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代衣冠服制中將大衫與霞帔定為命婦禮服,有其固定的組合與搭配,並通過質料、色彩與紋飾區分等級。本文通過對大衫及霞帔的相關史料考證, 用實驗考古學的方法對吳氏墓出土大衫及霞帔實物進行分析與研究,從形制、製作工藝、紋飾方面進行考證,對明代大衫形制中對古禮的循襲及其時代變化、大衫與霞帔製作工藝與禮儀的關係、大衫與霞帔配伍方式等進行簡單探討。
一、明吳氏墓「素緞大衫」與「壓金雲霞翟紋霞帔」出土背景
「素緞大衫」與「壓金雲霞翟紋霞帔」出土於江西南昌寧靖王夫人吳氏墓,2001 年12 月由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持發掘。發掘簡報中有:「墓誌記載, 墓主吳氏世家薊州,其父景琪追隨寧獻王朱權至江西, 吳氏生於正統四年(1439 年), 後嫁朱權世孫寧靖王奠培,並受誥封,弘治十五年歿(1502 年),弘治十七年(1504 年)下葬,其身份為明代藩王寧靖王的夫人。」該墓出土紡織品40 多件套,因埋藏環境較好,且發掘現場保護到位,棺內墓主身上及陪葬的服飾基本保存了較完整的外形,穿疊次序未受擾亂。吳氏身穿明代皇室女眷禮服, 是迄今發現的明代最完整的后妃系列禮服。吳氏墓素緞大衫與霞帔穿著於墓主衣身最外層,於2013 年送至中國社會科學院紡織考古部進行第二次專業清理與修復保護(圖一、圖二)。
二、大衫與霞帔概述
大衫, 宋明典籍中又有「大袖」、「大衣」、「大袖衣」、「大袖衫」 等多種稱謂, 特指兩袖無祛、袖口寬博肥大、衣身寬鬆的單層服飾。宋代高承撰《事物紀原·衣裘帶服·大衣》記有:「商周之代內外命婦服諸翟。唐則裙襦大袖為禮衣。開元中,婦見舅姑,戴步揺,挿翠釵,今大衣之制蓋起於此。《實録》大袖在背子下,身與衫子齊,而袖大以為禮服,疑即此也。」兩晉時期世人崇尚恬靜淡雅、飄逸灑脫的生活方式,衣衫袖口已漸向寬博。唐代裙襦大袖已作為貴族婦女的禮服使用, 後世禮服大衫的形制應起源於此。
霞帔又稱「霞披」、「披帛」,初見於唐白居易《長慶集·霓裳羽衣歌和微之》「虹裳霞帔步搖冠」,但此時的霞帔多指唐代舞女隨意裹披於裙衫之外的輕薄帔子。宋明時期,霞帔特指用兩條狹長的絲綢料製作、以紋飾之、穿著時佩掛於肩、由領後繞至胸前、後懸垂至下、尾端綴帔墜的飾品。自宋代開始,大袖衣與霞帔始入官服典制, 成為命婦及官宦富貴家女性的禮服。
《宋史·輿服志》記載:「其服, 後惟備禕衣、禮衣,妃備褕翟,凡三等。其常服,后妃大袖,生色領,長裙,霞帔,玉墜子;背子、生色領皆用絳羅,蓋與臣下不異。」
《大明集禮》卷三十九記載:「皇后冠服:唐,龍鳳珠翠冠,泥金霞帔,常服之。···宋,其常服真紅大袖,紅羅生色為領,紅羅長裙,龍鳳珠翠紅霞帔,藥玉為墜。」
大袖、霞帔在宋代上層社會使用廣泛,已發掘宋墓出土服飾中多有發現:1975 年福州南宋黃昇墓出土羅地廣袖袍5 件,配綬2 件;1988 年江西德安南宋周氏墓出土廣袖羅袍2 件, 素羅配綬1 件;2003 年南京高淳花山南宋墓出土牡丹芙蓉紋羅大袖衫1 件。1986年福州茶園村宋墓出土金黃色平紋廣袖袍1件。這些服飾均為直領對襟大袖的單衣,具體大袖造型雖各有所差異, 但在通袖長及袖口寬的尺寸規格上均十分寬大, 與綬帶相搭配,服飾風格雍容典雅。
