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中山市西區公安分局接到舉報稱,西區沙朗有人通過物流郵寄大量銀行卡。4月5日,反詐民警根據線索進行綜合研判,終於發現嫌疑人李某,其未收快遞竟有300個!民警迅速抓獲嫌疑人李某及其同夥並截查非法快遞一批。
經調查,此次截取的非法快遞足有10個麻袋!其中,有對公「八件套」(包含對公銀行卡、對公U盾、法人身份證、公司營業執照、對公帳戶銀行申請表、公司公章、法人印章、公司章程)177套、個人銀行卡580張、U盾約1600個、電話卡約580張。其中,有些非法物資竟是藏在了電飯鍋底部。這是今年以來,中山市市破獲的最大涉電信網絡詐騙「黑灰產」案。
反詐科普:
何謂涉電信網絡詐騙「黑灰產」?
所謂涉電信網絡詐騙「黑灰產」就是不法分子通過各種途徑公開兜售、租用對公帳號或開立對公帳號所需的資料,還有手機卡、銀行卡、U盾等物品,再賣給從事電信網絡詐騙的人員作為實施詐騙的基礎工具,從而逐漸形成了一條黑色、灰色產業網絡鏈條。
涉電信網絡詐騙「黑灰產」的危害?
涉電信網絡詐騙「黑灰產」的存在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提供了極大的便利條件,同時還大幅增加了民警偵破案件的難度。可以說是為詐騙滋生,提供了適宜的「溫床」。
這麼多「黑灰產」物資怎麼來的?
首先,不法分子先是通過網上發布或熟人介紹的方式,招募開戶人(法定代表人)。
然後,有的會要求以開戶法人的名義,授權委託代辦營業執照,由中介代辦公司給每個開戶人辦理2至3套營業執照,而後再去銀行開立對公帳號;有的就要開戶人自己去銀行或通信運營商,以個人名義開立銀行卡、U盾、手機卡等。
而後,不法分子就會出資從開戶人手中購買這些物品用於出售牟利。
最後,這些物品被流轉到騙子手中用於實施電信網絡詐騙。
據悉,被招募的開戶人大多是在校學生、城市務工人員。
一些不懂法的群眾覺得,只是用自己的身份證去開戶辦點東西,不用怎麼付出勞動,甚至還有人代辦,就能得到不錯的「報酬」,比自己做什麼生意都好啊。這「生意」表面看是「真香」,其實,是出賣了自己!
買賣銀行卡或對公帳戶、手機卡的行為都會受到相應的懲戒。
中國人民銀行與公安部聯合發文,對出借、出售和購買銀行卡或企業銀行帳戶的個人聯合實施懲戒。措施包括:
一、將相關人員納入金融信用基礎資料庫管理。將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到個人徵信報告,將在一定時間內影響相關人員的貨款和信用卡申請。
二、5年內暫停相關人員銀行帳戶非櫃面業務,支付帳戶所有業務。
三、銀行和支付機構5年內不得為相關個人新開帳戶。即,相關人員在懲戒期內不能在所有銀行機構開立銀行卡和企業對公帳戶。不能註冊支付寶帳戶,不能開通微信收發紅包和轉帳功能等等,懲戒期滿申請開戶的,銀行和支付機構將加大審核力度。
另外,工信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聯合印發《電話「黑卡」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其中,要求2015年9月1日起,電信企業要求各類實體營銷渠道全面配備二代身份證識別設備,在為用戶辦理電話入網手續時,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識別設備核驗用戶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件,並通過系統自動錄入用戶身份信息。多項實名制落實措施被業內稱為「史上最嚴」。
這意味著電話必須實名制,意思是用你自己身份開通的電話卡使用者必須是你自己!否則,此電話卡所產生的通信責任,會由你自己承擔。
注意:
出租、出借、出售和購買銀行帳戶或企業帳戶,除了被記入個人徵信報告和5年內暫停所有的非櫃面業務及支付業務外,還可能涉嫌我國《刑法》規定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貼士:
1.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對公帳戶等信息物資,對於廢棄不用的銀行卡和對公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業務。
2. 買賣銀行卡和對公帳戶涉嫌違法犯罪,切莫貪圖小利,走上倒買倒賣手機卡、銀行卡和對公帳戶的違法犯罪道路。
3. 一旦發現買賣手機卡、銀行卡和對公帳戶的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中山警方正在加大打擊涉電信網絡詐騙「黑灰產」的力度,發現一起,堅決徹查打擊一起,拒不手軟!
來源:中山市反詐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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