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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1|No.291
宋徽宗建中靖國元年(1101),也就是蘇軾在世的最後一年,他從貶謫之地海南島獲赦北歸,五月一日舟至金陵(今江蘇南京),遇見老朋友法芝和尚,作《次韻法芝舉舊詩一首》:
春來何處不歸鴻,非復羸牛踏舊蹤。但願老師真似月,誰家甕裡不相逢。
作此詩後不久,七月二十八日蘇軾病逝於常州。所以,詩裡以「歸鴻」自喻,讀起來令我們有些傷感。但蘇軾寫下「何處不歸鴻」的時候,似乎是喜悅的。當然除了「鴻」以外,接下來還有「牛」、「月」兩個比喻。四句詩寫了三個比喻,大抵直呈喻體,對喻義沒有明確的闡說,這是因為蘇軾相信對方即法芝和尚是能夠看明白的。所以,在探討喻義之前,我們先得搞清楚這位法芝是誰。
一、關於法芝
《蘇軾詩集》注法芝「名曇秀」,這個注釋不是太準確。當時確實有一位名為曇秀的和尚,而且曾在蘇軾筆下出現,那是一位禪僧,即虔州廉泉曇秀,臨濟宗黃龍慧南禪師的法嗣。但我們讀蘇軾《虔州崇慶禪院新經藏記》一文可知,此僧在蘇軾北歸之前已經去世。所以這裡的法芝不可能是廉泉曇秀。不過,有時候蘇軾也確實把這位法芝稱呼為「曇秀」,有時又稱為「芝上人」,這樣看來,他應當是名法芝、字曇秀。同時人賀鑄的《慶湖遺老詩集》卷七,有一首《寄別僧芝》,自序云:
吳僧法芝,字曇秀,姓錢氏。戊辰(1088)九月,邂逅於烏江湯泉佛祠,將為京都之遊,既相別,馬上賦此以寄。
賀鑄介紹的這一位法芝,才是《次韻法芝舉舊詩一首》的寫贈對象,其俗姓錢氏,可能是五代十國時吳越錢王的後代,蘇軾在杭州時,與錢王的後人建立了很深的友誼。
孔凡禮先生編訂《蘇軾詩集》時,參校各種版本,把詩中「真似月」一語校改為「心似月」。今按蘇軾《書過送曇秀詩後》云:
「三年避地少經過,十日論詩喜琢磨。自欲灰心老南嶽,猶能繭足慰東坡。來時野寺無魚鼓,去後閒門有雀羅。從此期師真似月,斷雲時復掛星河。」僕在廣陵作詩送曇秀云:「老芝如雲月,炯炯時一出。」今曇秀復來惠州見餘,餘病,已絕不作詩。兒子過粗能搜句,時有可觀,此篇殆咄咄逼老人矣。特為書之,以滿行橐。丁丑正月二十一日。
丁丑是紹聖四年(1097),蘇軾貶居惠州,法芝前來看望,軾子蘇過寫了一首律詩送給法芝,裡面有「從此期師真似月」一句。按蘇軾的說明,這是因為蘇軾從前送法芝的詩裡已經把對方比喻為「月」。檢「老芝如雲月」之句,在蘇軾《送芝上人遊廬山》詩,作於元祐七年(1092),過了五年,蘇過繼續用這個比喻稱許法芝。這樣,再過四年後,蘇軾又轉用蘇過的詩句贈予法芝,所以,文本上應該以「真似月」為是。
「真似月」與「心似月」有什麼差別呢?都是把對方比喻成「月」,但「心似月」可以是第一次作這樣的比喻,而「真似月」則表明已不是第一次,這是很重要的差別。在蘇軾父子與法芝之間,這個比喻被反覆使用,其喻義為雙方所知曉,且不斷地加深領會和溝通,藉助於這個簡單的意象,可以達成更為複雜曲折的交流。這一點值得強調,因為詩中另一個比喻「牛」,也曾出現在蘇軾贈予法芝的《送芝上人遊廬山》中,也是反覆使用;至於「鴻」,在蘇軾的作品中出現得更頻繁,其含義亦必為法芝所了解。作為贈詩的接受者,這位方外友人能夠明白「鴻」、「牛」、「月」三個比喻的意思,進一步說,它們連貫地呈現在一首詩裡,則除各自的喻義外,其間也必能形成一條意脈。下文的目標就是依蘇軾的生平和詩歌,來追索這條意脈。
