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一名高三的學生跟我聊天,她告訴我,懷疑自己得了抑鬱症,我問她為什麼這樣想?她說:「我最近在學校的模擬考試中,兩次排名都在下滑,而且我花了很長時間背書,怎麼都背不下來,感到記憶力衰退。晚上總是失眠,每天都對自己的狀態很失望。我很煩躁、鬱悶,經常感到頭暈,無精打採。」
當我問這個狀態持續了多久,她說:「只要考試沒考好,都會產生這樣的狀態,直到下次考好。」
請問大家,你們認為該同學是不是患了抑鬱症呢?先學習本節課知識,文末我再來解答。
很多人對於抑鬱症的認識存在許多誤區,把抑鬱等同於抑鬱症,其實是大家不了解關於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識,才會自己主觀臆斷,把診斷結擴大化,談抑鬱色變,導致自己稍微有點抑鬱情緒,就非常的恐情。其實如果大家學習了剛才我們介紹的一些知識,就不用再擔心自己動不動就會得抑鬱症,可以結自己吃一個定心丸。
但是我們也不能對抑鬱掉以輕心,不當回事,任其自生自滅。否則在這個時候有可能會出現一個漏診的現象。所以當你感覺到了有一些抑鬱情緒,自己應該敏感地發現,並且及時去尋找專業人員和專業機構來進行診斷和治療。因為這種抑鬱情緒還是比較好解決的。但是,如果時間久了,甚至於轉化成了抑鬱症,處理起來就比較麻煩,花費也比較大,也比較浪費時間。所以我們不能掉以輕心。
上一節課講到了抑鬱發作的症狀,只是這些抑鬱發作症狀只是滿足抑鬱症的必要條件之一,抑鬱症還有另外的條件,本節課將會講述抑鬱症的其它條件以及抑鬱與焦慮的區分。
下面我來具體說說抑鬱症與其它症狀的區別。
一、判定抑鬱症的必備條件
患上抑鬱症的必備條件如下:
1.出現重性抑鬱發作(上一節內容中9條抑鬱發作表現佔了5條及以上,並且症狀持續了兩周以上)9條症狀如下:
1.一天中絕大部分時間情緒低落
2. 對日常活動的興趣或樂趣明顯減少
3. 體重明顯減輕或增加,或者食慾明顯減輕或增加
4.失眠或嗜睡
5. 精神運動激越或遲緩
6.疲乏無力,最輕微的活動都需要使盡全力
7.無價值感,或過度的、不恰當的罪惡感
8. 思維或注意力下降, 或猶豫不決
9. 不斷有死亡的想法、 自殺觀念或自殺行為
2.重性抑鬱發作不能用分裂情感障礙、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樣障礙、妄想障礙其他特定或未特定的精神分裂譜系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礙來更好的解釋。(由於抑鬱症只是情緒低落,而這些患有精神性症狀障礙的人,他們的情緒存在上揚、激動的狀態,因此不能讓患有這些疾病的人診斷為抑鬱症,如果不把以上病症區分開來,可能會導致誤診,使得抑鬱症的治療效果不好。)
3.從未有躁狂或輕躁狂發作。(抑鬱症的人情緒很低落,不會狂躁。)
如果你以上條件都滿足,那麼,可以確定你已經患上了抑鬱症,需要及時接受治療了。
也許你會問:「患有抑鬱症不接受治療,能夠自愈麼?」其實是可以自愈的。心理學家統計過,不接受治療的抑鬱症患者多長時間能夠自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