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隨著各種不平等條約的籤訂,清朝政府已經搖搖欲墜。之所以大清朝還能夠苟延殘喘直到1912年,晚清的四大名臣起到了關鍵的作用。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和張之洞,這四個人支撐了清朝的最後幾十年。
其中有兩個人的名字非常衝突,那就是李鴻章和左宗棠。他們兩個人同是當時大清朝廷的倚仗,地位旗鼓相當,名聲也平分秋色。然而,在現代人眼裡,他們兩人的聲名卻是千差萬別,一個天上一個地下。我曾經寫過一篇關於正確看待李鴻章的文章,結果評論裡滿是對李鴻章的批判,整篇文章沒有提到隻言片語的左宗棠,卻有不少懷念「左公」的言語。可見左宗棠和李鴻章在人們眼中的差距,那麼這是為什麼呢?我們可從三大方面加以論述比較,即「名」、「利」、「為」。
先說「名」。
曾國藩為什麼會享有盛譽?因為他真正做到了淡泊名利。曾國藩一生對於「留名」一事,確實是在極力避諱,經常是做好事兒不留名,自己也不做記錄,更不在信札中提及,屬於「雷鋒式」大公無私。
而左宗棠照比曾國藩就會在乎一些自己的名聲,左與曾一樣經常做一些資助之類的好事兒,但是左就更喜歡「宣揚」自己的憂國憂民。而且還有一事兒也可以看出曾、左二人對於個人聲譽的在乎程度。眾所周知,曾、左二人都寫過很多家書、家訓之類的信札,可以說裡面匯聚了太多二人為人處世的智慧,如今都是我們了解史實和自我修為提升的源泉寶典。但在當時,曾國藩就明確表示,自己的信札等文字不要刊印,而左宗棠卻明確對兒子說要將其書信刊印流傳。雖說左宗棠是因為教育子孫後代而刊印自己書信,但其實也難免有博取名聲之嫌。
至於李鴻章對待名譽,從認知上與曾、左二人就是背道而馳。李鴻章這個人做事十分現實,名聲在他看來是虛頭巴腦的事情,並不十分看重。可能也正因如此,李鴻章才能為其他兩位不可為之事。
說完「名」,再說「利」。
所謂「利」,既金錢耳。曾、左二人都是典型的禁欲主義者,尤其是曾國藩更是做到極致。曾、左二人的共同觀點,金錢維持日常用度即可,並且終身恪守「不為官發財」的誓言。
此外,二人更是不願意給子孫後代留下金錢資產。二人的人生觀是,子孫如果是塊料,不用留下家資遺產,一樣能夠吃飽飯,反之,則留有萬貫家資也經不起敗家。而且二人認為,家資越豐厚,越容易出紈絝子弟和敗家子,這比較符合「窮苦孩子早當家」的國人信條。
李鴻章的利益觀與曾、左二人截然相反,金錢的欲望那是相當之重了。與曾、左二人「不為官發財」不同,李鴻章利用自己位高權重,為自己及其家族攫取大量財富。在晚清時期,清王朝轟轟烈烈地大搞「洋務運動」,李鴻章作為發展「洋務」的主要推手之一,在眾多興辦的企業中,大多是有李鴻章的股份,而且不少還是「乾股」。
李鴻章本人也更是經商理財高手,典當、金融這類來錢快的暴利行業,李更是無不染指。除此之外,一些不可告人的黑色收入也不是沒有,據說李鴻章還收受過俄國人的賄賂,雖說這事兒沒有鐵證,但也未必是空穴來風。因此,李鴻章不但比曾、左二人富有得多,而且更是當時全國一等一的富豪。
最後咱們再聊聊這個「為」。
孔子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說實在的,克己人慾能做到的古來沒有多少人,所以個人注重些名譽,愛惜一些錢財,這都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品行不端,那被後人詬病也就不冤枉了。在筆者看來,李鴻章的個人品行,不但照比曾、左差距極大,甚至可以用「卑劣」這類鄙夷之詞形容之。
筆者之所以對李鴻章的個人品行評價如此之低,並非因為李鴻章對待個人恩怨的睚眥必報,而是在國家大義是非面前,李卻置之不顧而洩私憤、報私仇。
很多朋友都知道,曾、左二人關係並非融洽,左宗棠經常對曾國藩出言不遜。但是,曾國藩每次聽到這類流言都一笑而泯之。當左宗棠徵戰西北之時,身為兩江總督的曾國藩,在後勤方面支持左宗棠那真是不遺餘力,連傲慢一生的左宗棠,這次都不得不承認自愧不如。以國家之大義而將個人恩怨置之度外,這就是大丈夫之所為。
反觀李鴻章,為達個人目的而置國家大義於不顧的卑鄙行徑並不在少數。前文提及的收受俄國人賄賂之事,雖非確定,但是俄國人將日本人取而代之,攫取南滿利益,李鴻章確實是從中斡旋出了不少力。也許這個事兒可以辯解為「不損失清王朝利益」,反正不論是日還是俄,沒清王朝什麼事兒,儘管地盤是清王朝的。那麼,置胡雪巖於死地,進而搬倒左宗棠(所謂:倒左先倒胡),那就絕對是赤裸裸的陰險。
清法戰爭爆發之際,左宗棠以老邁之身親赴沙場而不在朝中。而此時胡雪巖更是為了與洋人展開絲綢商戰而賭上全部身家。李鴻章利用這一契機,勾結給胡雪巖貸款的滙豐銀行(就是那個支持毒瘤的銀行),從商政兩肋插刀,硬生生地將胡雪巖逼迫到傾家蕩產。失去了「錢袋子」的左宗棠,自然不能全力應戰,這也成為決定清法戰爭最終走向的重要因素之一。最終,左宗棠與胡雪巖兩人先後憂憤而死。
李鴻章為了個人政治企圖,不惜幫助外國銀行,來損害自己國家的商業利益,不論怎麼說,李鴻章這一行徑都非常的卑劣。
所以說,「左宗棠不如曾國藩,而李鴻章不如左宗棠」這一說法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