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各位,今天是2017年的第一天。在文章開始之前,請允許我祝各位懂球帝新年快樂。Happy New Year!
根據我懂用戶@諾坎普之紅藍魂 的提議,本期,我們來聊聊紅黃牌的那些事。
| 紅黃牌是怎樣誕生的
提起紅黃牌,相信絕大多數的懂球帝都不陌生。紅黃牌是現代足球比賽的裁判指定裝備,用於控制場上球員的行為舉止。但要是說起紅黃牌的來歷,相信有不少人都只能雙手一攤了。那麼,我們今天,就從紅黃牌的誕生講起。
在本欄目以前的文章《那些由於判罰而成為經典的比賽》中,我們曾談到1962年智利世界盃的「聖地牙哥之戰」——智利vs義大利的比賽。而那場比賽的主裁判肯·阿斯頓,正是紅黃牌的發明者。
在那場比賽中,由於雙方球員之間、球員與裁判之間語言不通,加之一些歷史和政治方面的問題,雙方都無心比賽,而只想打架鬥毆。多種因素共同作用下,雙方的敵對情緒從賽前就已經不斷升級。比賽中,球員們踢得異常粗野,後來更是大打出手。這使得整場比賽都在嚴重的混亂中進行。智利球員桑切斯一記左鉤拳打斷義大利球員馬斯丘的鼻梁,隨後自己的腿又被生生踢斷......這樣的畫面在比賽中是屢見不鮮。在艱難地吹完了整場比賽後,肯·阿斯頓在武裝警察的保護下悄悄離場。此後他便退出了智利世界盃的裁判組並在半年後宣布掛哨。
後來,肯·阿斯頓成為了FIFA裁委會的主席,並親臨現場觀看了1966年英格蘭世界盃阿根廷vs英格蘭的四分之一決賽,那場比賽同樣是上演了全武行,場面一度陷入混亂。看臺上的肯·阿斯頓陷入了沉思,他覺得,是時候給裁判配備一件「武器」了。
在他驅車回家的路上,仍然在思考著這件事情。由於思考得太過入神,肯·阿斯頓甚至忽略了路口的信號燈。他也因為闖紅燈在一段不到5km的路上被警察罰款三次。在交罰款時,阿斯頓的腦子裡突然間有了一個想法:如果用紅黃色做成小牌,紅色代表「絕對不行」,黃色代表「嚴重警告」,不就可以規範球員的行為而避開語言障礙了嗎?他沒有放過這個閃念,而是用了一年的時間進行實驗和分析,最終說服國際足聯啟用了「紅黃牌」。1970年墨西哥世界盃,紅黃牌第一次亮相世界盃賽場。在那屆賽事上,蘇聯球員洛夫切夫成為第一個吃到黃牌的球員。4年後的前西德世界盃,智利隊的卡斯澤裡領到了足球史上的第一張紅牌。
| 紅黃牌的規則
聊完了紅黃牌的誕生,下面,我們來說說現行規則對紅黃牌的一系列規定。
在IFAB《足球競賽規則2016/2017》中,對於紅黃牌,有著如下的規則:
1.可警告的犯規 即黃牌
如果場上隊員違反下列6種犯規中的任意一種,將被警告:
·延誤比賽重新開始;
·以語言或行動表示不滿;
·未得到裁判員許可進入或重新進入或故意離開比賽場地;
·當以角球、任意球或者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時,不退出規定的距離;
·持續違反規則;
·犯有非體育行為。
如果替補隊員或被替換下場的隊員違反下列4種犯規中的任意一種,將被警告:
·延誤比賽重新開始;
·以語言或行動表示不滿;
·未得到裁判員的許可進入或重新進入比賽場地;
·犯有非體育行為。
2.罰令出場的犯規 即紅牌
如果隊員、替補隊員或被替換下場的隊員違反了下列7種犯規中的任意一種,將被罰令出場:
·用故意手球破壞對方的進球或明顯的進球得分機會(不包括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
·用將被判為任意球或球點球的犯規,破壞對方向本方球門移動著的明顯的進球得分機會(不含下述除外條款);
·嚴重犯規;
·向對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暴力行為;
·使用具有攻擊性的、侮辱的或辱罵性的語言或動作;
·在同一場比賽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罰令出場的隊員、替補隊員或替換下場的隊員必須立即離開比賽場地附近及技術區域。
除此以外,在規則第十二章中,還有如下的規定:
3.用物品或球擲擊犯規
如果比賽進行中,隊員、替補隊員或被替換下場的隊員用物品(包括球)向對方或其他任何人擲擊,裁判員必須停止比賽並附加做如下判罰:
·魯莽的方式犯規:以非體育行為警告犯規者;
·用過分力量犯規:以暴力行為將犯規者罰令出場。
4.對非體育行為的隊員予以警告
當一名隊員因非體育行為必須被警告時包含多種不同的情況:
