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被提及次數最多的小說,當屬加繆的《鼠疫》,以及馬爾克斯的《霍亂時期的愛情》。尤其是後者,幾乎是文青們今日份的專屬浪漫,但真正讀過此書的人會發現除了書名,內容幾乎跟霍亂沒啥關係。馬爾克斯在書中寫盡了愛情的一切可能性:暗戀、失戀、殉情、偷情、露水姻緣、老少畸愛……每個人都能在書中讀到自己的隱私,都能對號入座,都能找到自己對愛情的共鳴,或許也是告訴我們霍亂與愛情的共同之處就在於:無可倖免、無可救藥。
▲ 馬爾克斯名作《霍亂時期的愛情》
當我們在讀馬爾克斯的時候,馬爾克斯在讀格雷厄姆·格林。這個被21次提名諾貝爾文學獎最終顆粒無收的英國作家格雷厄姆·格林,卻是很多諾獎得主的偶像,被很多國際文壇大師都尊為「寫作導師」,他的頭號粉絲就是馬爾克斯。1982年,馬爾克斯憑《百年孤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當時他就為偶像打抱不平:「雖然把諾貝爾文學獎授給了我,但也是間接地授給了格林。倘若我不曾讀過格林的書,我不可能寫出任何東西。」
▲ 馬爾克斯(左)與格林(右)
格雷厄姆的偶像又是誰呢?是比他大30歲、同是英國人的毛姆,他曾說自己「讀毛姆根本停不下來」。作為忠實鐵粉,格雷厄姆如此概括毛姆一生的創作:「通姦在中國,謀殺在馬來西亞,自殺在太平洋島。」
▲ 格雷厄姆·格林
毛姆一生酷愛旅行,但是鮮為人知的是,他曾在100年前來到中國。1919年秋天,45歲的毛姆帶著同性情人兼助手傑拉德・哈克斯頓第一次踏上中國疆土,他溯長江而上1500英裡,週遊天津、北京、上海和重慶後,1920年元月又去香港逗留了一段時間。根據這四個月的遊歷,毛姆之後在1922至1925年間,發表了三部以中國為背景的作品:劇作《蘇伊士之東》(East of Suez)、遊記《在中國屏風上》(On a Chinese Screen)、以及小說《面紗》(The Painted Veil)。「通姦在中國」指的就是《面紗》。順便提一下,毛姆是英國現代文學史上首位以中國為題材的作家。
▲ 毛姆
《面紗》作於毛姆事業的巔峰,這個閱歷深厚的50歲男人,正處於「我有一肚子故事,並且我超級會講」的時期,小說開場就是刺激的人妻出軌,情節緊湊,畫面感極強,不得不承認毛姆是「20世紀最會講故事的人」。
因為小說暢銷,好萊塢曾三度將其改編為電影,最早的版本是1934年由葛麗泰·嘉寶主演,從今天的眼光來看,影片裡對中國元素的運用是有些怪異的;第二次是在1957年,改名為《第七宗罪》,上映後如石沉大海,再無消息。
▲ 嘉寶主演的1934年版電影《面紗》
第三次是在2006年,男女主演都是顏值演技兼具的大咖,分別為愛德華·諾頓和娜奧米·沃茨。
因為是中國背景,片中也有不少知名中國演員,比如黃秋生、夏雨和呂燕等。
故事發生在1920年代,生於倫敦中產階級家庭的凱蒂貌美而虛榮,一心想嫁入名門望族,卻高不成低不就地蹉跎了歲月,為了避免自己變成一位老姑娘,她匆匆接受了細菌學家沃爾特的求婚,並跟隨丈夫移居上海(小說中是香港)。
沃爾特對凱蒂是一見鍾情,而凱蒂卻覺得沃爾特刻板無趣,就在她對婚姻生活越發厭倦之時,英俊瀟灑的有婦之夫查理撩撥了她的心弦。
