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治療 踝關節急性損傷時,通常採用「POLICE」(保護Protest,適當負重Optimal Loading,冰敷Ice,加壓包紮Compression,抬高患肢Elevation)保守治療原則。雖然關於冰敷和加壓包紮的療效一直在進行研究,然而其療效幾乎沒有科學研究的支持。一般認為,冰敷的主要目的是:a)血管收縮,尤其是微血管收縮,來減輕局部的液體滲出,從而減輕腫脹;b)局部溫度的驟降,提升了局部疼痛閾值,使得疼痛主觀上變得不明顯。目前的證據顯示冰敷對減少急性與創傷相關症狀的療效不明確。目前也沒有證據來支持單獨使用冰敷可以減少腫脹、疼痛及改善功能。同時進行運動療法時,冰敷比熱敷減少腫脹的效果更明顯。與標準的功能治療相比,冰敷和運動治療相結合能夠在短期內使得踝關節功能得到顯著改善。加壓包紮對急性外踝韌帶損傷的療效也沒有證據來支持。目前沒有研究報導休息和抬高患肢對外踝韌帶損傷的療效。
功能性治療是臨床上踝關節韌帶損傷的治療策略。功能性治療(3~5d的休息、冰敷、加壓包紮、抬高患肢和早期負重,之後在踝關節保護下開始積極鍛鍊)可以使患者儘快的重返工作和生活。非甾體抗炎藥可用於急性外踝扭傷的患者,主要目的是減少疼痛和腫脹。然而,使用NSAID時應注意其併發症及其可能抑制或延緩自然癒合的過程。急性外踝韌帶損傷後,Kerkhoffs認為,持續4~6周的功能支具保護結合運動治療要比大於4周的石膏固定療效好。最近的證據表明,短期(<10天)的石膏固定或剛性支具可以減輕疼痛、水腫,改善踝關節功能。急性外踝韌帶損傷後可以使用足踝支具或繃帶,這些護具不同於剛性固定,患者能夠在受保護下進行患肢負重。有文獻顯示,與繃帶相比足踝支具或半剛性支具應作為首選,因為它們能有效降低踝關節扭傷的發生率,具有使用操作簡單、可重複使用、易於調節、成本低等優點。在急性期外穿彈力襪無助於治療急性外踝韌帶損傷。然而,功能治療的成功取決於韌帶損傷的嚴重程度。如果外踝扭傷伴隨韌帶撕脫骨折,其治療效果可能不如單純韌帶損傷好。
外踝韌帶損傷患者的運動治療方案主要包括神經肌肉和本體感覺練習。急性損傷後早期進行協調和平衡訓練等運動治療的療效是肯定的。它們可以減少扭傷的復發率以及功能性踝關節不穩的發生率。此外,還能夠更快地恢復和改善踝關節功能,能夠更快的重返工作和運動。手法關節松解可以短期改善踝關節屈伸活動度。手法關節松解也可減少踝關節疼痛。人工手法治療結合運動療法,比單純運動療法(3級)效果更好。
外科治療 對於踝關節急性外側韌帶損傷的外科治療一直在大量進行,但並不是所有的患者都需要通過手術來解決症狀。目前,外科手術主要適用於外踝韌帶損傷後慢性踝關節不穩、綜合性治療沒有療效的患者。據報導急性外踝韌帶損傷手術治療的遠期療效與功能治療是一致的。手術能減少扭傷復發率及反覆扭傷導致的骨關節炎的風險。最近Han等的Meta分析表明,手術治療對踝關節活動度和踝關節不穩的恢復效果明顯優於功能治療。踝關節反覆扭傷可能與韌帶鬆弛程度增加有關,手術可以解決韌帶鬆弛的問題,有助於防止踝關節反覆扭傷。但是有證據表明,外科手術治療會導致術後恢復時間長、踝關節僵硬發生率高、踝關節活動範圍下降等術後併發症。60%~70%的患者通過非手術治療的效果也很好。儘管對慢性損傷和急性完全外踝韌帶斷裂後進行手術的臨床效果良好,但功能治療仍然是首選,這也避免了不必要的侵入性治療和併發症風險。然而,治療方案必須個體化,必須權衡手術併發症和患者經濟情況。手術治療可能更傾向於專業運動員,以確保更快地恢復比賽。
手術治療需要綜合考慮以下因素:不穩定類型、力線、韌帶鬆弛度、體重、既往治療史、運動要求、腓骨長短肌的功能、距下關節、是否合併腓骨肌腱的撕裂等。對韌帶撕脫性骨折實施手術的爭議並不大,可進行韌帶修補縫合,若骨塊較大時,也可以進行骨折復位、內固定。若保守治療3~6個月後仍有踝關節不穩定的症狀,專科查體、應力位攝X線片或者MRI提示踝關節機械性不穩表現者,建議手術治療。治療慢性踝關節外側不穩的常用術式是解剖修補,韌帶直接修補技術能夠不犧牲自體肌腱,維持正常解剖位置和運動範圍,相對簡單,且創傷較小;常用的包括Brostrm-Gould術式,該術式將韌帶重疊縫合緊縮,或者重新附著在骨上,同時將伸肌支持帶加強縫合,進一步增加踝關節穩定性。若患者為翻修手術、體重大、韌帶質量較差或缺損、全身韌帶鬆弛或對運動能力要求高,可行解剖重建術。解剖修補或解剖重建外踝韌帶時既可以行關節鏡下手術,也可以進行切開手術,他們都能獲得滿意的臨床結果。解剖重建移植物來源可以選擇腓骨短肌腱(全部或者部分)、半腱肌肌腱、異體肌腱等,短期均能取得良好的臨床療效和安全性。重建韌帶時注意韌帶張力,否則會限制距下關節活動,降低患者滿意度。若合併有關節內病變,包括距骨骨軟骨損傷、游離體等,可同時在踝關節鏡下行微骨折、游離體取出等。對於單純行踝關節外側韌帶修補或重建的患者,術後第1天可以在一定範圍內活動踝關節(主要以背伸為主),大部分文獻中要求患者術後早期避免完全負重4~6周,也有文獻提到早期就可在支具保護下負重,加強肌力訓練和本體感覺訓練,然後逐漸增加功能訓練;對於合併距骨骨軟骨損傷,行病灶清理和微骨折的患者,應早期活動踝關節,避免術後踝關節活動範圍下降,負重時間可以稍微延後。在評估術後能否重返運動時,要綜合考慮關節穩定性、肌力、關節活動度恢復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