二、蘇軾詩詞對「鴻」的書寫
蘇軾字子瞻,出生於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公元1037年1月8日),嘉祐二年(1057)進士及第,回家鄉眉州為母親守孝後,嘉祐六年(1061)再到京城開封府,參加了該年舉行的制科考試,考中三等,授籤書鳳翔府節度判官廳公事。他告別父親蘇洵(字明允)、弟弟蘇轍(字子由),獨自去鳳翔上任,途中有著名的《和子由澠池懷舊》詩,開始了蘇詩對「鴻」的書寫:
人生到處知何似,應似飛鴻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鴻飛那復計東西。老僧已死成新塔,壞壁無由見舊題。往日崎嶇還記否,路長人困蹇驢嘶。(自註:「往歲馬死於二陵,騎驢至澠池。」)
這可以視為蘇軾生平中第一首影響深遠的詩作,雪泥鴻爪一喻,至今膾炙人口。
然而,這雪泥鴻爪的喻義究竟為何,卻費人尋思。簡單地說,就是太渺小的個體不由自主地飄蕩在太巨大的空間之中,所到之處都屬偶然。古人注釋蘇詩,多引北宋天衣義懷禪師(993—1064)的名言「譬如雁過長空,影沉寒水,雁無遺蹤之意,水無留影之心」來注釋此句,認為蘇軾的比喻是受了這禪語的啟發。從時間上看,義懷比蘇軾年長數十歲,蘇軾受他的影響不無可能,但嘉祐年間的蘇軾是否知道義懷的這段禪語,卻也不能確定。我們且不管兩者之間有否淵源關係,比較而言,潭底的雁影比雪上的鴻爪更為空靈無實,不落痕跡,自然更具萬緣皆屬偶然、本質都為空幻的禪意。不過,從蘇軾全詩的意思來看,恐怕不是要無視這痕跡,相反,他是在尋覓痕跡。雖然是偶然留下的痕跡,雖然留下痕跡的主體(鴻)已經不知去向,雖然連痕跡本身也將在時間的流逝中漸漸失去其物質性的依託(僧死壁壞,題詩不見),但蘇軾卻能由痕跡引起關於往事的鮮明記憶,在詩的最後還提醒弟弟來共享這記憶。所以,義懷和蘇軾的兩個比喻雖然相似,但禪意自禪意,詩意自詩意,並不相同。禪意是說空幻、說無常;詩意卻正好相反,說雖然人生無常,在這世上的行蹤也偶然無定,留下的痕跡也不可長保,但只要有共享回憶的人,便擁有了人世間的溫馨。這也許受了禪意的啟發,但並不是禪,而是人生之歌。
當然,「鴻飛那復計東西」,此時的蘇軾對於人生的感受,確是不由自主,充滿偶然性的。從仕宦的實況來說,這樣的感受將會延續一生,所以這個「鴻」的意象在他以後的詩詞中也不斷重現。直到他去世,蘇轍在《祭亡兄端明文》中依然用「鴻」來比喻兄長的身世:「涉世多艱,竟奚所為?如鴻風飛,流落四維。」我們用這幾句來移注雪泥鴻爪一喻,應該是比較合適的,因為身世飄忽不定,所以一切境遇皆為偶值,無處可以長守,不能安定。而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在於為官之人不能自主,一身隨朝廷差遣而轉徙,竟不知將來之於何地,則此身猶如寄於天地間,隨風飄蕩,而前途也如夢境一般不可預計。
人生固然是不可完全預計的,蘇軾還在鳳翔的時候,對他非常欣賞的皇帝宋仁宗去世了,其侄子宋英宗繼位,改元治平;到治平三年(1067),父親蘇洵卒,蘇軾、蘇轍回鄉守孝,其間宋英宗又去世了,宋神宗繼位,改元熙寧;到熙寧二年(1069),守完孝的蘇軾回到京城,迎面就撞見一件大事:王安石變法。
