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國古代是實行的封建制度,但是在這樣的封建制度之下,官員的等級也是劃分十分明白的,就像我們國家現在官員的制度一樣。清朝官員等級劃分成了這兩類,一個是九品,一個是18級。酒品就是從1到9品,但是這兩個評級又有正副之分,所以就有了18級。
雖然每個等級之間看著只是差了一級,所以我們認為他們之間的權利也就是差了一個級別而已,但是古代卻對這個方面十分有講究,我們看到的只是權利少了一個,差距也是不大,但是對他們來說卻是十分有問題,如果你仔細觀察,就會發現。
不管官員是在哪個品級,就要實行哪個品級的制度,而且這個品級的官員不能使用別的品級的衣服和禮節。比如只有超過五級上的官員,才能穿指定的服飾和佩戴指定的珠寶,一品官員能佩戴紅寶石,二品官員能佩戴珊瑚,一旦越級,就會受到相應的處分。
雖然在清朝,從一品大員和正二品大員都可以兼任總督,但是如果從一品大員擔任了總督,那就不需要行禮,但是如果從一品大員擔任的總督,那還要兼職兵部尚書,這才能達到品級所對應的官職,但是如果正二品大員擔任,就只需要擔任總督就行,因為只有從一品大員總督,加上兵部尚書,才能是從一品大員的位置。
而且如果從一品大員和正二品大員同時擔任總督,那這個二品官員就要向從一品大員行禮,雖然他們的職位相同,但是卻在評級上有所不同。而且他們除了這樣的差距之外,所享受福利都是有差別的。所以大家現在看出差距來了吧,雖然兩個之間只差一品,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卻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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