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駕考改革!明年3月1日起施行

2020-12-26 騰訊網

受駕考改革影響

請各位同學在明年3月1日前完成學業

不然將受計時收費系統影響

造成畢不了業

不能順利拿到駕駛證

……

近日,昆明一些駕考培訓微信群內,開始流傳駕考培訓即將變為計時收費一事。

據昆明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消息,從明年3月1日開始,所有駕校學員在約考時需要核查相應科目學時,以考C1駕照為例,4個科目需達62個學時。同時,管理部門還要求駕培機構的培訓車輛必須安裝人臉識別和活體檢測設備,杜絕以前學員不到場上傳虛假學時的情況。關於駕考培訓的收費,則由駕培機構自行決定是否採取計時收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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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C1駕照需學滿62個學時

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和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聯合印發的《關於開展機動車駕駛培訓監管平臺與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考試系統聯網對接工作的通知》中要求——

3月1日以後,除公安部規定可直接報考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以及境外換證、軍警換證、滿分考試、註銷可恢復和摩託車駕駛人申請考試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駕培機構培訓的汽車類學員預約考試申請時,通過交管服務平臺自動核查學員培訓情況,將培訓監管平臺共享的審核合格的培訓記錄作為受理考試的依據,確保學員正常參加培訓和預約考試。

以考C1駕照為例,4個科目需達62個學時

科目一(理論知識)佔12個學時

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佔16個學時

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佔24個學時

科目四(安全文明駕駛常識)佔10個學時

政策解讀

達到規定學時才能預約考試

「也就是說,從明年3月1日開始,學員通過駕校約考時,需要核查相應科目是否達到規定學時。」昆明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機動車駕駛培訓管理處負責人說,學員必須完成國家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大綱規定的培訓項目、內容和學時才能預約考試。這樣的變化有助於駕培機構提升培訓質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該負責人解釋說,改革後科目二與科目三仍將採取「混學混考」的模式進行。「科目二和科目三可以同時學習,但是每個科目的學習時間都必須達到相應的課時。」

過渡期內可按規定補錄學時

3月1日是目前很多駕培機構宣傳中重要的時間節點。對於想考駕照的市民來說,在新政即將實施前存在著一些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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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之前不能拿到駕照,是否需要重新開始計算學時?

對此,該負責人表示,對於過渡期,管理部門也出臺了相應的政策。

從今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每名學員每天可以補錄不超過2個培訓學時。今年12月21日至明年1月10日,每名學員每天可以補錄不超過1個培訓學時。明年1月11日起,將停止學員學時補錄,只能按照學員實際學習學時錄入。

超130家機構已接入監管平臺

該負責人介紹,按照省道路運輸管理局要求,昆明市已經啟用了省機動車駕駛培訓監管平臺。昆明市共有160餘家駕培機構,所有駕培機構在按照管理部門的要求,陸續完成企業計時培訓系統平臺建設。目前,已有超過130家駕培機構的企業平臺接入了監管平臺。

在企業平臺的建設中,昆明市要求駕培機構要使用符合技術規範、具備活體檢測和人臉自動識別功能的系統平臺和車載設備,杜絕以前學員不到場上傳虛假學時的情況。值得注意的是,特別是活體檢測設備的使用,能有效避免通過學員照片或者視頻來欺騙系統的情況。

啟動教練員檔案電子化管理

「在現有的駕培管理體系下,部分駕校對教練員處於失管狀態,導致一些教練員的個人行為引發不少學員投訴。」該負責人表示,為進一步強化對教練員執教資格、從業行為的管理,昆明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印發了《關於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檔案實施電子化管理的通知》,依託新監管平臺的啟用,同步啟動了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檔案電子化管理。

檔案電子化管理中,檔案內容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駕培機構錄入,教練員個人檔案信息自其從業之日起開始記錄並延續,不會因為變更服務單位而中斷。電子檔案啟用後,可以由駕培機構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分別錄入教練員從業過程中的獎懲信息。這些信息都將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駕培機構和教練員本人查詢,也可按規定向社會公示,供公眾查詢。

下一步,電子檔案將作為駕培機構招聘教練員時的重要依據。在招聘時,要先查詢教練員履歷信息,不得聘用被列入黑名單、駕駛證有被記滿分記錄的、發生人員死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的、發生過酒後駕駛或執教行為以及參與、協助學員考試作弊的人員和偽造培訓數據的人員擔任教練員。

督促機構透明收費規範收費

「當前的一個主要現象是報名時感覺費用很低,實際培訓完成後,費用卻不少,由此引發的投訴數量不少,特別是經中介報名的學員發生糾紛的情況較多。」該負責人分析,出現這些現象的主要原因在於中介招生後,支付給駕培機構或教練員的培訓費較低,大部分甚至低於培訓成本,造成駕培機構和教練員在培訓過程中多次多名目加收學員費用。因此,加強收費行為管理,督促駕培機構和教練員透明收費、規範收費,也是此次昆明駕考培訓改革的重要內容。

目前,昆明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已經向各駕培機構印發了相關文件,明確在計時培訓系統啟用後,培訓合同依然由駕培機構根據經營實際自行制定,培訓費收費方式可以為一次性收費、分階段收費或按學時收費三類。

「作為行業主管部門,並不強制要求駕校必須執行按學時收費。駕培機構和學員之間屬於平等民事關係,服務和收費標準主要由雙方通過合同形式約定。」該負責人表示,在此次收費管理的調整中,運管部門對以往駕培機構合同中容易對學員形成侵權的條款內容做出要求。例如:根據學員收費方式和培訓進度,明確中途退學培訓費退還金額;學員預付費後還未與駕培機構籤訂培訓合同或籤訂合同後還未開始培訓要求退學退費的,要全額退費。對於學員投訴,管理部門將依據合同約定條款處理投訴,調查認定為有責投訴時,有責投訴要納入駕培機構信用記錄。涉及教練員的,納入教練員電子檔案履歷,錄入機動車駕駛培訓監管平臺公示,供社會查詢。

昆明廣播電視臺整理編輯

來源:雲南發布

編輯:楠楠

責編: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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