王安石變法把北宋的政界撕裂為兩半:支持變法的「新黨」和反對變法的「舊黨」。有許多原因使蘇軾選擇了反對立場,但宋神宗的支持使「新黨」在「新舊黨爭」中佔據了優勢,這就使蘇軾被迫離開朝廷,熙寧四年(1071)任杭州通判,熙寧七年(1074)任密州知州,熙寧十年(1077)任徐州知州,長期在地方上工作。由於作為地方官的他必須執行自己所反對的政令,心情必定是不好的,在當時所作的詩文中難免有些宣洩。這些宣洩引起了「新黨」的注意,他們認為是惡意的譏諷,加以彈劾。正好王安石罷相,宋神宗改元元豐,親自主持政局,使原本反對王安石的話語讀起來都像在反對皇帝了。語境的改變引起有意無意的解讀錯位,給蘇軾帶來一場牢獄之災,就是轟動朝野的「烏臺詩案」。元豐二年(1079)蘇軾轉任湖州知州,七月二十八日在任上被捕,八月十八日押解至京,拘於御史臺,到十二月二十八日才結案出獄。其間,負責審訊的御史臺對他嚴厲拷問,意圖置之死刑,但負責法律裁斷的大理寺、審刑院卻認為蘇軾所犯的「罪」可據朝廷歷年頒發的「赦令」予以赦免,最多剝奪他兩項官職就可以抵消。最後,由皇帝聖裁,加以「特責」,貶為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受其連累的蘇轍也貶為監筠州鹽酒稅。
於是,元豐三年(1080)至七年(1084)間,蘇軾貶居黃州。他在黃州所作的《卜算子·黃州定慧院寓居作》詞,再次以「孤鴻」自比:
缺月掛疏桐,漏斷人初靜。誰見幽人獨往來,縹緲孤鴻影。驚起卻回頭,有恨無人省。揀盡寒枝不肯棲,寂寞沙洲冷。
以「鴻」自喻,本是因為必須隨朝廷差遣而轉徙,不能自主,感到被動不安;但此時被朝廷拋棄,不再轉徙了,卻又覺孤懷寂寞,有不被理解之苦,這孤鴻仍是精神上遭流落的象喻。不過,「揀盡寒枝不肯棲」的孤鴻,似乎已經有了對於主體的意識,與完全被動的隨風飄蕩之鴻有所不同了。——那不能不說是貶謫的打擊喚醒了蘇軾對主體性的自覺,大抵貶居的時候對「自我」的關心總比身任要職時期更多。
蘇軾在黃州所作的詩歌中,還有一聯寫「鴻」的名句,曰「人似秋鴻來有信,事如春夢了無痕」。作為候鳥的鴻,春去秋來其實是有規律的,其境遇並非全屬偶然。或者說,偶然性並不來自鴻本身,而是來自外力的迫使。人也是如此,自由之身可以與喜愛的環境反覆溫存,聽命於朝廷的仕宦生涯才會四處漂泊。這個時候的蘇軾年近五十,而堅持「新法」、親自主政的宋神宗只有三十幾歲,蘇軾當然不能也不敢因為政見不同,就預想皇帝會英年早逝,他只能為仕宦生涯就此結束做好心理準備,調整心態去適應長期貶居的生活,而從中體會到獲得自由之身的喜悅。
不過蘇軾的仕宦生涯並沒有在黃州結束。元豐七年(1084)宋神宗下詔讓他離開黃州,改去汝州居住,不久又同意他改居常州。然後,元豐八年(1085)宋神宗崩,年幼的宋哲宗繼位,太皇太后高氏聽政,起用司馬光等「舊黨」官員。蘇軾也在十一月起知登州,十二月召回京城。元祐元年(1086)任翰林學士,成了「元祐大臣」。就仕途而言,這是佳境,但也意味著自由之身已經失去,他又必須聽命於朝廷的差遣而到處轉徙,重新陷入雪泥鴻爪般的人生境遇。
元祐四年(1089),蘇軾再次來到杭州,擔任知州。這一回舊地重遊的經歷,似乎令他的人生被動、所至偶然之感有所紓解,以詩為證:
到處相逢是偶然,夢中相對各華顛。還來一醉西湖雨,不見跳珠十五年。
