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級以下的體制內,對於單位和幹部的管理有兩種管理體制。一種是垂直管理,也就是單位在某地,但管理由上級業務部門來管理,我們把這些單位的幹部叫做垂管幹部。一種是由當地黨委政府管理,我們把這些單位的幹部叫做本地管理幹部。我們以縣級為例,縣級的氣象局、審計局、稅務局、自然資源局等都屬於垂直管理的但。那麼,這些垂直管理單位的幹部和本地幹部相比,有什麼區別呢?誰的前途和待遇更好呢?
我們首先來看看經濟待遇。其實單從工資待遇上來說,實行的制度都是一樣的,工資的結構也是一樣的,只要是公務員,垂直管理單位和本地管理的幹部沒有什麼太大的差別。只是經費來源的途徑不一樣。垂直管理單位的經費一般是由省財政統一保障,而地方幹部的這些待遇是由地方財政來保障。
但是有一些獎金補貼上實行的標準是不一樣的,比如以年終獎金為例,如果省裡面是以3萬為基數,那縣裡面垂管單位也同樣是以3萬為基數。而地方管理單位的基數是不一樣的,和自己財政收入掛鈎,有可能高也有可能低。從經費的保障力度來看,垂管單位的經費保障力度明顯要好一些,地方單位的經費保障要弱一些。近年來隨著地方債務加劇,很多縣財政非常困難,職能保工資,有關獎金福利是無法保障的。總的來看,在經濟待遇的保障上,垂管單位的應該更好。
其次去看政治發展前途。可以簡單理解為政治待遇,也就是提拔晉升。應該說垂管單位要比地方管理單位差,為什麼這樣說呢?垂管部門人事任免是由上級部門來統一管理,但由於天高皇帝遠,實際上上級部門對於下級部門的聯繫並不緊密,對下級部門的幹部了解也不多,培養得也不夠。所以在使用幹部上,往往可能更傾向於用於本部的幹部,而不是垂管下級部門的幹部。比如一個縣的環保局幹部要想提拔,往往就只能在本單位提拔,一個蘿蔔一個坑,只有本縣環保局的領導幹部出現空缺才有機會。而如果是本地管理的幹部要提拔,其他單位有空缺也是可以的。很明顯,在政治待遇上、在發展前途上,本地的幹部要比垂管幹部要好。
最後從工作的辛苦程度來看。應該是垂直管理部門的幹部鰲輕鬆很多,因為他們畢竟是垂管單位,雖然說不至於完全不受當地黨委政府的管理,但管理的力度肯定要弱很多。一般來說,垂直管理的部門本來就是因為防止地方政府在某些方面濫用權力,或者是加強有關權力的監督才實行垂直管理,所以垂管單位很少直接參與地方的中心重點工作,當地黨委政府一般也是不會安排垂直管理部門業務以外工作的,所以垂管部門的工作要單純很多。而本地管理部門的幹部,不但要做分內的工作,還要做很多中心的、臨時的工作,比垂管部門要累很多,也要複雜很多,壓力相對也比較大。
綜合以上幾方面來看,垂管單位幹部和本地管理幹部本質上沒有太大的差別。從工資待遇上來看,垂直管理的幹部更好一些,工作更輕鬆一些。但是從政治前途、發展前途上來看,地方管理的幹部可能要更好一些,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