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有關委、辦、廳、局:
為了推動《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建設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的實施,加快生態建設步伐,保障全區跨世紀發展目標的如期實現,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認清形勢,抓住機遇,加快生態建設步伐
我區地處乾旱、半乾旱地區,自然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長期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關懷下,各級黨委、政府十分重視生態環境建設,帶領和組織廣大群眾,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精神,堅持不懈地開展生態環境建設,取得了巨大的成績,有力地促進了全區農牧業生產水平的提高,推動了農村牧區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由於我區地域遼闊,自然條件普遍較差,加之保護不力,人為因素造成的破壞嚴重,雖然多年來在生態建設方面做了很大努力,但也只能使局部地區的生態環境得到改善,就全區整體而言,生態環境仍然呈惡化的趨勢。目前,全區尚需治理的荒漠化土地約佔總土地面積的60%以上,鞏固提高天然植被保護和治理成果的任務越來越大,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可謂在重而道遠。
當前,加快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步伐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大好機遇。一是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各級黨委、政府十分重視生態建設工作,加強生態建設、改善生存環境已經成為各級政府的共識,受到全區上下的普遍重視。特別是去年特大洪水後,從中央到地方大幅度地增加了生態建設投入。二是黨在農村牧區基本政策的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充分調動了廣大農牧民參與生態建設的積極性。三是多年來各地在生態建設方面進行了多種多樣的實踐和探索,湧現出了一批先進典型,為今後的生態建設工作積累了寶貴經驗。各地區、各部門一定要抓住機遇,開拓進取,乘勢而上,努力開創我區生態建設的新局面。
二、生態建設的指導思想、建設原則和奮鬥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和自治區黨委六屆七次全委會議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加快沙區山區生態建設步伐的決定》,堅持保護與建設並重的方針,走開發式治理、集約化經營、效益型增長的路子,加大科技應用力度,強化政策措施,調動社會各界力量,發揮一切積極因素,突出抓好農、牧、林、水重點生態建設與保護工程,全面推進生態建設與保護工作,儘快遏制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建立起與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相適應的良性生態系統,為自治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生態保障。
(二)建設原則: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堅持集中連片、綜合治理,依靠科技、提高質量;堅持分工負責、協調配合,強化管理、注重效益;堅持保護與建設相結合,治理與開發相結合,國家與集體、個人相結合,投資與投勞相結合,生物措施與工程措施、耕作措施相結合,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相結合。
(三)奮鬥目標:全區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近期(1998—2010年)的主要奮鬥目標是,新增治理荒漠化土地面積455億畝,使全區荒漠化土地治理率由1998年的23%提高到49%。同時鞏固治理成果,在重點治理區建立監督、管理和測報機構,使生態建設納入規範化管理軌道。其中,1998—2000年,新增治理荒漠化土地105億畝,使全區荒漠化土地治理率提高到29%;2001—2005年,新增治理荒漠化土地175億畝,使全區荒漠化土地治理率提高到39%;2006—2010年,全面完成近期奮鬥目標。此外,按照國家批覆的天然林保護工程實施方案,完成調減木材產量和撫育、更新等任務。
各盟市、旗縣要以《綱要》精神為指導,從當地的實際出發,逐級制定本地區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規劃,將《綱要》明確的建設原則、建設任務逐級落到實處。各旗縣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制定當地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不同時期的建設重點、建設方式和具體任務,並以此作為今後向上申報項目和具體開展當地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工作的基本依據。
三、以重點生態工程為龍頭,加大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力度