首句實際上就是「雪泥鴻爪」喻義的直寫,太渺小的生命個體在太巨大的空間裡不由自主地飄蕩,所到所遇無不充滿偶然性,同夢境沒有根本區別。但在此過程中,人生最珍貴的東西——時間,卻悄無聲息而冷酷無情地流逝,當老朋友重逢而彼此看到的都是滿頭白髮時,感慨之餘,是否為生命的空虛而悲哀呢?在這裡,蘇軾雖然沒有悲嘆,可讀者分明能感到一種人生空漠的意識撲面而來。
不過,讓我們換一個角度來看這件事:如此渺小的個體在如此巨大的時空中飄蕩,而居然能夠重逢,那簡直是個奇蹟,足可快慰平生。所以,此詩的後兩句扭轉了悲觀的意思,等於是在提議為「重逢」而欣喜,因了這重逢的喜悅,「雪泥鴻爪」般的人生也瀰漫出溫馨的氣氛,驅走了空漠意識。十五年前,蘇軾曾以「白雨跳珠亂入船」形容西湖之雨,同樣的情景如今再一次出現在眼前,仿佛一段悠揚樂曲中的主題重現,令人陶醉其中。如果說「重逢」是個奇蹟,那麼即便如何平凡的人生,原也不乏這樣的奇蹟,使生命具有詩意。
蘇軾離杭歸朝,是在元祐六年(1091),此時他的弟弟蘇轍已經獲得更高的官職,進入了執政的行列。所以,為了避嫌,蘇軾經常申請到外地任官,先後在潁州、揚州、定州等地擔任知州,中間也曾有幾度在朝,所獲得的最高官職是端明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禮部尚書。這離執政的宰相只有一步之遙,所以《宋史》的《蘇軾傳》還為他沒能當上宰相而感到遺憾。
三、「磨牛」與「黃犢」
「重逢」的喜悅固然可以遣散到處偶然的痛苦,但這樣的喜悅馬上被另一種痛苦所打消。在蘇軾元祐七年(1092)所作《送芝上人遊廬山》中,出現了另一個比喻,就是「牛」:
二年閱三州,我老不自惜。團團如磨牛,步步踏陳跡。
所謂「二年閱三州」,就指元祐六、七年間,從杭州知州被召回,又出知潁州,移揚州。此時蘇軾五十六、七歲,過了中年,漸入老境。數州皆其早年遊宦經歷之地,臨老出守復又至此,初時雖有「重見」的喜悅,但「重見」得多了,卻猶如轉磨之牛,「步步踏陳跡」了。
錢鍾書先生對這個「磨牛」之喻有一番分析,他引了古詩中所詠的盆中之蟲、拉磨之驢、磨上之蟻,及西方文學中的有關比喻,參考闡釋,謂:「生涯落套刻板,沿而不革,因而長循,亦被圓轉之目。」「守故蹈常,依樣照例,陳陳相襲,沉沉欲死,心生厭怠,擺脫無從。圓之可惡,本緣善於變易,此則反惡其不可變易焉。」這個分析甚為透徹精闢。與雪泥鴻爪之喻相比,磨牛之喻的喻義可以說正好相反:前者苦於到處偶然,後者則苦於人生的重複無趣。若將兩者相聯來看,則更覺意味深厚:從少年時感嘆人境相值的偶然性,到中年後歷經宦途的轉徙,改為感嘆人境相值的重複性,這一轉變中,積累著厚重的人生閱歷和久長的人生思考。雪泥鴻爪之喻中暗示的那個太大的空間,在磨牛之喻中變得太小,就此而言,即將再次降臨到蘇軾頭上的貶謫命運,卻會把他帶向前所未至的嶺南大地,乃至天涯海角,毋寧說是值得歡慶的。
元祐之政隨著太皇太后高氏的去世而走向尾聲,哲宗皇帝親政,意圖起用「新黨」,恢復他父親神宗的政策。蘇軾在元祐八年(1093)出知定州,次年改元紹聖,「新黨」掌控政局,大規模貶謫「元祐黨人」,蘇軾得到落兩職(剝奪端明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稱號)、追一官(官品降低一級)、以左朝奉郎(正六品上散官)責知英州(今廣東英德)的嚴懲,而在他趕赴英州的路上,又繼續降官為左承議郎(正六品下),追貶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被懲罰的還有其他元祐大臣,已經死去的司馬光被追奪贈官、諡號,連墓碑都被磨毀,活著的均被貶謫遠州,蘇轍也在連續遭貶後,又回到他元豐時的謫居地筠州居住,真像做了一場大夢。
