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IFAB公布了新版本的《足球競賽規則》。這次修訂以規範球員與球隊官員行為、增加比賽淨打時間、加強公平公正與比賽吸引力為主要目的,對換人、定位球、手球犯規等都有了新的解釋。
目前正在進行的女足世界盃與U20世界盃等比賽中,已經開始實行新規則。即將到來的中超聯賽第13輪中,新規也要在中國足壇落地。本次規則修訂的重點都有哪些呢?
【換人拖時間?不存在了!】
在過去,被換下場的球員需要從中線處離場。但是在新規則中,被替換下場的球員必須從最近的邊線處離開場地,除非裁判另有指示,或者因為安全、受傷等原因需要從別的地方離場。一旦球員沒有就近離開場地的話,有可能因為違反體育道德而被黃牌警告。
本次規則修訂的目的之一,就是增加比賽的淨打時間,提升觀賞性。換人規則的修改,可以大大減少利用換人拖延時間的現象。領先一方被換下場的隊員慢悠悠下場、身旁落後一方球員著急催促的場面,將會在比賽中大大減少。因受傷而換下的球員也可以儘快離場得到醫治,不必再一瘸一拐的走到中線位置。
(新規則之後,受傷球員將不必走到中線才能下場)
【裁判不再「不是人」】
常有「足球裁判不是人」的戲稱,因為在過去的規則中,球場上的比賽官員和門柱、角旗等一樣屬於「公共物體」。皮球打在裁判身上導致球權轉換,甚至裁判自己「加戲」將球踢進球門,在過去的規則中都是有效的,吃虧的一方只能自認倒黴。
但是在最新的規則中,開始對裁判帶來的意外影響進行補償。如果球碰到了裁判之後還在場內,且導致了球權轉換,或出現進球,或為一方提供了有希望的進攻的話,需要先停止比賽,然後在球碰到比賽官員的位置處墜球給碰到比賽官員前最後觸球的一方。
【「拆牆戰術」即將作古】
「拆牆戰術」是定位球進攻中的常見手段,通過在防守方的人牆中安插「內鬼」,可以起到打亂對方防線、遮擋守門員視線的作用。但每次定位球之前,攻守雙方也少不了為「砌牆」與「拆牆」進行爭執,浪費比賽時間。
不過在本次規則修改之後,「拆牆戰術」將會被禁止。新規規定,攻方球員不允許處於守方3人或更多人組成的「人牆」的1米之內,如果違規的話,主裁判將會判罰間接任意球給守方。
(類似的「拆牆戰術」以後不會再有)
【點球手可以就地治療】
一般的情況下,球員受傷需要離場接受治療。但在涉及到踢點球時,這項規定可能造成不公平。一旦受傷的是罰球一方的點球手,那他就必須離開場地一段時間,無法主罰點球。新規則中,規定了點球手可以在場內就地接受治療,然後再執行罰球點球。
另外,門將防守點球時的要求也被放寬,不再需要兩隻腳都在球門線上,而是只要保證至少一隻腳在球門線上或者與球門線齊平就可以(例如在球門線上跳躍)。對於一些藝高人膽大的門將來說,他們可能會發明一些新的撲點方式。
(如果門將兩隻腳都離開了球門線,還是會被判罰提前移動)
【主教練不僅會吃牌,還會背鍋】
本次規則修訂中,對球隊官員的行為也提出了更嚴格的約束。新版規則下,球隊官員也會成為裁判出示紅黃牌的對象。假如球隊官員存在進入比賽場內、延誤本隊重新開始比賽、故意向場內投擲物品等不當行為的話,將會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勸誡、黃牌與紅牌的處罰。
球隊官員收到黃牌與紅牌之後的處罰與球員類似,直接得到紅牌的話會至少停賽1場,累積得到黃牌達到一定數量也會停賽。此外,球隊主教練還必須約束好手下的行為。當場面混亂、無法確認違規者時,將會有技術區域內最高負責人(通常為主教練)領受黃牌或者紅牌。
(瓜迪奧拉這種激烈的舉動,在未來可能吃到黃牌甚至紅牌)
【再也沒有「重發」的尷尬】
業餘比賽中,經常會出現一個尷尬的場景——守門員發出球門球之後,隊友沒等球滾出禁區就接球。這種行為在舊規則中是違規的,會被裁判吹停重新發球。因為一個簡單的球門球浪費很多時間,無論攻守雙方都非常尷尬。
這次規則修訂中,這項看上去沒有什麼意義,但實際執行中造成很多麻煩的規定被正式取消。在本方罰球區內罰任意球或球門球時,當球被踢之後,比賽就算開始,不必再等到球離開罰球區了。另外,在守門員試圖踢回隊友發出的界外球或者回傳球,但是踢球失敗(踢空或者踢呲)的話,可以接下來用手觸球。
(新規則下,利物浦等善於逼搶的球隊可能更有優勢)
【把球給我,我要開球】
新的規則中,也增加了對於球隊隊長的要求,指出隊長們應該對球隊的行為負起責任,應該及時的行使職責,去積極的幹預球員的行為,特別是在本方隊員與對方隊員或者比賽官員產生矛盾或者爭執的情況下。
新規中隊長權限的另一個變化,是在贏得挑邊後有權選擇先開球。過去的規則中,在挑邊「猜硬幣」中勝出的隊長只能優先選擇進攻方向;如今則可以在進攻方向與發球權中二選一。
【重新修訂的手球規則】
新規則變化最大的部分,是對於「手球」的界定。之前規則中的「故意手球」及相關內容被全部重寫,改名為「手球犯規」。IFAB希望通過這種方式,將關注點從「意圖」上轉移到「結果」上,從而幫助裁判員更好的做出決定。
新規則中有關「手球犯規」的規定如下(下文中示例均為中國足協提供的典型示例):
1.如果隊員有下列行為,通常情況下是犯規:
— 在其手/手臂與球發生接觸後得到球/控制球,之後:
- 將球射入對方球門得分
- 製造出一次射門得分的機會
- 球打到其手/手臂後直接進入對方球門得分,儘管這是個意外(包括守門員)
(手球後射門得分,犯規,新規則下進球應無效)
— 在下列情況下用手/手臂觸球:
- 手/手臂使他們的身體不自然的變大
- 手/手臂高於/超過肩部的高度(除非隊員是明顯去處理球時球碰到手/手臂)
以上情況同樣適用於,球從靠近他的其他隊員的頭或身體(含腳)出球後直接打到該隊員的手/手臂
(手使身體不自然的擴大,犯規,新規則下應判點球)
(主動處理球之後手球,新規則下不犯規)
2.除上述的犯規外,如果球觸到隊員的手/手臂,通常情況下不是犯規:
— 直接來源於隊員自己的頭或身體(包括腳)
— 直接來源於靠近自己的另一隊員的頭或身體(包括腳)
— 如果手/手臂緊貼身體且沒有使身體不自然變大
— 當隊員倒地時其手/手臂在身體和地面之間是為了支撐,且沒有向旁邊延伸或垂直擴展
(為了支撐,新規則下不犯規)
(LL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