·用假裝受傷或假裝被侵犯而試圖欺騙裁判員(假摔);
·在比賽進行中球員擅自或未得到裁判員準許下與守門員互換位置;
·魯莽地違反可被判罰直接任意球的犯規;
·犯規或故意手球幹擾對方或破壞明顯進攻機會;
·用手觸球企圖取得進球(不論是否成功取得進球)或企圖阻止一進球但不成功;
·在比賽場地內劃出未經許可的標記;
·其行動顯示對比賽不尊重;
·球員蓄意用詭計利用頭部、胸部或膝部等部位把球回傳給其守門員去逃避規則的處罰(包括任意球),無論守門員是否用手觸及皮球;
·在比賽進行中或重新開始比賽時,用言語分散對方球員的注意力。
5.歡慶進球
當進球得分後,允許隊員有歡慶的表現,但這一行為絕不能過分。表演自編舞蹈不值得鼓勵,且不能浪費過多的時間。
隊員離開場地慶祝進球的舉動本身是無需被警告的,但他應儘快回到場內。
如果隊員有下列行為必須予以警告:
·爬上球場附近的圍欄;
·做出具有挑撥性、嘲笑性或煽動性的舉止;
·用面具或類似物品遮住頭部或面部;
·脫去上衣或用上衣將頭遮住。
6.延誤比賽重新開始
裁判員必須對延誤比賽重新開始的隊員予以警告,例如:
·看著像要擲界外球,但突然又將球留給了同隊隊員去擲該球;
·被替換下場時拖延時間;
·過分的延誤重新開始比賽的時間;
·裁判員停止比賽後,將球踢走或拿走或故意觸球引發衝突;
·在錯誤的地點踢任意球迫使重踢。
7.阻止進球或明顯進球得分機會
隊員故意用手球犯規來破壞對方的進球或明顯的進球得分機會,無論犯規發生在何處,隊員必須被罰令出場。
隊員在本方罰球區內對方隊員犯規以阻止對方的明顯進球得分機會,裁判員必須判罰對方踢球點球,並警告犯規隊員,但下列情況除外:
·犯規行為是拉扯、拉拽、推人;
·犯規隊員的行為並非針對球或者其根本沒有觸球可能;
·犯規行為是不受場地內地點限制即可判罰出場的(如嚴重犯規、暴力行為等)。
發生如上所列犯規情形,隊員必須被罰令出場。
裁判員應考慮下列情況:
·犯規地點與球門的距離;
·比賽發展的主要方向;
·控制球或得到球權的可能性;
·守方的位置和人數。
8.嚴重犯規
危及對方安全的或使用過分力量的或野蠻的搶截或爭搶動作必須視為嚴重犯規並予以判罰。
任何隊員用單腿或雙腿從對方隊員正面、側面或後面,用過分的力量或危及對方隊員安全的蹬踏動作爭搶球,君視為嚴重犯規。
9.暴力行為
如果隊員的行為的目的不是對球,而是使用或者企圖使用過分的力量或野蠻的方式對待對方隊員、同隊隊員、球隊官員、比賽官員、觀眾或其他任何人,無論是否發生身體接觸,均視為暴力行為。
除此之外,如果隊員的行為的目的不是對球,用手或者臂部故意擊打對方隊員或者其他任何人的臉或者頭,應視為暴力行為,除非他使用的是可以忽略的力量。
| 對於紅黃牌的一些詮釋
一、破壞明顯得分機會的犯規不一定是紅牌
在FIFA《足球競賽規則2015/2016》中,對於「破壞明顯得分機會的犯規」,要求裁判員必須出示紅牌。而在IFAB《足球競賽規則2016/2017》中的表述是:如果用故意手球破壞對方的明顯得分機會,無論犯規發生在哪裡,仍然是紅牌。但是,如果是其他形式的犯規破壞明顯得分機會,就要分情況討論了:如果裁判判罰的是任意球,那麼還是要出示紅牌;如果裁判員判罰了點球,那麼只要你不是對人不對球的拉、推、撞,裁判員就可以考慮出示黃牌。
這部分文字表述比較細膩。從中可以看出,規則的制定者終於意識到紅牌+點球是一個難以翻身的判罰,對球隊和裁判來說都是壓力山大。有時候犯規與否,摔得假不假實在是毫釐之差,難以承受這種重磅判罰。這個改變,無疑是足球規則的一個重大進步。
二、為什麼脫衣慶祝要吃黃牌
實際上,在以前脫衣慶祝並不會被警告。但是隨著女足運動的發展,有一些女足隊員開始模仿男足隊員進行脫衣慶祝。
為了杜絕這種不雅的行為,FIFA開始要求裁判員向脫衣慶祝的女足隊員出示黃牌。但是這一時期對於男足隊員的脫衣慶祝還沒有進行限制。這時就有人開始製造輿論,認為這是「男女不平等」。迫於壓力,FIFA也開始禁止男足隊員脫衣慶祝。
三、哪些人身攻擊會被出示紅牌
會被出示紅牌的人身攻擊具體有以下幾種:
·向對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豎中指;
·其他的典型具有嘲諷性的行為。(如行納粹禮)
四、合理衝撞需符合哪些條件
在比賽中,合理衝撞應符合下列條件:
·衝撞的目的在於獲得球;
·衝撞時,球須在雙方控制範圍內;
·一般用肩關節至肘關節這個部位衝撞對方的相應部位,且上臂必須貼緊身體;