萬裡南遷的蘇軾,在途中跟蘇轍見了一面,於紹聖元年(1094)秋天翻過了大庾嶺,作詩云:「浩然天地間,唯我獨也正。今日嶺上行,身世永相忘。」進入嶺南意味著告別了「步步踏陳跡」的被動重複之生涯,來到海闊天空之處,再次獲得黃州時期那樣對自我的關注。十月二日到達惠州,正值孟冬之際,他卻感到「嶺南萬戶皆春色」。後來因為吃到了荔枝,還肯定自己「南來萬裡真良圖」。準備終老於惠州的他用了幾乎全部的積蓄,在白鶴峰下修築新居,還讓長子蘇邁帶領原先寄住在宜興的家人前來團聚。
然而,紹聖四年(1097)二月,朝廷又一次大規模貶竄「元祐黨人」,蘇轍被貶到雷州,過了一月,蘇軾責授瓊州別駕、昌化軍(即儋州)安置。於是,蘇軾只好把家人留在惠州,在幼子蘇過的陪伴下趕赴貶所。五月十一日,他在廣西藤州追上了蘇轍,兄弟同行到達雷州,至六月十一日告別,渡過瓊州海峽,登上海南島。這一次浪跡天涯旅途中的兄弟會聚,正好一個月,此後再未相見。
不過,朝廷的這一番折騰,也帶來一個奇妙的結果,貶謫「元祐黨人」的政策使嶺海之間充滿了逐臣,讓嶺南地區擁有了那個時代最傑出的史學家範祖禹,詩、詞、文三種文學體裁的頂尖高手蘇軾、秦觀、蘇轍,以及政治家劉摯、梁燾、劉安世等一大批精英人物,創造了中國歷史上最高水平的「貶謫文化」。嶺南地區從來不曾、也再不可能擁有如此豪華的精英隊伍,這使我們不能不把宋哲宗時期看作嶺南文化史的一個高峰。就蘇氏一家來說,軾轍兄弟都帶了幼子(蘇過、蘇遠)相伴,加上此前來到惠州的蘇邁,有五蘇聚集在嶺海之間。有一次,蘇邁寫了詩,通過渡海的船舶寄給蘇過,經過雷州時,蘇遠先唱和了一首,蘇轍看到子侄們寫得都不錯,就寄書蘇軾,表示慶賀,於是蘇軾也次韻一首以資鼓勵。在這首詩的開頭,又出現了「牛」的比喻:
我似老牛鞭不動,雨滑泥深四蹄重;汝如黃犢走卻來,海闊山高百程送。
雖然因為年紀大了,蘇軾把自己比喻為路途艱難中的老牛,但這與磨牛已不可同日而語,尤其是把兒子比作步履輕健的黃犢,跨越「海闊山高」,可見其精神上的歡快。如果不是因為身體衰老,他也能夠像黃犢般不懼「雨滑泥深」的,他的精神已經是黃牘,不是磨牛了。在此詩的末尾,他提出了對子侄的期許:
《春秋》古史乃家法,詩筆《離騷》亦時用。但令文字還照世,糞土腐餘安足夢。
只要孩子們能夠繼承學問和詩筆,令世人還能欣賞到蘇氏的創作,則兩位老人就算埋骨南荒,也無甚遺憾了。
當然,蘇軾、蘇轍並沒有埋骨南荒。元符三年(1100)正月,宋哲宗暴崩。由於哲宗沒有兒子,須從他的弟弟中挑選一位繼承人。為了有利於哲宗所行政策的延續,宰相章惇主張由哲宗的母弟,即其生母朱太妃的另一個兒子來繼承。但這個主張卻遭到向太后的反對。原來,哲宗雖然是神宗的長子,卻並非神宗正宮皇后向氏所生。這向氏雖無子,其正後的身份並不動搖,在哲宗朝也依然高居太后之位。如果再選一位朱太妃的兒子來做皇帝,則朱太妃的地位就太不一般,有可能威脅到向太后。所以向太后堅持認為,朱太妃的兒子與神宗其他的兒子沒有身份上的區別,應該按照年齡的順序,由端王趙佶來繼承皇位。趙佶的生母已經去世,他顯然是向太后眼裡的最佳人選。此時章惇說了一句冒失的話:「端王浪子耳。」他說這位趙佶是個「浪子」,怎麼可以做皇帝?然而,「新黨」中比較溫和的一派首領曾布(曾鞏的弟弟)在爭執中支持了向太后,導致章惇失敗。這樣趙佶順利繼位,就是著名的「浪子」皇帝宋徽宗。他一繼位,馬上就在全國範圍內發起一場批判章惇的政治運動。為了打擊章惇所領導的政治力量,被章惇迫害的「元祐黨人」便漸獲起用,政局於是又一次發生逆轉。蘇軾、蘇轍也因此得以離開貶地,啟程北歸。
