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中華傳統文化的大根大本。所謂孝,最初是從侍奉父母開始。後擴大到愛敬一切人事物不愛自己,父母卻能去愛別人,孝經上說這叫違背道德。不尊敬自己的父母而去尊敬別人,這叫違背禮法。群書治要為政,愛民偏遠。所謂天子者,天下相愛如父子,此之謂天子。意思是說所謂天子是對天下人如同子女一樣愛護,而天下人對他像父親一樣敬愛,這才稱得上是天子。
今天我們就來看看,這樣一位世親,無微不至,待天下人如同子女一樣的天子,漢文帝的故事。漢文帝是愛民如子,廢除肉刑。漢文帝姓劉名恆。是漢高祖劉邦的第三個兒子,在他八歲時高祖已封,他在岱州這個地方做官。他的親生母親叫搏擊,也就是後來的博太后。文帝天性孝順,日日夜夜,侍奉母親都毫無怨言,也從無倦煩的意思。薄太后曾經生病,足足病了三年之久。文帝在床前照顧母親,殷勤備著,睡覺時眼睛也不敢完全閉上。先熬的湯藥必定先自己嘗過,才送到博太后面前。
而他做皇帝後也非常的虛心,懂得反省自身而且知錯就改。那是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有個被人稱為淳于公的太倉令,名叫淳于義。本來是個讀書人,喜歡醫學,經常給人治病。後來他辭了太倉令之職,當起了醫生。有個貴婦得了重病,請淳于易道家診治。貴婦已病入膏肓,無藥可救。這是貴婦家人再三懇求,淳于義只好勉強給他服了幾副草藥。不久,貴婦病重去世,貴婦的家人一口咬定是淳于義開錯藥方,把病人置於死地,並把淳于意告到了官府。
昏庸的官吏,不分青紅皂白,判淳于義有罪,虛受入刑。這是一種殘害人身體的刑罰,當時的肉刑有三種,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由余淳于意,曾做過官,所以要被押送到京師長安去受刑。淳于義最小的女兒提贏知道後,又是悲傷又是氣憤。
他決定陪父親去長安替他申冤,家人再三勸阻都沒用,提贏託人寫了一封奏章,靠著敲打皇宮外設置的報警用的露鼓,才得以向漢文帝上書申訴。文帝接到奏章知道尚書的是個小姑娘,就仔細閱讀起來,提贏的奏章是這樣寫的。我叫緹縈,是太倉令淳于意的小女兒,我父親做官的時候,其地的人都說他是個清官。他如今犯了罪,被判處肉刑。我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
以後就是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情願為奴婢,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文帝看了小女子「提贏」的上書。覺得這個小姑娘說得有道理,也被提贏的孝心深深感動。此時的文帝開始反思自己,治理國家的問題,他自我責備到。據說舜帝在位的時候,若有人犯罪便在其衣服上做記號。或讓犯人穿戴與眾不同的服飾,以此作為對他們的懲罰。懲罰如此之輕,可百姓卻沒有犯法的。這是多麼高明的做法,現今的法律中,雖時時入行,但作奸犯科的行為卻依然屢有發生,這到底是什麼緣故呢?
無非是我的德行不足以扶人,且對百姓的教導不夠。實在是慚愧呀,文帝又想到了。若不對百姓加以正確的引導,就會使他們走向犯罪,現在有人觸犯了法律,尚未對其進行教育,便是以肉刑,即使他們之中有人想改惡從善,卻也沒有機會了。想到這裡,文帝決定從即日起廢除肉刑。已經定罪尚未施行的,要予以糾正,不再施行,此外犯罪之人無論量刑輕重,只要在服刑期間不逃亡,期滿後即可免罪成為貧民,於是文帝給玉使大夫馮進下了一道詔書,要他修訂有關法律,廢除肉刑。文帝在位二十四年,重德志興,禮儀愛民如子。注重發展農業到了播種的季節,還親自帶領大臣到鄉下耕地播種。在位期間他躬行節儉,沒有建造新的公式,把省下的錢又來照顧孤兒和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