兩人在凱蒂臥室偷情時,也發生了小說開頭的一幕,轉動的門把手驚心動魄,然而沃爾特最終沒有進來。後來凱蒂問沃爾特為什麼沒破門而入,至少可以打姦夫一頓。沃爾特如此回答:「或許是源於一種古老的品格,我因高傲而不屑武力。」
愛情沒有任何道理可講,清高而自製的沃爾特偏偏就愛上了庸俗膚淺的凱蒂,他有一段著名的臺詞:「我知道你愚蠢、輕浮、頭腦簡單,然而我愛你。我知道你的企圖和理想,你勢利又俗氣,然而我愛你。我知道你是個二流貨色,然而,我愛你。為了欣賞你所熱衷的那些玩意我煞費苦心,我知道智慧將會令你大驚失色,所以處處謹小慎微,表現得和你交往的任何男人一樣像個傻瓜。」
對於沃爾特發自肺腑的激憤告白,凱蒂是這麼回應的:「如果一個男人無力博得一個女人的愛,那是他的錯,而不是她的。」
愛之深,恨之切,沃爾特決定用奇特而可怕的方法報復紅杏出牆的妻子,他要帶她去正遭受霍亂肆虐的中國疫區——湄潭府,與其說要讓凱蒂用死為背叛贖罪,不如說沃爾特帶著同歸於盡的決絕。凱蒂去找查理,想讓他離婚娶自己,此時查理的虛偽暴露無遺,在他看來這不過是一場露水情緣,幻滅的凱蒂只好隨沃爾特前往那個兇險之地。
電影裡,湄潭府的取景地選擇在廣西賀州昭平縣東北部的黃姚古鎮。
這是個隱秘的千年古鎮,如一塊璞玉,未經雕琢、古樸典雅,完整地保存著300多座明清建築。江水環繞、亭臺樓閣,青石街巷、楹聯處處,大有與世無爭的風骨。
小說中如此描寫:巍然拱立的貞節牌坊;安靜寧謐的大街小巷;在明媚的晨曦中延綿不絕的原野;整整齊齊、一望無際的稻田……這些都是毛姆親身領略的風光。他在書中讚嘆:中國景致色彩明豔,宛如一張異常華麗的花毯!
然而這個世外桃源卻被霍亂侵襲,每天都有人死去,幾乎是遍地屍首,沃爾特深感疫情嚴峻,立刻投身於救治前線。
偶然中凱蒂來到當地一家由法國修女住持的修道院,很多修女都被霍亂擄走生命,但只要尚存一口氣,她們依然無怨無悔地在此照顧病人和孤兒,被這種虔誠和無私所感召,凱蒂也留下來做義工。
在沃爾特的協助下,當地疫情漸漸受到了控制,他在民眾心中如同救世主一般,凱蒂也發現古板沉悶的丈夫居然如此受人愛戴和敬仰,但她說:「女人不會因為男人品德高尚就愛上他」。
然而人在亂世之中如同浮萍,誰都脆弱得想要一個依靠,兩顆心在經歷了種種磨難後慢慢靠近,在英雄救美的橋段之後,凱蒂幾乎是完全接納了沃爾特。
即便知道凱蒂懷了情人的孩子,沃爾特還是決定原諒她。如果不是瘟疫橫行,兩人在山水間的畫面簡直如同神仙眷侶一般令人羨慕。
最後,挽救無數生命的沃爾特自己不幸染上瘟疫死去,親歷了生離死別的凱蒂終於覺醒,揭開虛偽華麗的生活面紗,踏上了不悔的精神成長之路。
這幾乎是完美的打動人心的「霍亂時期的愛情」,但實際上只是電影為了迎合大眾口味的改編,小說寫的卻是完全不同的立意和結局,因為毛姆畢竟是毛姆,他深知人性錯綜複雜,卑鄙和高尚、兇惡和仁慈、憎恨和愛戀是能夠並存於同一顆人類的心靈的。
小說裡凱蒂雖然感受到沃爾特靈魂的閃光點,但並沒有愛上他,「她不得不承認他的身上有出眾的優點,甚至有那麼一點不易被人察覺的偉大之處。而她竟然不愛他,卻愛了一個她現在覺得不值一物的男人,這真是怪事。」哪怕沃爾特要死了,凱蒂還是沒有愛上他。也可以說她始終忠於自己的內心,如果她最終愛上了他,愛上的不過是他的高尚品德、他的偉大人格,而不是這個人。
而沃爾特直至到死也未能原諒妻子,臨終遺言只有一句:「死的卻是狗」。
這句話出自18世紀愛爾蘭作家奧利弗·哥爾德斯密斯《輓歌:哀悼一隻瘋狗之死》,講述一個善良的人救了一隻流浪狗,一開始他們和睦相處,可是有一天狗卻咬傷了人。大家都譴責狗瘋了,並預料被咬的人會不治而亡,但是最後人活了下來,死的卻是狗。
