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高新園區公安分局工作中發現一起有關電話卡經營者違法售賣個人身份信息的案情,立即組織刑偵大隊、網警大隊、高家派出所合力偵辦此案,將3名出售非實名電話卡的嫌疑人陸續抓捕歸案。
找人辦卡後高價出售
到案後,犯罪嫌疑人劉某拒不承認其違法行為。但經過前期大量的證據收集工作,民警早已掌握其犯罪事實:正因為他販賣非實名電話卡,導致多名受害人被電信詐騙,涉案金額高達近100萬元。在確鑿的證據面前,劉某一一交代了其犯罪事實。
劉某交代:其在大學期間曾在電信營業廳做過兼職,見盈利頗多,畢業後便自己開了一家小型營業廳。為了衝業績,他便找同校的社團「幫忙」,他以辦理電話卡為名向社團負責人承諾,每辦理一張電話卡,給予對方25-35元的返利,辦理成功後他將把電話卡註銷。豈料,辦卡成功後,劉某並沒有按照事先的承諾註銷,而是把辦理後的卡轉手高價賣掉。
一人落網牽出犯罪鏈
在民警訊問下,劉某主動交代:一次偶然的機會,劉某結識了王某,王某稱他能收這種非實名電話卡,而且一張價格在70-80元之間。於是便把給學生辦理的電話卡高價售賣給王某。嘗到甜頭的劉某多次向王某出售此類非實名電話卡多達300餘張,涉案金額高達2萬餘元。
得知這一重要信息,民警立即查找王某的居住線索,經過一天的工作,最終將王某抓捕歸案。到案後,王某供述:其2019年6月的一天曾向微信好友張某打聽有沒有渠道銷售非實名電話卡,兩個月後的一天張某忽然找到王某稱有渠道了,於是,王某與張某二人合夥幹成了第一單。民警順藤摸瓜,開始對張某展開抓捕,最終在張某的居住地,將其成功抓獲。
張某到案後交代:其從2019年8月與王某幹成第一單開始,就不停地利用非實名電話卡「對縫」,每張卡可以獲利2.5元或3元。
經審訊,劉某、王某、張某3人對出售非實名電話卡300餘張、涉案金額高達2萬餘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劉某、王某、張某因涉嫌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罪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此案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大連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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