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節一:
在這部《我不是藥神》的一部電影中,主要講述的是一名為程勇的人從印度走私便宜的「假藥」賣給國內的白血病病人。雖然違法,但該藥藥效肯定,挽救了不少白血病患者的生命。但最終因販賣假藥,程勇入獄。
全片圍繞「印度假藥」和「正版藥」展開敘述。那什麼是「印度假藥」,什麼又是「正版藥」呢?為什麼「正版藥」貴出天價,而「印度假藥」卻如此便宜?為什麼「印度假藥」在印度是合法的,而在中國確是禁售的呢?首先,我們先來理清楚「正版藥」和「印度假藥」究竟是什麼。「正版藥」,又名「專利藥」,是指申請專利的新化合物單體藥,在專利期間,只有擁有該藥品專利或取得專利授權的公司才能生產。專利藥的上市,是需要花費巨大的人力、物力和時間的,包括前期不斷地篩選藥物來尋找可能有用的化合物,之後大量的測試來檢測其穩定性,還有必不可少的臨床試驗以觀察療效、不良反應等等。
專利藥的研製,可能要花費十年或幾十年的時間,結果卻不一定成功。影片中程勇走私的「印度假藥」,和我們通常所說的「假藥」是完全不同的。傳統意義上的假藥是指不良商家銷售的完全沒有治療作用的保健品或普通的抗生素,它只會耽誤病情甚至加快疾病的進展,如影片中張長林所賣的假藥。而「印度假藥「,其實是」仿製藥「,是指專利藥品的化合物專利到期後,其他廠家所生產的和專利藥化合物一模一樣的藥物。仿製藥的生產也是有簡單的申請步驟的,需要證明它和專利藥具有一樣的化合物/相同的生物等效應和有效性。但是,仿製藥一般不需要進行前期的研發和臨床實驗,其成本遠遠低於專利藥。其實,簡單來說,專利藥和仿製藥的關係類似與書籍的正版與盜版。
個人覺得,電影可以稍微解釋下「專利藥「、」印度假藥「、」假藥「三者的關係,這樣的話可能讓觀眾更能明白情與法的衝突,理解作為警察的曹斌內心的糾結與矛盾。有人說:「生命無價,但是人類科技的結晶,是有價的。」所以,由於投入成本的懸殊,專利藥和仿製藥的價格自然存在巨大差異,付出和收穫總歸是要成正比的。對於患者,藥價高,難以承受;對於研發人員、製藥企業,相比前期的投入,可能價格並不高。
那仿製藥為什麼在印度是合法的呢?
在1970年,印度頒布了《專利法》,規定印度本土企業可以合法地仿製跨國製藥企業的專利藥。考慮到印度特殊的國情,仿製藥的生產、銷售在印度是完全合法的。
情節二:
一位賣保健品的店主,他的家境貧窮,這一天,店裡來了,一位不速之客,想要讓店主走私藥品。店主拒絕了。之後因為店主家裡的父親也生了一個重病,家境又貧窮,連店租都交不起,所以聽這個人說,這種藥叫格列寧只要從印度偷運過來,就可以對他出高價購買。最後店主程勇答應了,從印度偷運來了三箱格列寧藥物,於是向這個呂受益要錢,他交不出。原來他也是個貧凡人家,他得了一種重病與程勇父親病情相似—白血病,中國正在泛濫這種病,因為德國藥品太貴,所以買不起。也只能通印度沒有通行證的藥品來救命。
於是他們兩開始偷偷的賣藥,藥都賣的非常便宜,但沒有賣出去一個。只好通過病人群主劉思慧,他們偷偷的全賣給了病人,病人們也有好轉。為什麼劉思慧會幫助他們呢?因為呂受益是她的好朋友之一,再加上她的女兒不幸也患上這種可怕病。
最後被警察發現有人偷賣,開始抓捕,終於抓到了程勇是主犯。這部電影的悲催事件是真實的,這是很久以前發生的事情。 讓我感悟到了:人的生命是多麼重要啊! 只要一但生了重病都有可能無法挽回。所以要珍愛生命,愛護身體健康。一但失去了,就沒了第二次。
當然會得這種病有時都是因為沒有養好精神,亂吃垃圾食品。這就讓我更加明白了,人要多喝水才會有源泉的動力,不吃垃圾食品才會有好的身體。
生命是寶貴的,緊緊的抓住它創造輝煌的人生,因為生命只有一次。
《我不是藥神》觀這一場電影的主要內容是:影片的主人公程勇,一個賣走私印度神油店老闆,面臨著爭奪孩子的撫養權與支付不起父親醫藥費的雙重壓力,在隔壁老闆的介紹下,認識了一位慢粒白血病病幾年後,假藥販子了被人舉報。
呂受益沒有藥品而進入急變期,最終不想拖累妻兒,而自殺身亡,程勇幡然悔悟,毅然決定虧本賣藥救助其他病人,雖然最後被抓入獄,但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注,政府針對此情況做出了許多有效措施。在這一部影片中,我看到了主人公如何從一個利慾薰心的老闆變成了一個一心一意救助他人的「天使」,也了解到了慢粒白血病的危害。
最後:
這場電影主要講了人性的覺醒和良心的發現。當我們面臨金錢和人性的選擇,我們應該恪守內心的底線。
在這篇電影當中告訴了我們,即使我不是藥神,但我們依舊用自己微小的力量去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