各地要在繼續抓好三北防護林等一系列實施多年的重點林業、水保、草原生態環境建設工程項目的同時,著重抓好新近啟動的國家和自治區重點生態環境建設及「坡改梯」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水土保持重點防治工程、世行及亞行貸款水保治理工程、中德財政合作內蒙古科爾沁荒漠化土地生態建設工程和日本海外協力基金(OECF)項目,積極爭取國家早日批准阿拉善生態治理總體規劃和中澳技術合作內蒙古阿拉善生態系統綜合整治項目、世行貸款陰山北麓生態建設項目的早日上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總結經驗,制定科學合理的建設標準,嚴格把好設計、施工、管理、監督、驗收等關鍵環節,建立健全項目責任制度、工程監理制度、資金報帳制度、財務審計制度和工程竣工驗收制度,通過引入競爭機制,增加科技含量,全面提高建設質量和建設水平,努力爭創精品工程、樣板工程,使重點工程成為名副其實的示範工程,帶動全區生態保護和建設的全面發展。
要搞好重點工程之間的協調配合,既要突出建設重點,又是避免重複投入,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在抓好重點工程的同時,要統籌兼顧,擺布好重點工程與一般工程、工程建設與面上建設的關係,做到突出重點,以點帶面,點面結合,整體推進。
四、深化改革,完善政策,調動和保護社會各方面參與生態環境建設的積極性
堅持以改革為動力,進一步完善政策體系,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參與生態環境建設。要全面實行誰投資、誰治理、誰開發、誰受益以及允許繼承、轉讓、長期不變和多種經濟成份並存、多種經營形式並有的政策;積極推行股份合作制,鼓勵蘇木鄉鎮、嘎查村和社會各部門、單位及個人,以土地、勞力、資源、資金、種苗、機械、技術等為股份,合作參與生態環境建設,採取承包、租賃、拍賣和無償劃撥使用權等多種方式,加快國有和集體「四荒」的治理開發步伐。
要進一步加大對生態環境建設的政策扶持力度。在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加快沙區山區生態建設步伐的決定》的基礎上,適應新形勢下加快生態環境建設步伐的需要,制定更加切實可行的優惠政策,調動和保護社會各方面,特別是廣大農牧民參與生態建設的積極性。
五、積極籌措資金,努力增加對生態環境建設的投入
要堅持國家、地方、集體、個人一起上,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籌措生態環境建設資金。國家安排的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項目,以國家投入為主,地方配套投入為輔;地方安排的生態環境建設項目,由地方負責籌措建設資金;小型生態環境建設項目,主要依靠群眾勞務投入和社會投入,國家和地方財政予以適當補貼。
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將生態環境建設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做出長期安排。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財政支農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以工代賑資金等都要向生態環境建設傾斜。要繼續認真落實自治區政府關於各級財政每年安排生態環境建設資金不得低於財政支出的1%,新增收農牧業稅的70%用於農牧業基礎建設,其中用於生態環境建設部分不低於15%的規定。國家生態保護和建設重點工程資金要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按項目安排,不按部門切塊,嚴禁挪作它用,並要確保落實好配套資金。自治區切塊下劃到盟市的國有林場(圃)的生產費、基本建設費、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費、水土保持費以及畜牧業飛播資金等專項經費,各盟市、旗縣不得剋扣、截留和挪用,必須足額到位,專款專用,並接受審計部門和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審計和監督。金融部門要積極配合,提供專項貸款,對生態環境建設予以支持。要加大對外開放力度,吸引更多區外、國外的資金投入我區生態環境建設。
積極開闢新的投資渠道。按照有關規定,切實加強現有各類生態環境建設基金的徵集、使用、管理;儘快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效益補償制度;鼓勵社會上各類投資主體向生態環境建設投入。
廣大群眾是生態環境建設的主力軍,也是生態建設投入的主體。要廣泛發動群眾,大力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繼續完善農村牧區勞動積累工制度,利用農閒時間組織群眾開展生態環境建設,凡是用於生態建設的積累工,不視為增加農牧民負擔;堅持「誰造誰有」、「誰治誰有」等鼓勵政策,充分調動廣大群眾保護和建設生態環境的積極性。
六、依靠科技進步,增加科技含量,提高生態環境建設的水平
加強生態保護與建設的科研工作,建立科技創新體系。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生態科研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科研管理運行機制,不斷加大科研力度,提高科研水平,加快科研成果轉化。要組織科研力量,對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的關鍵問題和技術難點開展重點攻關。對於生態環境建設科研項目,要優先納入計劃,並保證經費。
