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截肢部位的名稱,主要是依據解剖學來區分的。但是,當與假肢名稱並列時,如上臂截肢短殘肢和上臂截肢長殘肢,前臂截肢極短殘肢和長殘肢、腕關節離斷或掌部截肢等情況,假肢的名稱與解剖學名稱就不一定完全一致。
一、肩胛胸廓截肢
正如其名稱一樣,肩胛胸廓截肢的切除範圍包括肩胛骨和鎖骨組成的上肢帶及上肢的所構成部位。因此,截肢部位的皮下即是胸廓,形成了一個陡峭的面,不存在運動部分。
二、肩關節離斷
肩關節離斷是在肩胛骨關節盂和肱骨頭構成的解剖學肩關節(肩胛上臂關節)處的離斷。
肩關節離斷後,上肢帶保留下來,並保存了肩胛骨的運動功能。
三、上臂截肢
上臂殘肢的長度通常是用殘肢長度與上臂長度的百分比來表示的。上臂長度是由肩峰突起為起點到肱骨外上髁的距離。殘肢長度的公式如下:
殘肢長度=肩峰突起至殘肢末端長度(cm)/上臂長度(cm)×100
當殘肢長度為上臂長度的30%時,因殘肢長度至多相當於腋窩部位,從解剖學角度來看,雖保留了肱骨,但也很難配製假肢接受腔。開處方時,一般都按肩離斷假肢來處理。
當殘肢長度為上臂長度的50%,即短殘肢時,殘肢的活動性不能充分發揮,因而上臂接受腔適配困難,難於保證接受腔的適配性能。
當殘肢長度為上臂長度的50-90%時,稱為標準殘肢。無論其長度和外觀形狀都是上臂接受腔適配的最適合的條件,而且殘肢的活動性幾乎接近正常,對吸著式接受腔及開肩式接受腔都很適用。
當殘肢長度佔上臂長度的90%以上時,因殘肢末端留有肱骨隆起部,所以接受腔適配困難。同時,無法使用單元式肘關節。開處方時,應考慮使用鉸鏈式肘關節。
四、肘關節離斷
肘關節離斷的殘肢較長,上臂和肩部動作基本保持正常。但是,由於殘肢末端肱骨髁隆起部太粗,所以接受腔適配困難。
因殘肢過長,無法使用單元式肘關節,只能使用鉸鏈式肘關節。製作假肢時在裝飾及功能性方面都有一定難點。
五、前臂截肢
前臂截肢的長度通常是用殘肢長度與前臂長度的百分比來表示的。前臂長度是在肘屈曲90°,前臂迴旋中間位置情況下,由肱骨外上髁到尺骨莖突的距離。殘肢長度是由肱骨外上髁到殘肢末端的距離。
1.當殘肢長度是前臂長度的35%時,稱為極短殘肢。由於殘肢過短,肘關節的活動區域實際上只有一半,因而接受腔適配困難,殘肢也沒有迴旋機能。
2.當殘肢長度是前臂長度的55%,肘關節的活動區域實際上約為正常人的80%左右,殘肢雖有小量的迴旋機能,但沒有什麼實用價值。
若使用插入式接受腔,其支持性能不好,很難獲得穩定的適配。而使用明斯特式或諾斯韋斯頓式等髁部懸吊式接受腔,則可解決這些問題,大大增加假肢的實用性。
3.當殘肢長度是前臂長度的55-80%之間時,因殘肢長度適中,即使使用插入式接受腔,也能獲得穩定的裝配。當殘肢過長時,使用髁部懸吊式接受腔穿脫比較困難,也不能有效地利用殘存的60%以上的旋轉機能。
4.當殘肢長度超過前臂長度的80%時,前臂迴旋機能可保留70%以上(可旋轉140°以上)。但是,因殘肢末端部肌肉組織少,缺乏柔韌性,經常發生殘肢磨傷。因此,在接受腔適配上應注意保護殘肢端部。
在接受腔選擇上,通常使用全接觸插入式接受腔,將接受腔與殘肢末端稍稍扁平的形狀進行良好的配合,可以提高實用性能,並可防止殘肢損傷。但是,若殘肢長度過長,則應採取與下述腕關節離斷同樣的措施。
六、腕關節離斷
在腕關節離斷情況下,幾乎保存了100%的前臂機能,殘肢本身的功能性很強。
為了發揮前臂的迴轉機能,一般選用插入式接受腔。但在製作接受腔時,應充分考慮到殘肢末端橈尺關節隆起部位。為了便於穿脫和提高殘肢與接受腔的適配性,多選用開口式或開口加蓋式結構。
七、部分手截肢
在部分手截肢時、多數情況都保留了腕關節的機能,因而上肢機能正常,殘肢的自身功能性也比較高,在日常生活中能起到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