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成都業主辦居住證明 社區:不認戶口簿要物管開證明
王女士展示戶口簿和物管蓋章的空白居住證明
律師說法
有戶口簿 要物管開證明 社區畫蛇添足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劉秀律師認為,戶口簿是居住地最直接的法律證明,社區要求物管再開具證明有些畫蛇添足。如果懷疑戶口簿不真實,社區可以向派出所核實。社區開證明是生活中常見的麻煩問題,但關於社區如何開證明,目前無法律可依,屬於行政管理範疇。「從方便社區居民和人性化角度考慮,應當儘量簡便易行,同時行政管理部門應出臺措施,儘量減少到社區開各種證明的情形。」
「物管的居住證明難道比戶口簿還有權威性?」近兩日,為開一紙自己住在轄區的證明,市民王女士跑了兩趟社區,可因為沒有物管出具的「居住證明」,拿著戶口簿的她均無功而返。社區工作人員稱,不認戶口簿,只看物管開的「居住證明」。
王女士不解,她是小區業主,戶口簿上的家庭住址也在這裡,不知為何還需要物管的「居住證明」……
帶戶口簿去社區開居住證明 沒開到
市民王女士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去年5月,她因病在成都一家三甲醫院住院治療,出院後遺失了發票等相關票據。「我購買了商業保險,還可以報銷2000多元!」王女士稱,2月16日,她持社保卡、身份證等證件前往醫院,被告知需要社區或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方能進行有關查詢。
「我需要查詢發票的存根,醫院要求出具身份證明作為留底,我是能夠理解的!」王女士表示,醫院向她提供了「證明」模版,需證明的內容包括本人系某公司員工或某社區居民,及本人的身份證號碼。
2月17日下午,按照自己的居住所在地,王女士帶戶口簿前往躍進社區開證明,但未能開到。她說,社區工作人員要求她回小區,找小區物管開「居住證明」,之後再到社區來開「證明」。
物管的「空白證明」比戶口簿還管用?
「物管的居住證明難道比戶口簿還有權威性?」王女士有點納悶,回到小區後,她還是找物管開了一張「居住證明」,「物管說,臨時戶(租住戶)才需要物管開『居住證明』。」王女士告訴記者,她是小區業主,戶口簿上的家庭住址也在這裡,不知為何還需要物管的「居住證明」。
昨日上午,王女士掏出一張蓋有物管公司公章的空白「居住證明」,她稱這就是從小區物管處獲得的,「上面的信息隨便填,這樣的證明難道比戶口簿還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