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男子為驅趕「尬舞群眾」,拿著「關公的青龍偃月刀」在公園站崗。按照他的說法,堅決維護公園健康環境,不讓亂七八糟的低俗東西汙染這裡。然而,在現實生活中,能守得住一方淨土,卻未必能「保得住」內心的統一。
「尬舞」發源於美國的街舞對抗,是閩南話「較舞」的變音,「較」是較量的意思。閩南話裡把「較」字發成「尬」的音。「較舞」這一詞彙在臺灣廣為流傳,但並無「尬舞」的寫法。用普通話的音來標註閩南話的「較」字,獨創了「尬舞」這個詞彙。
這個詞由於近年「殺馬特群體」的鬥舞視頻在社交媒體上流傳,一時間「尬舞」也被賦予了新的意義,但主流社會的觀念總覺「尬舞低俗」,這種偏見的形成,也讓「尬舞」成為公共道德的對立面,不被公共輿論待見。
不過,一直以來我都覺得喜歡「尬舞」,或者不喜歡「尬舞」,都是一種「喜好的權利」。因為「尬舞」的動作不符合自己的「內心投射」和「道德標準」,就認為是違背公序良俗,顯然有些邏輯上不通。薩特在經典作品《監禁》中提出「他人既是地獄」,然而他也強調那是「死人的邏輯」。對於活著的人而言,一旦可以選擇,便是自由的。
可惜,這些活人的邏輯,往往卻難以在「活人的規則」裡順利運行,著實讓人感到一種無奈的囹圄。這世間的價值觀念本來就是「多元的」,只要不互相傷害,能在一定層面上影響時代向前,就可以算的上「無可厚非」。當然這裡並非說,「尬舞」就是很好的一種榜樣,但也不至於將其說成低俗,甚至驅趕。畢竟有一部人將「尬舞」視為自己的生活部分。
對於「尬舞」,「道德者」看到的是「輕浮」和「挑逗」,覺得不成體統;「尬舞者」看到的是「釋放」和「激情」,認為欲望可調。這種各持己見,非黑即白的世界觀中,產生的結果只能是「驅趕」和「反抗」。可實際上,在他們的「鬥爭」中卻難以找到真正的「贏家」,抑或都是「輸家」。
我們很容易在各類視頻APP中找到「尬舞」影子,而且流量總是很驚人,算是視頻APP的「流量擔當」。這種時候,一個很畸形的邏輯就應運而生,在「道德效應」中,人們選擇「自潔自淨」,在「私人領域」中,往往「聽從內心」。試想,一個人在「現實的廣場」上是一個「抵制尬舞者」,而轉向回家後,便打開手機欣賞「尬舞」而笑彎腰,這種時候的滋味,真是難以言說。或者說,這本來就是人性的分歧?
不過,這很像過去國人看「AV」的心理:「太陽底下文縐縐,關起門來搞生產」。實際上,我們並非要批評這種人性邏輯,而是覺得這本來很正常。既然很正常,就不要「歇斯底裡」的搞人格上的「邏輯分裂」,這種雙重標準產生的「輿論陰影」,或許比「尬舞本身」帶來負面影響更壞。
於此而言,也能實證在「尬舞」的去留問題上,「驅趕」和「青睞」的聲音,往往可能是同一群人發出的。只是一種聲音在「公共中」維護道德,一種聲音在「私人中」滿足欲望,我們尊重這種人性的變相,但不希望為變相而失去心底的基本邏輯。這種「尬舞之尬」,或許才是真正要解決的問題,而非是提著「關公的青龍偃月刀」在狐假虎威,維護所謂的「糨糊邏輯」。
人類的群居,同時互為缺陷。問題是既然無法打破「驅趕」和「青睞」的困局,這種努力會是一場西西弗斯式的徒勞嗎?這種「道德者的暴政」,他人即地獄的困局,真的能解決問題嗎?還是在民間輿論上,本來就永遠說不清,或沒什麼對錯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