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聽說過bilibili,但若非二次元重度愛好者,鮮有人聽說過dilidili。
近日,B站狀告D站侵害商標權一案公開審理,判決書顯示,D站需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B站經濟損失300萬元及合理費用11萬元。
細心的網友發現,B站也曾「抄襲」了日本網站niconico(N站),同樣有侵權嫌疑。那麼,D站冤嗎?
D站被判賠B站300萬
兩個月前,B站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將D站告上法庭,後者創始人溫某某等人被批准逮捕。最近,這一案件在法院公開審理。
B站方面表示,嗶哩嗶哩彈幕網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經授權可獨自使用4號bilibili商標,而被告D站卻在諸多界面中持續、大量使用與之高度近似的「dilidili」標識,誘使廣大網絡用戶誤以為該網站就是B站或者與B站存在特定聯繫,誘騙廣大網絡用戶使用其侵權網站進行視頻點播。
D站方面則稱,D站域名註冊時間早於上述商標註冊時間,且dilidili源於兒歌《春天在哪裡》中的歌詞,與臆造的bilibili不相似。
據南方都市報消息,此案一審判決為: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相關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並在新浪微博上連續五日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三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萬元及合理費用11萬元;駁回原告其餘訴訟請求。
輿論爭議
D站侵權實錘,然而很多網友卻不服。
不服的原因有兩點:其一,A站、B站、C站、D站都是主打動漫視頻的網站,互相「抄襲」是常見現象,只是B站如今更加財大氣粗罷了;其二,最關鍵的是,bilibili商標和日本的二次元彈幕網鼻祖niconico(N站)商標雷同,要說抄襲,B站也是抄的國外的。
B站和N站的商標有多相似呢?5年前,兩者的logo是這樣的:
或許正是意識到了商標權的問題,B站在2015年對商標進行變動後,才有了如今我們看到的藍色單框小電視商標。
如此一來,B站豈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訊妹覺得,B站和N站商標雷同,雖說明眼人都能看出一些問題,但究竟是否構成侵權,還要看中日兩國法律和智慧財產權協議。
更何況,D站侵權B站的事實,並不會因為B站有侵權嫌疑而改變,這是兩碼事。
如何看待跨國「抄襲」?
在版權意識越來越受到重視的今天,人們對抄襲、山寨的忍耐度越來越低。與此相矛盾的是,在最近一二十年崛起的網際網路企業中,大多都繞不開「抄襲」這一歷史遺留「汙點」。
淘寶和eBay,百度和谷歌,微博和推特……在網際網路「蠻荒時代」,中國對國外,或者說不同國家間的模仿從未停止過。B站和N站都是那個年代的產物。
誠然,這種相互模仿不甚光彩,但我們也應該意識到:在各國法律法規還不健全的特定歷史背景下,誰能佔據先機,用創新去鑄造更穩固的壁壘,不失為一種促進行業繁榮的「自然選擇」。
相比於國內,大多數知道B站的日本人都會給出「B站用戶體驗碾壓N站」的評價,甚至不乏調侃B站收購N站的聲音。我想,這應該是B站青出於藍的最好證明。
總而言之,我們痛惡抄襲,但也無需用現行法律去約束歷史上的「抄襲」;同時,希望D站能吸取教訓,在現有法律框架下潛心提升產品競爭力。
(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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