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風聲》是老格雷講給他兒子的催睡故事,後來整理為一部很有趣味的兒童小說,但很多媒體對它的讀者定位一般都在6—99歲。這本書從印刷廠印出來之後,就無數次地被拿起翻閱。美國當時的羅斯福總統聽說這本書就連忙叫秘書買了本,到手之後就一口氣看了三遍,但還是感覺像吃美味的漢堡一樣牙齒上都留有餘香。可以說這是一部什麼時候都可以讀、什麼年齡都可以讀,什麼地方都可以讀的童話。
這本書的主角都是些可愛的小動物,塑造出了鼴鼠、河鼠、癩蛤蟆、狗獾四個可愛有趣的形象。老格雷在創作伊始便賦予了四個動物不同的性格特徵:鼴鼠憨厚、河鼠機靈、蟾蜍狂妄、狗獾穩重。於是乎,一部讓人時而發笑時而感動的故事便在四個動物之間開始了。
小說裡的癩蛤蟆幾乎承包了所有的幽默與笑點,作為一個被重點教育的反面人物形象,他非常狂妄愛吹牛,以自我為中心,喜歡刺激,喜新厭舊,好了傷疤忘了疼,但他又是那麼可愛,非常「深入人心」……「三天打漁,兩天曬網」說的就是他這種人……額,動物,從船到車到摩託,撿一個,丟一個,禍事不斷,讓人頭疼不已。他不停地出車禍,把一輛嶄新的汽車撞得七零八落;他因在路上搶走別人的汽車被判入獄,後來在一個愛上他的,給監獄送飯的女孩幫助下(那是個真正的女孩,不是女蛤蟆),才九死一生狼狽逃脫;回去後卻發現自己富麗的城堡已經被森林中的一夥惡棍——黃鼠狼所霸佔,失去了自己的家,「他的淚如傾盆雨下」。
河鼠是一個成熟穩重、見過世面的老大哥形象,他的「鼠設」就是充當鼴鼠的益友,幫助他成長。在鼴鼠把他的船和飯籃弄翻後,他一丁點兒也沒生氣,反而熱心地關懷鼴鼠不要著涼,暖的鼴鼠「用爪子背兒抹去一兩滴眼淚」。在鼴鼠偷摸外出不見蹤影時,他像福爾摩斯一樣辨認出鼴鼠的足跡,然後「將一根皮帶系在腰間,往皮帶上插幾把手槍」,毫不猶豫地走出門去。但這位「暖鼠」並非是一本正經,他有時非常幽默,有時非常毒舌:在癩蛤蟆滔滔不絕、自賣自誇時,他「用胳臂捅了捅鼴鼠」,裝起了糊塗;在出車禍後,他氣得要和癩蛤蟆一刀兩斷,到了火車站時,卻又「把蟾蜍安置在二等候車室,花兩便士託一位搬運工好好看住他」。
狗獾是一個嚴謹的長輩,小鴨估計格雷厄姆把狗獾當成自己來寫了,因為他把狗獾樹立成一個權威,他說出的話總是對的……他非常有意思,當對客人說今兒個特忙,不要打攪他時,其實是回書房睡覺去了。他像一個嚴父,又像一個師長,在和河鼠討論癩蛤蟆的事時,發表過言論:「咱們——就是說,你和我,還有我們的朋友鼴鼠——咱們要對蟾蜍嚴加管束。不許他胡鬧。要讓他恢復理性,必要的話,要對他施行強制。咱們要使他變成一隻明智的蟾蜍。咱們要——喂,河鼠,你睡著了!」
故事中,每個動物的小名實在讓人忍俊不禁,鼴鼠叫「鼴兒」,河鼠叫「鼠兒」,獾……就叫「獾」。蟾蜍的稱謂可就多了,文雅點兒的叫「蟾兒」,通俗點兒的叫「癩蛤蟆」,還被河鼠封作「老蟾」……有一次河鼠尋找鼴鼠時喊道:「鼴兒,鼴兒,鼴兒!你在哪?我來啦——鼠兒來啦!」更是讓人捧腹。
就這樣一部非常活潑的童話小說,奠定了老格雷兒童文學家的地位,基本上每本研究兒童文學的理論著作或論文,都拿這部書做榜樣。但關於這本書,有一點我完完全全不能夠認同——要是拿《柳林風聲》當睡前故事,孩子指定不樂意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