靜如處子的蘇轍表現出他動如脫兔的一面,此年二月朝廷將他移置永州(今屬湖南),他馬上動身北上,四月又移置嶽州(今湖南岳陽),他接到命令時已經身在虔州(今江西贛州),到十一月,更許他任便居住,於是他在年底之前便到達京城附近的潁昌府(今河南許昌)。其行動如此迅速,當然是要尋機歸朝。相比之下,蘇軾卻沒有那麼急迫,二月份詔移廉州(今廣西合浦)安置,四月份又移永州居住,而他六月份才離開海南島。十一月朝廷許其任便居住,他接到命令時尚在廣東境內的英州(今廣東英德),直到此年的年底,他還沒有越過南嶺。兄弟二人北歸的遲速不同,也許反映出他們對於政治局勢的不同判斷,或者對於重新捲入黨爭的不同態度。但這竟使他們失去再次見面的機會。而在離開海南島時,蘇軾對於這幾年南國經歷的表述是:「九死南荒吾不恨,茲遊奇絕冠平生。」正是這嶺海之遊,幫助他擺脫了「團團如磨牛,步步踏陳跡」的生涯,使年高體衰的「老牛」卻具有「黃犢」般的精神氣象。
四、「月」喻
上面說了「鴻」與「牛」,最後說到「月」喻。早在元祐七年的《送芝上人遊廬山》詩中,蘇軾就把法芝比作「月」,此後蘇軾貶居惠州時,法芝來探望,蘇過送法芝的詩裡,也有「從此期師真似月」之句,這些都已在前文說過。大體而言,用「月」喻來形容一位僧人因悟道而澄澈的心境,本身並沒有太多新意。生活在宋初的臨濟宗善昭禪師(947—1024)早有一段名言:「一切眾生本源佛性,譬如朗月當空,只為浮雲翳障,不得顯現。」此後「朗月當空」常被禪家問答時取為「話頭」,而蘇軾與許多禪僧交往密切,對此應不陌生。值得注意的是蘇氏父子與法芝之間反覆使用同一個比喻的方式,讓我們領會到此喻既是稱讚對方,也是在人生境界上對自我的期許。換言之,對話的雙方都希望達到這樣的境界。如果說,作為僧人的法芝本來就應該如此,那麼身在仕途,經歷了幾番起伏的蘇軾,是要在體會了人生的各種困境後,一步步追求精神的解脫。
精神的解脫指向對生命意義的覺悟,元符三年(1100)六月二十日夜裡渡海北歸的蘇軾,正是在宣稱「茲遊奇絕冠平生」的同時,把自己的心境也與「月」喻相聯結:
參橫鬥轉欲三更,苦雨終風也解晴。雲散月明誰點綴,天容海色本澄清。空餘魯叟乘桴意,粗識軒轅奏樂聲。九死南荒吾不恨,茲遊奇絕冠平生。
我們可以充分體會此詩開頭四句「快板」一樣的節奏所流露的歡喜。與通常律詩的寫法不同,這四句幾乎是同樣的句式,「參橫鬥轉」、「苦雨終風」、「雲散月明」、「天容海色」,排比對偶而下,一氣呵成。這是語詞的舞蹈,是心靈隨著活潑歡快的節奏而律動,唱出的是生命澄澈的歡歌。一次一次悲喜交迭的遭逢,仿佛是對靈魂的洗禮,終於呈現一塵不染的本來面目。生命到達澄澈之境時湧自心底的歡喜,瀰漫在朗月繁星之下,無邊大海之上。
