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8 17:0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12月18日20:00第二期第四批蘭州市政府消費券將準時發放
12月17日
記者自蘭州市商務局獲悉
此次發放的消費券使用時間為
2020年12月18日20:00至2021年1月3日24:00
有效期17天
本次消費券類型共有四類
分別是零售券、餐飲券、家電券和百貨券
其中零售券和餐飲券面值分別為20元、50元和100元
家電券和百貨券面值分別為200元、300元和500元
本次計劃發放14.3萬張
總金額1218萬元
其中零售類8.6萬張
餐飲類4.2萬張
家電類0.75萬張
百貨類0.75萬張
活動期間所有在蘭人員均可在線領取消費券。活動期間,雲閃付APP用戶每批均可參與,每人有2次領取機會。本次為電子消費券,統一在銀聯「雲閃付APP」發放。中獎後,消費者可在雲閃付APP「我的-我的票券」中查詢券狀態,由於網絡可能存在遲延,中獎消費券可能會有延遲到帳情況。」 本次活動票券剩餘情況以「蘭州市政府消費券-消費券抽獎區」抽獎頁面可參與情況為準,「獎勵中心」每類票券剩餘張數受網絡遲延、用戶票券刪除及退貨等原因,對顯示的消費券數量更新可能會有延遲。通過銀聯二維碼使用券的用戶,到店消費結帳時,請先告知收銀員使用雲閃付APP優惠券,出示雲閃付APP現場生成的「付款碼」,收銀員掃碼完成支付;或打開雲閃付APP的「掃一掃」,掃描商戶門店「收款碼」完成支付。
據介紹,符合同一設備、同一註冊手機號、同一銀行卡預留手機號、同一銀行實體卡號、同一身份證號或者同一APP帳號等任一條件的,均視為同一用戶。領券後,用戶需使用本人的電子設備、APP帳號、銀行卡、二維碼等親自消費用券。如用戶違反使用規則,收銀員有權拒絕該用戶繼續參與活動。用戶不允許拆單,在收銀臺排隊一次僅可進行一次支付,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隊。如用戶違反排隊規則,收銀員有權拒絕該用戶繼續參與活動。此外,對使用或涉嫌使用違反活動規則或不正當方式套取優惠的用戶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於手機號、銀行卡號、APP帳號等,中國銀聯和商戶有權不予優惠、追回已發放的優惠。
在使用消費券過程中如遇到困難、疑問,可直接撥打95516客服熱線諮詢。
▓來源蘭州日報社全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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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第二期第四批蘭州市政府消費券將發放,你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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