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的蝦味餃變質發酸,店家拒絕賠償:懷疑是職業打假人

2021-01-07 DV現場

爽滑清鮮的蝦味餃,相信大家都吃過。

皮白如雪、薄如紙,半透明、內餡隱約可見。咬下去就像擠壓一塊海綿,那種油脂的甜香隨著湯汁一起湧出來,簡直人生都得到了滿足!

圖源:攝圖網

但是對於廣州番禺的劉小姐來說,蝦味餃卻成了他的陰影……

上周五(12月27日),劉小姐與朋友來到天匯百貨鍾村店購買了一包蝦味餃。

回家打開後,發現蝦味餃已經變質了,這讓她很是生氣。

現場劉小姐打開封存蝦味餃的包裝袋時,記者聞到一股強烈的腐臭味。

蝦味餃腐臭變質了??這也太噁心了吧!

記者從劉小姐當日的購物小票可以看到,這包105g的海霸王蝦味餃單價為9.59元。

劉小姐表示,當晚她去超市找負責人退貨,並提出這種情況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最低應該賠償1000元。

劉小姐:「不過他們就要我們先回去等,星期一的時候再給我們回復。」

然而,當劉小姐星期一再次來到這家百貨店時,工作人員的態度卻發生了轉變,「他說產品不是他們那裡買的,不能賠錢。」

對於此事,百貨店負責人龔經理表示當時接到客戶投訴之後,他們第一時間也與客戶溝通了賠償事宜,但是他認為賠償一千元並不合理。

龔經理:「我們可以給你十倍的賠償,但是她就一口回絕,一定要一千。」

龔經理告訴記者,由於之前公司也碰到過職業打假人,所以對這類情況尤為謹慎,之後也專門調取了進貨批次進行核對。

從進貨記錄上看,基本每個月百貨都會採購一批最新生產日期的海霸王蝦味餃,一次25包。目前在百貨店內展銷的,也都是12月12日生產批次的蝦味餃。

但究竟之前每一批次的產品是否都被售盡,這個信息卻未能在記錄中顯現。

針對該次事件,律師表示:

如果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按照我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應該按照食品價格的十倍賠償,如果價款的十倍不足一千元,按照一千元補足。至於商家質疑對方屬於職業打假人,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不足以免於賠償。

說起來,職業打假人還真是令人頭疼,這個存在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還讓真正維權的人面臨困擾。

不過DV君認為,作為商家,也要遵守法律法規,有懷疑的話需要拿出證據,不要用猜測代替定論。

更重要的是,要學會尊重顧客,維護好與顧客之間的關係。只有這樣,生意才能做得長久。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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