自從紹聖四年(1097)被貶出海以來,蘇軾屢次以「乘桴浮於海」的孔子自比,以堅持人格上、政見上的自我肯定,如元符二年(1099)所作《千秋歲·次韻少遊》詞結尾:「吾已矣,乘桴且恁浮於海。」他以這樣的道德守持,來對抗朝廷的迫害,立柱天南,巍然不屈。但在此時,模仿儒學聖人的這份道德守持也被超越,蘇軾在大海上聽到的,是中華民族的始祖軒轅黃帝的奏樂之聲。來自太古幽深之處的這種樂聲,是渾沌未分、天人合一的音響,是包括人類在內的自然本身的完滿和諧,它使東坡老人從道德境界邁向了天地境界。因此,詩的結尾說,回顧這海南一遊,乃是生命中最壯麗的奇遇,雖九死而不恨。這不僅僅是表達了一份倔強而已,心靈上真正得到了成長的人,是會真誠感謝他所遭遇的逆境的。如果沒有遭受貶謫,他就不能到達「魯叟」的道德境界,如果貶地不是這遙離中原的南荒,他也沒有機會聽見「軒轅」的奏樂,領略到天地境界。海南一遊,確實造就了一個心靈澄澈的詩人,造就了一個海天朗月般的生命。政治上的自我平反,人格上的壁立千仞,這些已都不在話下,詩人的生命之歌唱到這裡,將要融入天地自然之樂章,而成為遍徹時空的交響。
蘇軾渡海後,在廣東盤桓了約有半年,於宋徽宗建中靖國元年(1101)正月才翻過南嶺,進入今江西境內。行至虔州時,又有一詩明確地將自己的心境比喻為「月」:
鐘鼓江南岸,歸來夢自驚。浮雲時事改,孤月此心明。雨已傾盆落,詩仍翻水成。二江爭送客,木杪看橋橫。
獲得了解脫和覺悟的心靈,就像浮雲散盡以後顯露的明月,無論時事如何變化,都可以等閒視之。宋代的批評家胡仔對此詩頗加讚賞:「語意高妙,如參禪悟道之人,吐露胸襟,無一毫窒礙也。」其實,這「月」喻不單是寫出他「參禪悟道」的覺悟,也被他自己看作人生的圓滿的完成。所以,當他繼續北行,在金陵重遇法芝和尚時,就作了本文開頭揭出的《次韻法芝舉舊詩一首》,再現這個「月」喻。
五、《次韻法芝舉舊詩一首》
最後,讓我們回到《次韻法芝舉舊詩一首》,將「鴻」、「牛」、「月」三個比喻聯結起來看:
春來何處不歸鴻,非復羸牛踏舊蹤。但願老師真似月,誰家甕裡不相逢。
這是東坡留下的最後幾首詩之一,其詩意頗堪看作他對人生思考的總結。首句歸鴻,是早年雪泥鴻爪之喻的再現,但喻義已大不相同,因為這次不是隨風飄零的「鴻」,而是「歸鴻」,雖經飄零,畢竟總會歸來。在蘇軾北歸,經過海康時,他與貶謫在那裡的秦觀見了最後一面,分別時,秦作《江城子》一詞相送,首句就是「南來飛燕北歸鴻」。秦觀想必了解蘇軾詩詞對於「鴻」的書寫,所以用「歸鴻」喻蘇軾,而蘇軾此詩中的「歸鴻」肯定也有自喻之意,近承秦觀詞句,遠翻早年雪泥鴻爪之案,身世的飄忽不定和人境相值的偶然性,被這「歸」字解去了。次句「羸牛踏舊蹤」,又是復現磨牛之喻,但這次經了「奇絕冠平生」的海外一遊,便在這個比喻的前面加了「非復」二字,意謂已擺脫「步步踏陳跡」之痛苦,空間的侷促和身世遷徙的重複循環也被超越了。後二句既是對法芝的期望,也是自述人生思考的心得,即謂人生的真實、本來之面目,原如皓天中的明月,永恆存在,並且能為人人所理解,因為那原是一切人類的共同底蘊。與「孤月此心明」相比,這個「誰家甕裡不相逢」的「月」似乎多了一層普遍性的含義。人生的最終的意義,歸結到此「月」喻。鴻、牛、月,這三個比喻寫出了蘇軾人生思考的歷程,而在這首詩中完全重現,仿佛生命就是這樣一首詩。
這樣一首詩,曾經寫在我們民族的文化史上,寫在人類的歷史上。它的作者雖已死去很久,但詩卻永生。
《蘇軾蘇轍研究》,朱剛著
復旦大學出版社,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