·衝撞並非是草率的、魯莽的,使用的力量也不應過分;
·隊員護球時自己不接觸球,還設法阻擋對方隊員使其不觸球,此時可以以搶球為目的進行衝撞。
標準的合理衝撞應該是這樣的:
五、鏟球需符合哪些條件
在比賽中,鏟球應符合下列條件:
·鏟球時,鏟球腳距地面的高度不應超過球的高度;
·隊員鏟球時,球應該在自己的控制範圍內;
·鏟球時,先鏟到球後鏟到人不犯規,反之犯規;
·正後方鏟球必犯規,將被出示紅牌;側後方鏟球必犯規,將被出示黃牌。
標準的鏟球應該是這樣的
六、紅黃牌的使用範圍
使用紅黃牌時,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只有在比賽中(包括中斷而不包括中止),才能使用紅黃牌;
·只有向場上隊員、替補隊員和被替換下場的隊員才能使用紅黃牌。
也就是說,在比賽中,雖然主教練有時也會被罰下,但是這並不代表著他「吃到了紅牌」,而僅僅是被「罰上看臺」。在比賽開始前或比賽結束後,裁判員有時也會罰下一些球員,但這也不代表他(們)「吃到了紅牌」,而只意味著他(們)觸犯了競賽規則或規程,裁判員認為其不能參與比賽。
| 解答球迷提問環節
1.@liverpoolish @QY米蘭
問:如果前鋒在場外突破時被犯規,是否可以判罰點球?
答:根據現行規則,對於發生在場外的犯規:如果發生在邊線外或罰球區以外的球門線外,判罰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規地點在兩條垂直於球門線的罰球區線向場外的延長線之間,判罰球點球。
2.@張卡裡
問:如果已越位的球員手球進球,該如何判罰?
答:根據現行規則,如果有多種犯規(違例)同時出現的話,裁判應該揀較嚴重的判。在此案例中,手球顯然比越位嚴重,應判罰手球犯規。但是,如果在手球前裁判已經因越位而吹停比賽,則要判罰越位。
3.@國米邊鋒坎德雷瓦
問:若本方傳球擊中裁判反彈,使對方控球並取得進球,此球是否有效?
答:進球有效。
4.@醒目熊貓
問:場上球員,未經裁判同意,直接下場,該如何懲罰?
答:如果該球員下場是為了補充少量水分/撿拾或拿取比賽必須的裝備/在對抗中合理合法出界以獲利,不出牌,進行口頭警告;如果該球員很快回到場上,判罰黃牌;如果長時間不回來,紅牌罰下。並記入賽後報告。
5.@zxrzxr
問:什麼行為算作衝撞門將?
答:在球門區裡,對於門將的任何衝撞(包括合理衝撞)都是衝撞門將;在球門區外則同一般隊員。只要出現在球與門將的連線之間且阻擋(或有可能阻擋)門將或用非接觸行為阻礙門將觸球,都是幹擾門將。
6.@13億中國人抱在一起激動地說
問:在兩回合制的比賽中,如果一隊在面對不利局面下選擇被罰下五人而輸掉比賽以晉級,該怎麼辦?
答:首先,這時的比分還未超過0:3,因此該隊會被判0:3負從而晉級(如果比分已超過0:3,則維持原比分)。面對這樣的情況,裁判必須嚴格公正執法而不應採取「措施」。同時應記入賽後報告,交由賽事主辦方處理。
7.@yyyyyzzzzz
問:出界時球要整體出界還是只出一點點?
答:當球無論從空中還是地面完全越出比賽場地時,才構成出界。但是要注意,足球場的各線均包含在它所劃定的場區範圍內,因此,球必須完全越出線才算出界。
8.@諾坎普之紅藍魂
問:可不可以換下一名門將,換上一名前鋒,再由一名後衛充當守門員?
答:可以,但是必須要遵守以下的順序:
1.守門員與後衛互換(必須通知裁判且更換衣服);
2.換下「後衛」,換上前鋒。
以上各步驟都必須在死球時進行
9.@天衍、玄風
問:門將在無意的情況下禁區外手球,判罰犯規後該如何進一步處理?
答:如果沒有破壞明顯的進球得分機會,黃牌警告;如果破壞了明顯的進球得分機會,紅牌罰下。
各位小夥伴們如果有對於規則和判罰的各種疑問,可以在評論區提出。我會選取幸運的疑問進行專門解答。也許,下一個上牆的就是你!
| 參考資料
IFAB《足球競賽規則2016/2017》
www.fa.org.cn
《肯·阿斯頓自傳》
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盛宴 1930-2010世界盃80年精彩圖集》
espn.go.com
EA Sports
www.dongqiudi.com/article/17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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