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31 18:53:06 來源:資本邦 已入駐財經號 作者:文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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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資本邦獲悉,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2020年第65次審議會議於2020年8月28日下午召開;2020年第67次審議會議於2020年8月28日上午召開。
2020年第67次審議會議的審議結果為:(一)同意無錫航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上市(首發)。(二)同意恆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上市(首發)。 2020年第65次審議會議的審議結果為(一)暫緩審議深圳漢弘數字印刷集團股份有限要求發行上市(首發)。(二)同意深圳市亞輝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要求發行上市(首發)。 以下是4家公司的基本情況:
(一)無錫航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簡稱:航亞科技)
航亞科技是一家專業的航空發動機及醫療骨科領域的高性能零部件製造商,專注於航空發動機關鍵零部件及醫療骨科植入鍛件的研發、生產及銷售,主要產品包括航空發動機壓氣機葉片、轉動件及結構件(整體葉盤、盤環件、機匣、整流器等)、醫療骨科植入鍛件(髖臼杯、髖柄及脛骨平臺等精鍛件)等高性能零部件。
財務數據顯示,航亞科技2017年度到2019年度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9755.32萬元、1.61億元、2.58億元;同期歸母淨利潤分別為-732.06萬元、1398.70萬元、4218.55萬元。 嚴奇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嚴奇直接持有公司 19.26%的股份、通過華航科創控制公司 5.17%股份,並通過與阮仕海、朱宏大等
11 名股東籤署《一致行動人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控制公司
24.54%股份。其中,《一致行動人協議》及其補充協議約定各方行使提案權/提名權或行使董事會/股東大會表決權時應與嚴奇達成一致意見,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應以嚴奇意見為準。公司股權結構如下圖所示: 上市委的審核意見為:要求公司用表格等形式進一步量化分析2017年及2018年的產能利用率情況、葉片單位成本情況。要求保薦人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如下:
1.要求公司說明:(1)與公司技術開發收入配比的技術開發成本與公司自身研發費用如何區分,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2)公司技術開發業務所形成的技術成果歸屬,公司認為技術開發收入增長趨勢具有可持續性的理由。要求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2.要求公司說明:在2017年、2018年航空葉片類產品及相關技術開發的產能利用率無明顯變化的情況下,2018年航空葉片單位成本較2017年明顯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要求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3.要求公司說明:在國際主流發動機客戶對公司的採購需求下降導致公司2020年全年外銷收入預計下降50%左右的情況下,2020年1-9月業績預計「較上年同期均有增長」的原因,公司產品和收入結構是否發生重大變化。要求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二)恆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恆玄科技)
恆玄科技主營業務為智能音頻SoC晶片的研發、設計與銷售,為客戶提供AIoT場景下具有語音交互能力的邊緣智能主控平臺晶片,產品廣泛應用於智能藍牙耳機、Type-C耳機、智能音箱等低功耗智能音頻終端產品。公司產品已經進入全球主流安卓手機品牌,包括華為、三星、OPPO、小米等,同時在專業音頻廠商中也佔據重要地位,進入包括哈曼、SONY、Skullcandy等品牌。此外,公司產品目前亦在漫步者、萬魔等專業音頻廠商及谷歌、阿里、百度等網際網路公司的音頻產品中得到應用。
財務數據顯示,2017年度到2019年度,恆玄科技營業收入分別為8456.57萬元、3.30億元和6.49億元;同期歸母淨利潤分別為為-1.44億元、177.04萬元和6737.88萬元。 Liang Zhang、趙國光及湯曉冬合計控制公司 45.16%的股份對應的表決權。Liang
Zhang、趙國光及湯曉冬為恆玄科技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其中 Liang Zhang
及湯曉冬為夫妻關係。截至招股書籤署日,公司的股權結構如下圖所示: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有:
1.根據申要求文件,2020年8月16日,公司與相關方籤署《和解協議》《合作協議》,此後公司取得相關法院作出的對方對6個糾紛撤訴的《民事裁定書》。
上市委要求保薦代表人說明:(1)上述糾紛涉及的專利是否屬於公司核心技術,上述協議籤署對公司未來業務的影響;(2)上述協議相關約定是否影響公司本次招股說明書的相關信息披露,是否便於投資者判斷。
2.(1)根據申要求文件,公司產品具有較長的生命周期,2019年度營業收入較上一年度增長31,888.60萬元,上升96.65%,並實現較大規模的盈利,上市委要求公司代表說明公司2019年業績大幅增長的原因;
(2)結合公司技術創新和產品迭代情況,要求公司代表進一步說明公司本次募集10.7億元投向發展與科技儲備基金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執行性,資金使用機制是否符合公司治理、內控要求及上市公司募投資金使用規則。要求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三)深圳漢弘數字印刷集團股份有限要求(簡稱:漢弘集團)
漢弘集團是一家以數字噴墨列印技術為核心,集研發、生產、銷售、售後服務於一體的工業數字印刷綜合解決方案提供商,專業為客戶提供數字噴墨印刷設備、軟體、墨水、配件及專業服務,產品應用涵蓋廣告、家裝、成衣、紡織、包裝、書刊、標籤、印刷電路板以及3C電子等行業。