明代位於元清兩朝之間, 明初為鞏固政權,十分重視古制的恢復與繼承。明丘濬《大學衍義補》云:「開國之初, 太祖皇帝不遑他務,首以禮樂為急,開禮、樂二局,徵天下耆儒宿學,分局以講究禮典、樂律,將以成一代之制。」明太祖即位之初便「以禮治天下」,命禮官儒臣「稽考古制」,上採周漢、下取唐宋,商議冠服制度。後世朝廷亦數次進行典章制度的創建與修訂。
《明實錄·太祖實錄》二五七卷:
「洪武五年二月己卯朔,詔中書省臣禮官所擬文武官命婦服飾用大衣霞帔,既合古制,霞帔以金繡之文為等第, 若民間婦人禮服惟以素染色絁不用文繡。」、「洪武五年三月,己亥禮部奏更定品官命婦冠服制度:一品命婦禮服, 大袖衫用真紅色, 霞帔褙子俱用深青色,紵絲綾羅紗隨用,霞帔上施蹙金繡雲霞翟文,鈒花金墜子,褙子上施金繡雲霞翟文。」
《明會典》卷六十皇后冠服、卷六一命婦冠服中記載:
「皇后常服:洪武三年定,真紅大袖衣,霞帔。···永樂三年定, 皇后大衫霞帔衫用黃色,紵絲紗羅隨用,霞帔深青為質,織金雲霞龍紋,或繡或鋪翠圈金,飾以珠。紵絲紗羅隨用, 玉墜子瑑龍紋。」 、「洪武二十四年定製,命婦冠服、公伯侯與一品同。大袖衫,真紅色,一品至五品,紵絲紗羅隨用,六品至九品,綾羅紬絹隨用。霞帔褙子皆用深青段匹,公候及一品、二品,金繡雲霞翟文。」
明初,大袖衫與霞帔定為命婦朝服,色承宋制, 用真紅。後朝廷多次更定命婦禮服形制,永樂三年後定名「大衫」,皇后改色用黃;皇妃、皇太子妃等內命婦大衫霞帔為常服,親王妃及以下為禮服,大衫用紅;霞帔均為深青色,以裝飾紋飾及製作工藝區分等級。明代是漢民族服飾制度最為完備、工藝技術及藝術集大成的時期,《明會典·卷六一·命婦冠服》部分對禮服大衫、霞帔的用料、具體款式結構、各部位尺寸及穿用方式進行了詳細的記錄:
「大袖衫圓闊三寸、兩領直下一尺,間綴紐子三,前身長四尺一寸二分,後身長五尺一寸,內九寸八分, 行則摺起。末綴紐子二,紐在掩紐之下,拜則放之。袖長三尺二寸二分,根闊一尺, 口闊三尺五分, 落摺一尺一寸五分。掩紐二,就用衫料,連尖長二寸七分,闊2寸五分。各於領下一尺六寸九分處綴之。於掩下各綴紐門一, 以紐住摺起後身之餘者。兜子,亦用衫料兩塊斜裁,上尖下平,連尖長一尺六寸三分, 每塊下平處各闊一尺五分,縫合。於領下一尺七分處綴之,上綴尖皆縫合,以藏霞帔後垂之末者。霞帔二條, 各長五尺七,闊三寸二分,各繡禽七,隨品級用,前四,後三,各繡。臨末左右取尖長二寸七分,前後分垂,橫綴青羅襻子,牽聯並之。前垂三尺三寸五分,尖綴墜子一,後垂二尺三寸五分,臨末插兜子內藏之。」
《明宮冠服儀仗圖》中對皇后至郡主大衫、霞帔的形制、色彩及紋飾進行了圖文記錄。大衫直領、大袖、兩側開衩、底擺前短後長、後身置兜子;霞帔兩條、繡禽七、一端取尖,綴墜子,末端插兜子(圖三、圖四)。這些特徵均與《明會典》相關記載吻合。《明宮冠服儀仗圖》於明永樂年間初成,書中的內容主要依據明永樂三年禮部進呈給永樂皇帝的《冕服滷簿儀仗圖》, 是洪武元年至三十一年間所定的官服制度的總結。由此可見,明代宮廷通過對冠服尺寸、款式、用料及縫製標準的制定,來強化服飾的階級性與禮儀性。
