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為規範終端店鋪開閉店業務流,及各部門信息共享和緊密配合,明確各部門業務範圍及權責,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終端所有店鋪;業務流所有環節涉及職能部門;權責歸屬:
公司職能性部門有知情權;業務部門則有事務執行規劃,並確定時間節點,按節點完成業務;店鋪需執行業務部門指令,按要求操作執行;相關定義:
(無)管理細則:
開閉店流程圖及操作節點:新店開業流程圖
閉店流程圖
操作步驟及注意事項: 新店開業:
拓展部:負責新開店面性質(加盟/直營),並提報新開店基本信息(店鋪名稱/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確定新店召開,並負責《加盟客戶合同籤訂》及《轉讓/租賃合同》;籤訂合同後,催繳保證金和首批貨款;提前20天提報《新店開業需求計劃》推送至相關部門;工程部: 負責確定裝修公司;安排協助實地測量店面尺寸、並確定面積報備財務/銷售/商品,並5個工作日提交設計方案,提報《施工報價》至客戶/公司;確定最終設計方案及圖紙後,確定工程進場時間和施工期限,並把時間施工起止時間點推送各相關部門;按圖紙監督安排進場施工及進度和完工交驗等跟進工作;財務部: 備份規檔《客戶加盟合同》和《轉讓/租賃合同》催繳客戶品牌保證金、裝修款及首批貨款,在收到款項後的1個工作日內入帳完畢,並通知銷售和商品發貨,並向客戶提供結算清單;若是直營性質店鋪,依據合同條款,則需支付轉讓方/房東(轉讓金/租賃金);銷售部&企劃部: 接收新店開業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確定店鋪面積和預估銷售業績,推送至商品部;直營店鋪開業,需提前5個工作日向財務部,申請刷卡機,並提供辦理刷卡機需要的相關信息;確定《新店開業活動方案》及《推廣物料需求方案》,需在3個工作日內完畢;安排督導對新店導購員進行技能和銷售技巧進行培訓,並在店鋪裝修完1個工作日會店支援店鋪後期開業;與信息部溝通,對終端店員ERP/POS系統實操培訓;安排監督企劃部確定推廣POP./海報設計及製作下發,原則要求店鋪開業前2天內到位,以便店鋪布場;商品部:接收銷售部開業需求後,6個工作日內完成備貨方案;確定最終備貨方案後,並製作ERP系統單《新店配貨單》,1個工作日內上報財務客戶貨款,並由財務核算首批貨款;接收財務貨款到位後,審核《新店配貨單》通知倉庫配貨及出貨;IT部/物流部/店鋪:IT部在接收《新店開業通知》後,負責ERP系統基礎資料建檔和POS設置;IT部配置電腦硬體設備並按照POS及ERP系統;物流部執行商品指令,在接收商品指令後2個工作日內必須安排配貨出貨完畢;按要求發貨,並確認跟進貨品物流進度和預計到貨時間至商品部;店鋪負責貨品到店後,實物/系統收貨,並協助店鋪開業布場及貨品陳列擺放,要求在開業前2個工作日內完畢;關閉店流程:
加盟商/直營店:加盟商提報撤店需求/接收公司撤店通知時,協助商品和銷售部處理撤櫃貨品和物料轉移;直營店則按照公司的通知和時間要求,執行貨品撤櫃轉移和物料轉移;直營/加盟店撤櫃時,所以貨品統一由商品部貨品分流計劃執行,督導和店鋪人員無權決定貨品去向,若未經商品允許私自調撥分流,則一律視為無效,一旦出現貨品損失則由督導和店員承擔相應的責任;店鋪執行商品的貨品分流計劃時,在貨品發出後,需確保在系統做《調撥單》和貨品《退貨單》方便調入店鋪和倉庫收貨;負責店鋪貨品帳務覆核,確保帳實相符,有責任承擔帳務差異覆核,若出現差異則損失由店員自行承擔;拓展部/銷售部
銷售部參照財務提報《店鋪盈虧核算》總體評估,制定《撤店計劃》,經董事長/總經理籤批;提報《撤店計劃》至拓展部,拓展部跟進市場狀況,綜合評估在1個工作日後確定實際《撤店落地方案》至銷售部;銷售部接收信息後,在1-2個工作日內製作《閉店申請/通知》,提前5個工作日推送公司各職能部門;銷售部督導在撤店時,需跟進店鋪人員整理好店鋪《貨品帳務》情況,若出現貨損 或帳務差異,並在退倉時給予處理意見至財務/商品部;商品部
閉店前監控店鋪未審單據情況,並提報銷售督促清理系統中所有「空中單」不得遺留;接收撤店通知後,1-2工作日內做《貨品分流方案》確定調出貨品和退倉貨品;下達指令通知店鋪貨品調撥和退倉,並監控後期貨品流向及系統單據的完善;指令下達後,並通知物流部做好接貨準備和預計店鋪撤倉數量;財務部/IT部
負責提報《店鋪盈虧核算》;貨品撤倉後,1個工作日內負責帳款入帳,並清算店鋪帳務(備用金/營業貨款/貨存);若帳務無差異,則由財務做封帳結算,加盟客則若有餘款,則給予返款;若有帳款差異則由店鋪自行承擔,財務扣罰,加盟店則直接帳款扣除;帳務清算完畢需告訴IT部,並在1個工作日內處理ERP系統資料終止;物流部/工程部/人事部
物流負責貨品收貨,並收貨完畢後通知商品和財務,進行財務入帳;工程部則在接收撤店通知時,需和銷售部對接,清理回收撤店後的工程物料;人事行政則按照清算固定資產,與銷售對接固定資產回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