沃爾特本以為自己是善人,凱蒂是狗,但是帶她去疫區的初衷就是想讓她死,自己似乎變成了折磨凱蒂的瘋狗,最終搭上性命卻只報復了自己,這一句「死的卻是狗」道盡其中悲涼與無奈。
而凱蒂呢,看到沃爾特的乾癟樣子,死得像個停轉的機器,她只感到釋懷和自由。她以為自己可以重新做人,以為可以不再受低賤的欲望誘惑,而是像悠閒掠過稻田的白鷺一般潔淨單純、自由自在,沒想到面對查理的勾引,她又做了一次令自己作嘔的蕩婦。
真正揭開面紗的是毛姆,他將人的內心剖析得不留餘地,準確得如醫生的手術刀一般,剝皮削骨,客觀冷靜。或許是童年失去雙親、寄人籬下遭受的隱痛,又或許和他早年學醫、看盡疾苦有著某種關聯,回顧他的人生經歷,其實不難理解毛姆為何總是像一個犀利又超然的旁觀者。
1874年,毛姆生於巴黎的英國大使館,他的父親是一名律師,負責英國駐巴黎大使館的法律事務。毛姆幼年時家裡條件優渥,溫柔美麗又愛好藝術的母親給予了他一生中最溫暖的記憶,但在他8歲生日過後第六天,母親因肺結核去世了。不到兩年,父親又因癌症去世,一夜之間毛姆從錦衣玉食的少爺淪落為父母雙亡的孤兒,他被送往倫敦由叔叔撫養。生活的巨大落差和變故導致孩童時期的毛姆痛苦自閉,由此患上了口吃,這與身高一起,成了令他一生自卑的兩個鬱結。
這裡說一個有趣的巧合,和毛姆同年出生的邱吉爾小時候也有口吃的毛病,兩人後來交情不淺,做了50多年的朋友。據說口才徵服全英國的邱吉爾也不敵毛姆的毒舌,只能認慫和他立下君子協定:「以後你不要取笑我,我也永不取笑你。」
▲ 1945年,邱吉爾與毛姆的合影
1892年,18歲的毛姆進入倫敦聖託馬斯醫學院,學的是婦產科,在做助產士的工作期間,他共接生63次,親眼目睹了底層人民的悲慘與辛酸。1897年9月,他完成了生平第一部小說:《蘭貝斯的麗莎》。同年10月毛姆從醫學院畢業,他決定棄醫從文。
毛姆在23歲時寫出自傳體小說《史蒂芬·凱裡的藝術氣質》,借主角之口他說出自己複雜人格的形成密碼——「小時候得到的愛太少,以至於後來被愛都會令他感到尷尬……人們讚美他時,他不知道如何回應,表露情感時又覺得自己像個傻瓜。」
對於一個從小就缺乏情感安全的人來說,財務安全是一個極為重要的替代品。毛姆憑藉會講故事的天賦受到讀者熱捧,他的122篇短篇小說讓他贏得了「英國莫泊桑」的美名,就算20世紀30年代經濟大蕭條,出版業不景氣,他的財富與聲望仍是不斷增長,當時如果有福布斯作家財富榜,毛姆一定是名列榜首。對他來說,成功帶來的最大意義就是不為錢發愁,而且可以讓他說走就走,想去哪兒就去哪兒。
毛姆的一生與乏味無緣,他的情史更是比他寫過的任何一部小說都精彩,他曾說自己:「我幾乎不停地戀愛,從15歲到50歲。」
這個精力旺盛的男人自然不安於室,他狂熱地愛上旅行,足跡遍布全球,不止到達了中國、馬來西亞和南太平洋,還去過北非、俄國以及拉丁美洲等地,在一個並非和平開放的年代實屬不易。
作為一個敏銳的旅行家,毛姆對旅途中遇到的人表現出異常的耐性。而任何一個和毛姆交談過的人都是危險的,因為很可能就會成為他小說中一個愚蠢又難堪的角色。正如英裔美國作家克里斯多福·衣修伍德所說,毛姆讓他想到貼滿標籤的旅行箱,只有上帝才知道裡面究竟是什麼。
因為金錢無憂,毛姆的品味日益挑剔,他算得上是個奢華酒店控,即使家就在倫敦,幾乎也住遍了城內好酒店,最有名的當屬倫敦朗廷酒店(Langham Hotel London)。