三、吳氏墓出土「素緞大衫」的特色形制
本文通過實驗考古學的方法對吳氏墓大衫實物進行測量及研究。其基本形制為:直領,對襟,通袖,袖闊敞口無邊飾;衣身面料通裁,前短後長,兩側開衩近腋下,側縫內縫素絹貼邊;前身門襟對齊後,前擺呈倒置的花苞狀,後擺寬大呈A 字;直領上部左右兩側各有紐襻1 個,前胸直領下紐扣2 顆,兩腋下各夾縫紐襻1 個;後身腰臀處縫綴素緞三角形衣片,三角兩側各縫素緞紐門1 條,上蓋素緞掩紐1 片;後底擺居中位置綴紐扣1 顆(圖五、圖六)。
明代女服直領形制大致可分為三類:一是領襟分離式, 襟與衣身為同一塊面料, 領料單裁,直領自上而下長度多為一尺左右;二是領襟一體直通式, 領與襟用同一塊狹長的面料裁製,自上而下貫穿至底邊,單獨加縫於衣身之上;三是領襟一體複合型,指在領襟一體的基礎之上, 在領口處復加一層長度為尺的領料,形成複合領(圖七)。吳氏墓出土素緞大衫直領是領襟一體複合式的。衣前身左右門襟處各加縫一條素緞領襟,下縫至底擺,向上縫合形成直領,領口處疊縫素絹領料,既豐富了領子的層次, 疏縫的素絹面料又方便拆洗更換,幫助保持領部的乾淨整潔(圖八)。
實物觀察可見, 大衫領襟的鑲邊長133釐米、寬19 釐米,素緞面料裁製,內襯同尺寸素絹貼裡。鑲邊寬度在腹部之上逐漸變窄,至領部僅餘12 釐米(多餘的部分並未裁掉,而是向內摺疊,藏於素絹貼裡之內)。與此同時,領襟面料在與衣身面料縫合時, 頸肩部位對衣身面料有近9 釐米的吃量(圖九)。由於大衫作為命婦最外層禮服穿用,此種裁剪、縫製的方式為頸部的活動、內層服飾的展示預留了更多的空間,使肩頸部造型更加平整,保持好的儀態。摺疊後夾縫在素絹貼裡之內的面料,保證了面料的完整性,增加了門襟及領口的厚度,使其造型的更加穩定、挺括。大衫前身也因為增加了左右門襟的餘量而更顯寬鬆,著裝後更顯雍容。
大衫所用面料為幅寬62 釐米的素緞,通過面料裁片分解圖可見,左右衣身佔2 幅、大袖佔2 幅,領襟及配件單裁,衣片前短後長,前衣長123 釐米,前底擺寬152 釐米,後衣長145 釐米,後底擺寬198.7 釐米。大衫衣身面料僅在腋下處裁剪一刀,使袖身分離,前側縫就幅寬修整為圓弧狀, 後側縫直接利用其裁剪線的弧度,兩側加縫圓角三角形衣料,形成前短後長、前窄後寬的衣擺造型(圖一〇)。
大衫衣身兩側開衩的形制承襲宋元時期的褙子, 衣擺前短後長的形制則在五代時期已有。法國吉美國立東方美術館藏晚唐至五代《引路菩薩立像》、大英博物館藏五代絹本軸畫《引路菩薩圖》(圖一一)中兩位貴婦供養人所著外衣均沿襲唐代貴族婦女服飾形制:直領大袖,兩側開衩,底擺前短後長,前擺長至膝下,後擺拖曳及地且呈圓擺造型。成都趙廷隱墓出土多個後蜀陶女伎樂俑的裝扮:對襟窄袖,衣擺前短後長,後擺平齊,且多件同類形制的服飾套穿, 呈現出長短層次不一的效果(圖一二)。故宮南薰殿舊藏《宋宣祖後坐像軸》中,宋宣祖後頭戴龍鳳冠,鳳釵,配鳳紋霞帔,著對襟大袖衣,衣擺兩側開衩,前短後長,坐姿時前擺及地,後擺拖垂較長,呈齊擺造型(圖一三)。南京高淳花山墓出土芙蓉牡丹紋大袖衫,直領,對襟,廣袖,兩側開衩至腋下,前片衣長115 釐米,後片衣長168釐米,衣擺前後尺寸差距明顯,後擺亦呈平齊狀,且後底擺素料貼裡(圖一四)。從設計學的角度來看, 兩側開衩的服飾形制將前後衣片分離,增加了腿部活動的空間,豐富了內外服飾的著裝層次;更重要的是,開衩也使得前後衣片尺寸及造型的設計可以獨立進行:前片尺寸依據實用與審美的需求, 裁剪至合適的位置,後片尺寸則可從禮儀的角度出發,適當的延長使其更顯隆重,造型亦可以多樣化,這也充分體現了古人在造物製衣之中的智慧。