2017年-2019年,公司實現營收分別為4.84億元、6.09億元、8.81億元;實現歸母淨利潤分別為1.06億元、-9211.94萬元、2.14億元。 漢弘集團實際控制人為肖迪先生,肖迪本次發行前直接持有公司 3,548.05 萬股,佔公司股本的
9.57%;通過合舟聯成、合舟聯享、合舟聚成、合舟聚沙以及合舟投資間接持有 10,675.07 萬股,佔公司股本的 28.78%,即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
14,223.12 萬股,合計持股比例為 38.35%。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公司的股權結構如下圖所示: 上市委審核意見為:
1.要求保薦人結合公司收入及利潤在2019年度出現大幅增長而核查程序因疫情影響受限的情況,針對2018到2019年度收入增長超過100萬元或毛利額增長超過50萬元的客戶執行有效的替代核查程序,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要求公司說明僅對部分客戶提供、對同一客戶同時存在提供安裝服務或不提供安裝服務的情形的技術可行性及商業合理性,分析該等操作是否可能導致客戶因產品無法達成性能預期而出現退換貨。要求保薦人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公司被多次舉報,要求公司:(1)結合與CET要求2019年多筆銷售合同的籤訂情況、銷售回款情況、最終客戶的經營情況,進一步說明上述銷售業務的真實性;(2)披露訴訟的最新進展情況,並分析該等訴訟可能出現的不利結果是否會對公司持續經營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要求保薦人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有:
1.上市委要求公司代表說明:(1)選取2018到2019年度收入額增長較大的典型客戶,如何與該等客戶建立業務聯繫,在2019年度向該等客戶發送產品是否負責安裝、是否已收回貨款;(2)結合貨款回收的最新結果,分析新冠疫情對公司客戶的業務造成的不利影響是否已導致公司所售產品的延遲安裝及貨款的推遲回收,是否影響貨款的可回收性,壞帳準備計提是否充分;(3)分析包裝數碼印刷機收入在2019年度大幅增長的趨勢是否可持續。要求保薦代表人結合公司收入及利潤在2019年度出現大幅增長而核查程序因疫情影響受限的情況,說明是否執行了包括核查公司與客戶之間商務溝通記錄等的特別核查程序,並發表明確意見。
2.要求公司代表說明:(1)以較低價格收購原墨水供應商珠海東昌且該要求在被收購後持續虧損的現實情形,與公司所聲稱的將投入募集資金擴大墨水產能並將墨水業務發展成為公司的重要業務的預期之間的內在商業邏輯;(2)珠海東昌原實際股東李明喜以低於其他外部投資者的價格入股公司,是否與公司的收購行為存在內在聯繫。要求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3.要求公司代表說明僅對部分客戶提供、對同一客戶同時存在提供安裝服務或不提供安裝服務的情形的技術可行性及商業合理性,分析該等操作是否可能導致客戶因產品無法達成性能預期而出現退換貨。要求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4.公司被多次舉報,要求公司代表說明相關情況,特別是訴訟的最新進展情況,並分析該等訴訟可能出現的不利結果是否會對公司持續經營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要求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四)深圳市亞輝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要求(簡稱:亞輝龍)
亞輝龍系一家技術國內領先、研產銷一體化的專注於臨床實驗室整體解決方案(包含全自動化智能流水線、智能管理軟體、專業診斷儀器及配套試劑)的創新型企業,主營業務為以化學發光免疫分析法為主的體外診斷儀器及配套試劑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及部分非自產醫療器械產品的代理銷售業務。
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營收分別為5.30億元、7.29億元、8.77億元;同期對應的淨利潤分別為589.46萬元、3803.34萬元、1.06億元。 亞輝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胡鵾輝。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胡鵾輝直接持有公司 43.60%的股權,並通過其 100%控制的普惠投資持有公司
9.12%的股權,合計持有亞輝龍 52.72%的股權。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有:
1.要求公司代表說明:(1)抗原抗體類生物原料在直接化學發光技術中發揮的作用及其重要性、公司自產原料的研發情況、自產原料替代進口原料的技術難度和進程;(2)結合競爭對手在酶促化學發光、直接化學發光、電化學發光三大技術路線的專利分布情況,說明公司突破直接化學發光技術時能否及如何避開領先者的專利壁壘、羅氏要求在電化學發光是否對公司存在專利壁壘。要求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2.要求公司代表說明:(1)胡鵾輝及其父胡德明在報告期內各自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情況;(2)在胡鵾輝的經驗明顯不足、所學專業與公司主要業務關聯度較低的情況下,其父胡德明是否在報告期內對公司的經營決策持續發揮重要乃至主導的作用。要求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3.要求公司代表結合新冠疫情對公司所在行業及市場所造成的重大影響,分析說明:(1)公司原有的直銷為主、經銷為輔,採用聯動銷售方式向直銷客戶或經銷商提供診斷儀器、後續通過銷售配套試劑獲得利潤等的業務模式,是否將發生重大變化;(2)公司自營產品與代理產品並行的業務模式是否將發生重大變化;(3)上述兩項變化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可能造成的影響。要求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4.要求亞輝龍代表結合報告期不同類型自產製劑投放設備以及單臺收入情況,說明計入固定資產專用儀器的期末減值測試是否充分考慮了終端客戶試劑採購不及預期等情形,相關會計政策和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要求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頭圖來源:圖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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