大力推廣應用科研成果和適用技術,提高生態環境建設的科技含量。各級農牧林水技術推广部門,要密切聯繫本地區生態環境建設的實際,篩選一批適用增產、增效技術和科研成果,組裝配套,大力推廣。要重點發展經濟林、薪炭林、速生豐產林和兼用型林種,大力推廣生態經濟溝、生物經濟圈、小流域治理、立體種植複合經營、家庭「五小」林業、「五配套」小草庫倫等生產模式以及抗旱造林、節水灌溉、推沙造田、人工草地及草場改良等適用技術。要切實加強農牧民技術培訓和科技試驗示範工作,積極開展科技、文化、衛生「三下鄉」活動,不斷提高農牧民的科學文化素質,促進科研成果和適用技術的普及應用。要加強基層科技服務組織建設,不斷鞏固和提高蘇木鄉鎮農牧業技術推廣機構「三定」工作成果,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開展農牧業科技承包的有關政策,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科技服務形式,調動廣大科技人員的積極性,促進科學技術與生態環境建設的結合,提高生態建設的質量和水平。
切實抓好林業「種苗工程」和畜牧業「草籽工程」建設。承擔建設任務的單位要按照工程規劃設計和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自治區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指導和管理,保證工程建設的質量和效益,為搞好全區生態環境建設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七、加強法制建設,依法加強生態環境建設成果的保護和管理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教育、新聞、宣傳等部門,以各種生動具體的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法律法規,宣傳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重要意義,宣傳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中的先進人物、模範事例,在廣大幹部群眾中牢固樹立防治荒漠化、保護家園的觀念,提高全民依法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要根據農牧業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結合土地和草牧場承包工作,合理調整土地利用結構,履行法律手續,明確使用方向。對不適宜耕種和亂開濫墾的耕地,特別是2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儘快實施退耕還林還草,恢復植被;對25度以下的坡耕地,要全面推行等高種植,並逐步建成水平梯田。要適應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牧業的需要,調整種養業結構,大力發展生態農業、雨養農業、舍飼畜牧業和農區畜牧業。特別要堅持「雙增雙提」發展戰略,加大飼草料基地建設力度,調整畜群結構,改良牲畜品種,實行輪封輪牧、舍飼、異地育肥和改良草場等措施,儘快解決草原沙化、退化問題,恢復草原生態平衡。要合理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嚴格各類採礦、築路、建築等工程項目的審批、管理和監督,防止人為造成植被衰退和水土流失。
要加強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管理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亂砍濫伐、亂捕濫獵、亂開濫墾、亂採濫挖等各種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案件。特別要嚴厲打擊毀林毀草開荒活動,禁止一切亂開濫墾林地、草場現象發生。要認真組織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不斷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和病蟲鼠害防治工作力度,切實保護生態建設成果。
八、落實責任目標,加強對生態環境建設的領導
生態環境建設是一項改善生存條件、促進經濟發展、造福子孫後代的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跨世紀的綜合性系統工程。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各級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共同完成生態環境建設任務。
要認真落實生態環境建設的責任、目標。各級政府對本地區的生態環境建設負全面責任。各地都要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建設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並落實各項保證措施,加強監督檢查,認真兌現獎懲。國家和自治區的生態環境建設重點工程,要以旗縣為單位組織實施,旗縣長為項目第一責任人。其它生態環境建設工程都要明確項目責任人,切實做好落實任務、籌措資金、組織發動群眾、檢查驗收等工作,發現並及時解決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實際問題,確保工程建設如期完成。
根據國家的要求,為了加強對生態環境建設的組織領導,自治區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領導牽頭,計劃、林業、農業、水利、畜牧、財政、審計、環保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全區生態環境建設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並在自治區計委設立了辦公室。有關盟市和重點旗縣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生態環境建設這一歷史任務的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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