據《明會典》記載,大衫「前身長四尺一寸二分,後身長五尺一寸」,下擺前短後長,有十寸之差(約今日30 多釐米),且後擺「行則摺起,拜則放之」。行走時摺起來,使活動更加方便,跪拜時放下,使著裝者跪拜時遮蓋臀部更具禮儀。吳氏墓素緞大衫前衣長123 釐米,後衣長145 釐米, 後底擺正中位置縫有紐扣1 個。吳氏身高約160 釐米,大衫上身穿著後前底擺至膝下,後底擺拖曳及地少許,前後落差22 釐米,與《明會典》記載較為一致。
《明宮冠服儀仗圖》中命婦大衫的前後底擺亦是前短後長,但落差不詳。孔府舊藏服飾赭紅鳳補女袍為御賜衍聖公夫人禮服, 前身長113 釐米,後身長147 釐米。前身可見為整幅布通裁縫製而成,兩側開衩至腋下,小A字底擺前短後長。女袍為單衣,底邊及兩側開衩處內襯黃色貼裡, 底擺貼裡由裡向外延伸包裹,形成細緄邊,裝飾衣身正面,底緣正中有布紐扣1 顆(圖一五)。這樣的裝飾手法與吳氏墓素緞大衫的下擺形制及裝飾工藝十分相似,也同樣出現於同墓出土的鞠衣、襴裙之上(圖一六)。女袍飾圓形鸞鳳紋團補,可見此服規格較高, 只是前片在底擺上方橫向折縫一定的量,其原因暫未知。前短後長、前窄後寬的底擺造型使得服飾著裝後更具禮儀感與隆重感, 服飾形制與其作為命婦最高禮服穿用的目的相符。
吳氏墓素緞大衫後腰兩側各縫素緞紐襻一條,上蓋素緞掩紐一片,後身底擺正中綴有一顆紐扣(圖一七)。《明會典》記載:大衫「前身長四尺一寸二分,後身長五尺一寸,內九寸八分, 行則摺起。末綴紐子二, 紐在掩紐之下,拜則放之。」、「於掩下各綴紐門一,以紐住摺起後身之餘者。」 可知底擺的紐扣就是《明會典》中提到的「紐子」,掩紐下的紐襻就是「紐門」,「紐子」 用來摺起後身底擺餘量,與掩紐之下的「紐門」固定。吳氏墓素緞大衫底擺的紐扣具體與衣身什麼位置系合, 還有待商榷:首先,吳氏墓大衫掩紐之下的紐襻用素緞料裁製,對摺後帶長14.2 釐米,寬1 釐米, 無法與下擺直徑僅為0.5 釐米長的紐扣組配使用;其次,大衫兩腋下各夾縫1 釐米長細紐襻1 個, 其尺寸可以與後身底擺的紐扣扣合,但通過縫製大衫白坯樣衣並試穿,發現後身餘量摺起後,不論紐扣紐向左右哪側,視覺上都會影響儀態觀瞻, 與明代著裝注重儀禮的目的不符;《大衫與霞帔》一文中作者認為大衫在行走時後身略拖地, 並不礙事,「後衣身底部的一顆紐子及兩腋下的紐襻都不再有實際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吳氏墓發掘簡報記載墓葬出土時, 大衫後背兩側均掛一組玉佩, 但具體掛在什麼位置, 簡報並未詳述。通過玉佩圖片可見其上端有金屬彎鉤,玉佩具體是勾在大衫兩腋下的細紐襻上, 還是勾在後身兩側掩紐之下的長紐襻上, 還需進一步考證;第三,孔府舊藏多件衍聖公朝服、禮服後身靠近腋下的位置均縫有本色面料製作的紐襻, 用於固定革帶。明代相關典籍、《明宮冠服儀仗圖》中都有對各級命婦冠服中配玉帶的記載與描繪。已知江西南城明益宣王夫婦墓中李妃及孫妃棺、益定王次妃王氏棺、益端王妃彭氏棺內均有玉帶或玉帶板出土,寬度多在6 釐米左右。吳氏墓出土大衫掩紐下紐襻, 其位置及長度或更適合配革帶使用,而底擺中間的紐扣具體做何用,亦有待進一步研究。
