠償?什麼賠償?
我直接怒了,看來我不打12333投訴一下,你們真把我當傻子啊!
你作為HR,裁員不給賠償金?難道你還想非法裁員進行2N的標準賠償嗎?要是這樣,我就正常上下班了,當沒發生過
HR只好換了口氣,今年公司虧欠,能發工資就不錯了,你也要理解公司啊。
「那麼誰來理解我呢?我沒了工作,全家喝西北風啊?而且我都讓步了,9萬我就籤字,剩下的我都不要了,你們還要怎麼樣?」
HR只好又去找老闆匯報。
過了一天,HR拿著協議過來了,還冷嘲熱諷到,看老闆對你多好,竟然容易了你的要求,趕緊籤字吧!
我一看,上面寫了主動離職。我一下子就不樂意了,直接把協議撕了,當我傻子嗎?籤字主動離職,一毛錢都沒有了。
接下來我幹了幾件事。
每天按時上下班,甚至還把我的手機錄像開著去打卡上下班,系統打卡記錄我都截圖保存。進入工位後,會拍一點辦公室攝像頭,下班的時候備份到自己的電腦。
準備了一隻錄音筆,以防萬一,對於工作群,我還專門問老闆,為啥被踢出群了,其實他不回答無所謂,重點是我問過了。
然後看工資,正常發放,那麼我就當作啥也沒發生,就是上班,下班,跟著耗。
這一次,我是鐵了心,要辭退,一分錢都不會退讓,否則,堅決不籤字!
關於裁員辭退的問題,下面幾點一定要知道:
1. 一般裁員賠償金標準是N+1,違法裁員則是2N的標準。這是最基本的,好的外企裁員會給N+3或者+5等等,比如甲骨文,三星等等。
而我們老闆想一分錢都不給,甚至還挖坑給我跳,弄了一個主動離職的協議想讓我籤字,簡直太黑,所以籤字一定要慎重。不能盲目。
2. 賠償金到底怎麼計算基數呢?其實需要參照員工在此之前的12個月全部工資性收入的平均值。比如獎金,13薪等等,要考慮。
3.裁員需要提前通知,只要我還在公司一天,那麼公司就得付一天的工資,而且社保還要繼續繳納,一直到最後一天。
4. 主動離職的協議,或者降薪調崗的選擇,千萬不要隨便籤字,到時候你都不知道什麼時候自己放棄了應有的權利。
籤了字,可能一分錢都沒有了。
5. 辭退需要辦理退工手續,有了這個,你才可以領取失業金,這個跟離職證明是不一樣的,不能忘記。
否則你的失業保險,感覺就用不上了。
6. 關於仲裁,一般來說,仲裁是不需要費用的,甚至訴訟也只需要10塊錢。
但是這裡面涉及到一個舉證的問題,比如攝像頭的內容,打卡記錄,工作郵件等等,記得要留存。
另外就是自己要綜合考慮,自己要權衡,很多時候需要的是時間成本。
要考慮自己到底有沒有把柄,公司可以合理合法地把你開除,所以說話做事情還是要注意。
另外就是一個值不值得的問題,仲裁能夠拿到多少錢,你的時間成本到底好不好的起,公司到底怕不怕仲裁,會不會上訴等等,以及你是否能夠耗的過公司。
其實有時候不是因為錢,而是不爽要出口氣,量力而行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