在倫敦,尋找朗廷酒店並不是什麼難事,路人會指向一片繁華地帶告訴你它的位置——著名的波特蘭花園和麗晶街,倫敦朗廷酒店已經在那裡屹立了155年。
作為歐洲首家奢華酒店,威爾斯親王愛德華七世在1865年曾專程為它主持了揭幕儀式,而1936年,威爾斯王子也就是愛德華八世在即位數月後,選擇在這裡向沃利斯·辛普森夫人求婚。
這家酒店是很多文人墨客聚會的首選,毛姆、王爾德以及福爾摩斯的作者柯南·道爾爵士,都曾頻繁出入於此。
世界上第一份下午茶也是誕生在這裡的廷廊。可以說倫敦朗廷酒店開創了英式下午茶服務的先河,一個多世紀過去,這裡下午茶的水準然如同教科書一般,吸引著來自全世界的賓客。
迎著特有的姜花香氛,穿過精緻的手工藝鐵門,水晶吊燈在迷人的鏡面牆壁上投射下星光點點,你可以在柔美的鋼琴樂聲中,細品銀光閃閃的考究茶具,以及百年經典的維多利亞茗茶與點心。
建於1886年的新加坡萊佛士酒店(Raffles Hotel Singapore)堪稱是全亞洲最傳奇的酒店,毛姆曾在1921年、1926年與1960年,三度入住於此,還住在同一個套房。
據說毛姆在入住期間,每天早晨在棕櫚閣的赤素馨樹下潛心寫作,把他在晚宴派對上聽到的一些流言蜚語和醜聞融入到他的奇趣故事之中。
▲ 毛姆和助手傑拉德在萊佛士酒店
毛姆對酒店氛圍鍾情有加,他曾盛讚:「萊佛士酒店代表著異域東方的所有寓言。」如今的萊佛士酒店還設有毛姆套房,房內珍藏著毛姆寫的一封私人信件。
1923年,毛姆再次展開遠東之旅,但是一場突如其來的瘧疾,讓他有機會在曼谷住了下來。而他入住的就是曼谷文華東方酒店(Mandarin Oriental Bangkok),當時的名字還是「東方酒店」(Oriental Hotel),自1876年開業後,就成為了達官貴人的專屬俱樂部。
毛姆的房間有個靠近江邊的露臺,養病期間,他經常趴在自己這個秘密小天堂,望著湄公河發呆,這段時間也成就了一冊妙趣橫生的旅行記——《客廳裡的紳士》。
1960年,毛姆在曼谷文華東方慶祝自己的85歲生日。當時他在眾人面前回憶自己的第一次拜訪:「我當時身患嚴重的瘧疾,幾乎被酒店攆出去,因為經理不想讓我死在這裡,毀了他們的生意。」酒店之後為了彌補,同時也為了向踏足此地的世界知名作家們致敬,特別設了四間以作家命名的套房,其中自然就有毛姆。
1976年,酒店還建了作家酒廊(Author's Lounge),最初是一座帶有池塘的露天花園,池塘旁立有一塊「請勿飼餵烏龜」的招牌,如今配有玻璃屋頂,陳列著過去三個世紀中在酒店住宿過的許多知名作家的全新照片。
這裡從建立初衷到裝飾風格、菜單設計都體現著酒店與傳奇作家之間深厚的淵源,也已經成為曼谷乃至泰國最負盛名的下午茶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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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 /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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