四、吳氏墓出土「壓金雲霞翟紋霞帔」的形制與紋飾
明代衣冠服制中將大衫與霞帔定為命婦禮服,有其固定的組合與搭配,並通過質料、色彩與紋飾區分等級。《明會典》對霞帔的具體描述為:「霞帔二條,各長五尺七,闊三寸二分,各繡禽七,隨品級用,前四,後三,各繡。臨末左右取尖長二寸七分,前後分垂,橫綴青羅襻子,牽聯並之。前垂三尺三寸五分,尖綴墜子一,後垂二尺三寸五分,臨末插兜子內藏之。」
吳氏墓出土霞帔由2 條長245 釐米,寬13 釐米的羅帶製成。羅帶於前端製成尖角,並對合拼縫在一起, 上縫3 條長2 釐米的細羅襻,用於掛霞帔墜子,霞帔末端平直。在距離霞帔尖端120.5 釐米處, 羅帶內側各有1個紐扣,用於與素緞大衫領側的紐襻扣合;距尾端90 釐米處,內側各縫有一長20 釐米,寬0.6 釐米的系帶,霞帔繞過領肩後,系帶系合固定(圖一八、圖一九)。
通過實驗考古學的研究方法, 對霞帔實物進行研究, 發現單條霞帔羅帶使用整幅羅料,幅寬為32 釐米,長度為270.5 釐米,縫製時將面料對摺、兩側布邊窩淨後縫合。霞帔尖端的尖角造型並非將面料斜裁後縫製而成,而是根據所需尖角的角度, 將頂部多餘面料摺疊後夾縫在內裡製成的(圖二〇)。霞帔尾端亦有11.5 釐米的餘量摺疊夾縫在內裡。霞帔尖端使用摺疊的方式製作, 不但降低縫合難度,節省縫製時間,更易保證尖角造型的穩定性, 同時, 摺疊後霞帔尖端面料的厚度增加,懸垂度和牢固性更好,適合懸掛有份量的帔墜。霞帔平端面料的摺疊也使得霞帔的長度能夠根據需要更靈活調整。古時面料織造工藝繁複,尤其是霞帔所用的羅料,手工製作耗時長久,材料十分珍貴,用「摺疊」取代「裁剪」的製衣方式,再一次印證了古人在面料使用上「少裁剪」、「重完整」、「敬物尚儉」的慎術觀念。
吳氏墓出土霞帔正面刺繡雲霞翟紋,紋飾以系帶為中心分為前後兩段, 前段各繡翟鳥4 只,後段各繡翟鳥3 只。翟為長尾雉屬的各種禽鳥的統稱,又有幼鳳一說。霞帔之上的翟鳥紋長17 釐米,寬9 釐米,冠小,喙短,喙下無墜,直尾無鳳鏡,做展翅飛翔之態。翟鳥四周繡如意朵雲流霞紋,雲朵散點狀布局,流霞環繞其中。翟鳥頭身及雲紋使用絨絲線,先以平繡做地,繡出紋飾主體,後用單根圓金線釘縫,以勾勒紋飾輪廓及細節;流霞紋使用圓金線,2 根一組盤繞釘縫;翟鳥紋尾部每5 至6 根圓金線為一組緊密釘縫成一根直尾, 8根直尾長短有序,布局講究。兩條帔帶上的翟鳥紋飾做對稱狀布局, 上身披掛後均為正身橫向對飛的視覺效果(圖二一)。
關於霞帔的紋飾、工藝及色彩, 《明實錄》、《明史》等典籍中多有記載:一品二品命婦禮服霞帔上施蹙金繡雲霞翟文, 鈒花金墜子;三品四品繡雲霞孔雀文,五品繡雲霞鴛鴦紋,六品七品雲霞練鵲紋,八品九品纏枝花紋。永樂三年更定皇后霞帔深青,織金雲霞龍紋,或繡或鋪翠圈金,飾以珠玉墜子,皇妃至世子妃用雲霞鳳紋, 郡王妃及郡主繡雲霞翟紋。紵絲紗羅隨用。長子夫人及以下霞帔紋飾只繡禽鳥不施雲霞,料惟用羅。
