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微博網友@鋼筆様子爆料稱,上海小學二年級的語文課文第24課《打碗碗花》 (李天芳著散文),原文中的「外婆」全部被改成了「姥姥」。有網友找出了去年上海市教委針對這一問題的答覆。上海教委認為,「姥姥」是普通話語詞彙,而「外婆、外公」屬於方言。
《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中對「外婆」的解釋確實是方言,對「姥姥」的解釋則指外祖母。如果以此詞典為準,上海教委的解釋沒有毛病,把「外婆」改為「姥姥」也未嘗不可。另外,教科書要以使用普通話及其詞彙為準則,而普通話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官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現代標準漢語。因此,即使「姥姥」也算是方言,但其是普通話的基礎方言,與同樣是方言的「外婆」相比,應該更正宗一點吧。
當然,也有不少《新華字典》、《漢語詞典》並沒有明確「外婆」是方言,而多解釋為「外祖母」。相反,這些字典(詞典)也多把「姥姥」解釋為口語或者「北方話中的外祖母」,因此,尊重原作者用詞和南方語言習慣(上海市的教科書),不改也許更好一些。
中國人的親戚稱謂比較複雜,尤以北方和南方、漢族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差異較大,口語、方言差異尤甚。如父親的姐姐、妹妹及其丈夫,普通話都分別叫姑母、姑丈。而在鄙人老家(廣西壯族地區),父親的妹妹叫姑姑,父親的妹夫叫叔叔;父親的姐姐叫姨媽,父親的姐夫則叫姨父。
還有一些特殊情況,如男方作為女婿入贅女家時,女方的父母成為孩子的祖父母(即爺爺奶奶),男方父母則成為外祖父母(即外公外婆)。但稱謂因人而異,因地不同。比如在鄙人老家,男方入贅女家時,不管孩子隨父姓還是母姓,所生子女都叫雙方父母為爺爺奶奶。壯族地區還有一種女方「兩邊走」的婚嫁形式,即女方出嫁的同時或先在娘家舉行招婿上門的儀式,以後夫妻倆如果不願意在夫家定居可以遷回娘家定居,所生子女稱呼雙方父母大抵都叫爺爺奶奶,沒有什麼內外之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