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比較無聊,所以又拿出了那部在2016年非常火的懸疑刑偵網絡劇《法醫秦明》細細回味。雖然說《法醫秦明》系列小說已經翻拍到了第三部,可是論影響力最大的還是第一部,三位主角張若昀,焦俊豔,還有李現也是憑著這個劇事業更上一層樓。
然而今天小編要說的東西,其實不是《法醫秦明》這部劇,畢竟珠玉在前,人民群眾早已認可了他,我就不再累述。
不過,各位看官,你們可知道,現在電視屏幕上呈現的絕大多數法醫形象,僅僅是法醫這個令人肅然起敬的職業中的一個分支——病理性法醫,他們從事法醫病理鑑定,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仵作」、「驗屍官」。比如我們的男主先生,秦明啦。
然而從事這一部分的法醫並沒有很多,而絕大部分常見的法醫來說,還可以分為法醫臨床鑑定,法醫精神鑑定,法醫物證鑑定,法醫毒物鑑定四類。
法醫臨床鑑定,這一類的法醫需要鑑定的東西很多,比如人身損傷程度鑑定、損傷與疾病關係評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評定、勞動能力評定、活體年齡鑑定、性鑑定、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鑑定、致傷物和致傷方式推斷等(這一段來自百度百科)。就現實情況來講,這才是涉及面最廣的法醫。
還有就是法醫精神鑑定,一般就是對涉及法律問題有患有或疑患有精神疾病的當事人進行司法精神病學鑑定,是不是有點疑惑,除非是司法機關委託,當事人的精神狀況不是精神科醫生進行鑑定呦。所以警告那些試圖用裝瘋賣傻逃脫法律制裁的人,不要抱僥倖心理,我們法醫前輩的火眼精金不會放過你們的呦。
最後還有法醫毒物鑑定,是不是很高大上,覺得很厲害。不過小編告訴你,其實你也有可能被鑑定過,沒錯,就是酒駕,除了毒品,最常見的毒物鑑定就是酒駕抽測血液中的酒精濃度。不過這一種鑑定在很多地方都是由醫院代理,所以大家並不知道罷了。
好了,以上就是小編今天要說的話,因為是門外漢的關係,所以有些術語引用不對,還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