吳氏墓出土霞帔為四經絞羅材質, 上繡翟鳥,刺繡工藝為平繡、蹙金繡、釘金繡等,兩條帔帶各7 只翟紋, 與古籍中記錄的命婦霞帔「以金繡之文」、「各繡禽七」、「前四後三」、「紵絲紗羅隨用」等具體形制內容相符合。關於霞帔的色彩, 由於紡織纖維經過長年累月的水解及汙染物侵蝕, 出土紡織品的原始色彩一般難以保存,出土後經氧化,顏色多呈醬黃色。吳氏墓霞帔原始色彩基本褪盡,慶幸的是經過中國社會科學院紡織考古部專業人員進行清理與修復, 霞帔羅地及刺繡紋飾絲線局部殘留的些許深青色澤得以顯現, 證實此霞帔的原始羅料近青色,紋飾色彩含深青,與典籍記載中「霞帔以深青為質」的內容相符。
值得考證的是, 墓主吳氏夫人的身份與霞帔紋飾的等級存在與規制不符的情況。據明代相關典籍記載,雲霞、翟鳥紋帔至少為郡主及以上位份命婦才能使用。據吳氏墓發掘簡報記載:吳氏墓出土墓誌蓋上陰刻篆書:「皇明寧*王夫人*氏之*」, 志石首行記:「*靖王夫人吳氏墓誌」,由此確定吳氏的身份為明代寧靖王之夫人。但吳氏墓出土霞帔紋飾為壓金雲霞翟紋, 且同墓中還出土有妝金團鳳紋補鞠衣、玉圭、鳳冠等服飾,這與其「夫人」的身份不符,有逾制之狀。
明代墓葬出土服飾形制與典制規定不符的情況多有存在。北京南郊葦子坑明代夏儒夫婦墓與吳氏墓年代相近, 墓主為慶陽伯的夫人,二品以上命婦,其出土繡雲鳳紋霞帔一件,按《明會典》規制,公伯候及一品和二品霞帔紋飾應使用雲霞翟紋(圖二二)。上海顧東川夫婦墓出土羅質霞帔一件:「在霞帔腰部和下擺處各掛1 件銀鎏金鑲白玉帔飾, 下部邊沿綴7 件銀瓜果六邊形飾件。腰束金帶扣扣合的羅帶。」據出土現場照片觀察為朵雲禽鳥紋,因紋飾不清,禽鳥紋已不可考。其帔墜有心形的,還有六邊形的,與明代水滴形配墜之制不符(圖二三)。
明代初期, 政府對不同階級的服飾制度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其章服有序、制度嚴明,嚴禁違制。自明中期,當政者為籠絡朝臣、安撫子民,常常通過逾級的賞賜來穩定朝政、突顯朝廷的重視、帝王的仁德之心。但隨著官僚機構的日益龐大,藩王宗族人口的不斷增加,特賜施恩逐年遞增。加上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及社會時尚的嬗變, 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和思維審美意識不斷提高, 衣冠服制已成為體現等級差別最直觀形象的表現手段。明中後期,朝廷綱制日漸鬆弛,官員命婦通過服飾形制、色彩及紋飾的「升級」來感受身份地位的優越性,官民僭用之風逐漸盛行。
五、大衫與霞帔的配伍方式的再思考
大衫與霞帔有其固定的組合與穿搭方式。《明會典》記載:霞帔「臨末左右取尖長二寸七分,前後分垂,橫綴青羅襻子,牽聯並之。前垂三尺三寸五分,尖綴墜子一,後垂二尺三寸五分,臨末插兜子內藏之。」明代傳世的諸多畫像中也多有大衫與霞帔的搭配穿用。在國家博物館收藏的《贈臨淮侯夫人許氏像》中,夫人身穿對襟素色大衫,身披霞帔,正襟危坐。霞帔搭於領肩兩側,尖端下垂,上飾雲霞翟紋,下墜水滴形帔墜,與吳氏墓出土大衫與霞帔的形制及紋飾十分接近(圖二四)。但其霞帔兩條帔帶自尖端縫合一直延伸至前胸部位, 與吳氏出土霞帔僅尖端局部縫合的形制不同。
