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存款保險標識啟用。我一讀者挺搞笑,說,這標識好比陽澄湖大閘蟹的防偽認證。工農中建交這些大銀行當然人人都放心,但小銀行呢?蓋個戳對於農信社啦、小村鎮銀行們,顯然可以起到不錯的背書作用。
現在,銀行網點都正式張貼了如下圖的這一存款保險標識,還有一些銀行放置了宣傳折頁小冊子,通過宣傳橫幅、電子屏等方式向儲戶展示存款保險宣傳標語「本機構吸收的本外幣存款依照《存款保險條例》受到保護」。
除了網點的上述舉措,在各家銀行的個人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微信銀行甚至是自助設備機顯示屏等電子服務渠道上,存款保險標識也做到了全覆蓋。
想想也是哈,您看之前P2P或網際網路金融搞得如火如荼的時候,各種「寶」類產品滿天飛,對金融缺乏了解的吃瓜群眾就會把這些產品,與民營銀行、直銷銀行業等金融創新產品混為一談。
在較為偏遠的村鎮地區,剛剛改制的農信社和被大行收購的不知名村鎮銀行,從網點看還不如鄉紳土豪辦的小貸公司氣派,究竟誰是「正規軍」,村上老百姓有時候還真傻傻分不清楚。
我一小銀行的朋友對貼標識這事兒也很歡迎:「我們小行的APP還不如P2P的看著高大上呢,但是存款保險標識上線以後,小貸和網際網路金融機構絕不敢寫『本機構吸收的本外幣存款依據《存款保險條例》受到保護』,否則就違法了,那對我們,就是個有效的拉存款保障了唄。」
關於大小銀行們對於存款保險標識啟用的內心OS,可跳轉筆者上周在一財資訊裡的專欄文章《小銀行的營銷手段,大銀行的甜蜜負擔》。今晚則是切換到存款人的視角,看看哪些進保、哪些不進保。
綠色和「大樹」
看看這個標識,多綠。
綠色的主基調,寓意存款保險制度作為市場化的金融風險防範和處置機制,促進金融機構健康可持續發展。
白色漢字造型「眾」,寓意保護公眾存款人,同時也組成大樹圖案,大樹的三頂樹冠象徵存款保險保護存款人、差別費率和早期糾正、風險處置的三大功能。
2015年國務院頒布了《存款保險條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目前,全國受存款保險保障的金融機構共4025家。
存款保險覆蓋所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被保險存款包括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既包括個人儲蓄,也包括企業及其它單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屬於被保險存款範圍。
存款保險能夠為全部投保機構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護。但是需要特別注意銀監會和人行對於存款統計口徑的差異。
人行VS銀保監存款保險口徑:
銀監會被保險存款等於其口徑各項存款+代理性財政存款-保險公司存款和金融控股公司存款-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機構存款和不予保險的存款。
對比央行對存款的口徑,存款保險被保險存款=人民銀行口徑各項存款+代理性財政存款-同業存款和金控公司存款-高級管理人員存款和不予保險其它存款。
存款人不需要交納保費
超出50萬限額也未必全沒保障
存款保險作為國家金融安全網的一部分,是不需要存款人交納保費的。
其資金來源主要是金融機構按規定交納的保費,此外這個保費是按照差異化費率進行核定的,每半年核定一次,按照定量和定性兩個維度進行考核,這也是央行約束各家銀行乖乖落實存款保險制度的利器。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最高償付限額是50萬人民幣,但超出限額部分是不是就一定沒有保障了呢?不是的。存款的本息+利息,在50萬以內的全額償付,超出的部分將依法從投保金融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當出現下列情形的時候,就可以讓金融機構償付:
1,投保金融機構接管組織;
2,實施被撤銷機構的清算;
3,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
4,國務院批准的其它情形。
上述4個情形發生的7個工作日內足額償付存款。
保什麼不保什麼?
認準存款保險綠色的標識,銀行業投保機構一旦打了這個標識,就要按照存款來保護了,此前「類存款」的營銷噱頭將告一段落。
我來給大家MARK幾個非常規的產品種類:
1,人民幣存款,外幣存款:保。
2,結構性存款:保,但只有本金部分享受保護。
3,信用卡帶儲蓄功能存款:保。
4,大額存單:保。
5,直銷銀行、民營銀行的智慧存款:保。
6,自營理財:不保。
7,代銷基金:不保。
8,同業存款(當然和咱老百姓沒啥大關係):不保。
以後再有人把表外理財、保險產品之類的形容成「存款」來忽悠老年人,就去當地銀保監(消保部門)反映反映吧。
挺狠,銀行高管往自家存錢不給保
筆者注意到,在《存款保險條例》中有這麼一條:金融機構同業存款、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機構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不予保險的其它存款除外。
喲嚯挺狠啊,銀行高管往自家行裡存錢不給保。這幾個意思?所以高管們都往別的銀行存款是不?可他們不也要為自己行裡完成存款任務嘛……
銀行業內人士告訴我,這裡說到的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是指董事長、副董事長,獨立董事、其他董事和董事會秘書;還有行長、副行長、行長助理,合規總監、風險總監、總審計師、總會計師、首席信息官以及同職級的高級管理人員。此外還有雖未擔任上述職務,但是實際履行了上述所列高級管理人員職責的銀行從業人員。
至於為啥,業內人士回答我說,這主要是為了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的約束作用,防範道德風險。小編我自己用大白話內心嘀咕,天曉得高管們是咋把自家銀行給管癱了管破產了的(才會需要動用存款保險),就別伸手再要保險賠付了吧。
銀行把存款丟了不給償付?
再說個極罕見的可能性,如果存款被銀行或工作人員搞丟了,或者貪沒了,出現的是道德風險,存款保險能賠付嗎?
這時候大家的第一反應估計是「賠」,但細想想就知道,存款保險是不背這個鍋的,因為這錢根本就沒存到存款帳戶上,所以法律上的被保險主體都還沒發生。
當然儲戶的錢不能白丟,如果是因為銀行的操作風險,那麼可以向銀保監投訴,監管會讓銀行賠的,還會問責;同時也可以通過地方司法機構來起訴,最後銀行根據法院判決來賠償消費者損失。
作者:夏心愉
來源:愉見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