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不愧是站在吃貨頂尖鏈上的生物,胃口好的很。只要是觸目所及的,沒有不能變為餐桌上的物品。天上飛的是正常操作,而水中遊的就是普通的,地上走的更是頓頓都有。可以說,只要味道到位,就沒有不能吃的。可就算是這樣,也有許多的動物並不在人類的餐桌上。比如說,獵殺者獅子、老虎、豹子等。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首先,人類吃的食肉動物,大部分是海洋生物和鳥類。而遠古時期,人類還是氏族狀態的時候,基本是抓到什麼吃什麼,一頓能吃飽就是好的。而且大多數不能填飽肚子的時候,也會選擇諸如野果之類的東西,可以說吃飯看天,看運氣,就是不看你到底想吃什麼。在這樣的前提下,人類的第一選擇是性格溫馴,捕捉難度不高的食草動物。有時候也會看上鳥類,比如雞的祖先原雞,一種食譜很雜,體型小攻擊力不強的動物。
對於那個時候的人類來說,最好不要招惹食肉動物。畢竟,人類也是在食肉動物的食譜上的,還有就是獵殺成本和收穫不成正比。捕捉食肉動物所耗費的時間,精力和最後到嘴的肉,都不足以讓人類提起興趣。有這個機會,還是抓食草動物更靠譜一點。而且,人類吃食草動物也有一個好處,就是生病的概率會低一點。因為食草動物的主食是植物,所以很少得傳染病,能傳染到人類。食草動物攜帶的病菌,顯然對人類的傷害更小。
而食肉動物以食草動物為生,很容易將食草動物身上的病菌帶入體內,這種病菌在體內傳播,人類如果食用,很大的機率也會患病。就比如說自然界裡面,獅子都喜歡替幼崽舔毛,這個過程會將一些病菌帶到幼崽的身上,所幸幼崽具有足夠多的抗體,才能抵禦這些病菌的侵蝕,很少有幼崽會因為舔毛的行為而亡。可是食肉動物的幼崽能抵抗,不代表人類也能抵抗。所以,捕獵食肉動物,並不划算。
農業社會的便利是捕獵生活所不能替代的,有了穩定的食物來源,人類就不需要再冒這麼大的風險,氏族內老弱病殘也都能活的更久一些。人類也逐漸的學會了飼養動物,提供肉食。可是,人類所飼養的大多是溫和的食草動物,為什麼人類不能飼養食肉動物,在一年年的進化中,將食肉動物變為餐桌上的一員?答案很簡單,我們養不起啊!食肉動物吃肉為生,但是我們養他們,也是想吃肉。
並且,養食肉動物的成本很高。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舉證,一公頃的地可以養活10隻羊,一隻羊一個人就能吃上許久,更別提十隻,可十隻羊是養不活一隻老虎的。所以,人類就沒有想過馴養食肉動物。只有狼和貓,是其中的意外。狼在這個過程中馴化成了狗,是能接受澱粉食物的,所以狗是雜食動物,人類能養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