通過製作大衫與霞帔原尺寸白坯樣衣進行組配:將霞帔內側的2 個紐扣與素緞大衫領側的紐襻扣合, 霞帔尖端於前身下垂後剛好與大衫前底擺邊緣平齊(圖二五);將霞帔尾端繞過大衫領肩後,系帶系合固定,霞帔尾端下垂後長度也與前衣擺底邊平齊(圖二六)。可見霞帔製作的尺寸不是隨意而定的,也不必與《明會典》中記載的尺寸一一對應,而是與著裝者的身高體型, 特別是所配穿的服飾尺寸有密切的聯繫。這也解釋了文章前面提到的霞帔在製作時兩端都有一定的餘料摺疊, 應是為了配合大衫衣長而調整的長度。
關於霞帔尾端的存放方式,《明會典》記載其尾端「插兜子內藏之」。自宋代起,大衫即有配兜之制, 南宋黃昇墓及德安周氏墓均出土多件大袖衫, 其衣後身底部也帶有三角形兜子。圖片觀察可見,兜子採用單裁的近三角形衣料, 於衣後身底擺處拼縫而成(圖二七)。福州茶園村宋墓出土金黃色平紋鑲金邊大袖衫,衣長180 釐米,其兜子是直接將後衣身面料延長後,底擺邊角向內對摺縫製的。據目前僅有的公布材料來看, 其兜子尖端向下,並無實際隱藏霞帔尾部的功能,推測是否應該將其向後折返釘縫於衣身上, 形成實際的兜子(圖二八)。
《明宮冠服儀仗圖》中大衫兜子的位置位於後底擺最下方部位, 霞帔尾部懸垂並藏於兜子之內。吳氏墓出土素緞大衫後身在中線距底邊57 釐米處貼縫2 片直角三角形拼縫而成的素緞兜子,兜子底邊總長103 釐米,高60 釐米, 於領下28 釐米處將兜子頂點與底邊與大衫衣身面料縫合固定,與《明會典》記載形制類似。但大衫後背的兜子位於衣身腰臀部位, 如搭配霞帔使用, 霞帔底部還有近40 釐米餘量,需要摺疊後才能放入兜子內遮藏,既不平服,還有浪費之嫌,讓人疑惑。將兜子的位置移至底邊處, 似乎更適合搭配霞帔的長度。
六、小結
明初服飾定製上採周禮、下取唐宋,建立了一個「衣冠有等」、「貴賤有別」的服飾等級系統, 構建出一個「是以天下見其服而知貴賤,望其章而知其勢」的衣冠制度。吳氏墓出土素緞大衫與壓金雲霞翟紋霞帔是墓主身份地位的象徵和體現, 其服飾形制既有對上古服制的借鑑與繼承,又有鮮明的時代特色,其形制在已知明墓出土服飾中較為少見。作為命婦最高級別的禮服, 吳氏墓出土大衫與霞帔的形制、色彩、材質、紋飾、工藝均與明代「服制」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而「服制」又尊循於「禮制」,「禮制」最終要服務於政治。經過明洪武至永樂多年數次修訂形成的命婦冠服制度正是統治者確定尊卑觀念、維護封建王朝統治的工具。
(作者:高丹丹 北京服裝學院;王亞蓉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原文刊於《南方文物》2019年第2期 此處省略注釋,完整版請點擊左下方「閱讀原文」)
責編:韓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