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在婚姻中一直是個很敏感的話題,新婚姻法保護的不只是男人婚前買的房子,同樣,也在保護女人的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要不要轉換為夫妻共同財產,不管之於男人,還是之於女人,都應該是建立在自願的基礎上的。沒有人能強勢逼迫一方拿出來,個人覺得,如果真的存在強迫情況,那麼最好就不要拿出來。
前段時間,有個讀者來訴苦,說他最近很苦惱,苦惱的緣由就是關於他妻子的婚前房產問題,他說,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事情是這樣的,他老家是在農村,家庭條件並不是太好,跟他老婆結婚的時候,他自己沒房沒車,但因為他妻子和他感情很好,他自己也屬於踏實努力的那種人,所以哪怕經濟條件不好,他們最後還是結婚了。
而他們婚後住的房子,是他妻子在婚前她家人幫忙出錢買的房子,確確實實屬於她妻子的婚前財產。
他父母本來是在老家住,但因為上個月他妻子去醫院檢查發現懷孕了,兩老聽說後,就立刻過來了。如果只是單純的過來看一看倒也沒什麼,問題就出在兩老想就這個機會在他這常住了。
他們現在住的這個房子並不大,兩室一廳,算是剛剛好的剛需房,但是他爸媽對此不是很滿意,哪怕知道這不是他兒子買的房子,也還是一直在他面前說房子太小了。
他也知道他父母是那樣的人,本是打算聽一聽就過去了,沒想到,才住了一個星期後,他爸媽就開始各種給他洗腦,告訴他,讓他妻子把這個婚前房子賣掉,換了錢再把手頭積蓄湊一湊,去買一套大的房子,到時,他們老兩口能搬過來一起住,並且能幫忙照顧他已經懷孕的妻子。
而且,還跟他說,為了讓他們壓力不那麼大,他們老兩口也可以湊一湊,支援個五六萬,不會讓他們為難。
他這麼一聽後,覺得也蠻有道理的,的確,現在的房子不大,一家人都住進來的話,肯定是很擠的,於是,他就去跟他妻子說:「老婆,我爸媽讓你把婚前房賣了,換個大點的房子,到時他們搬過來一起住,這樣的話,還可以照顧你。」
結果,他沒想到的是,他妻子想也沒想,就直接跟他說:
「憑什麼,這房子是我爸媽出錢買的,我不可能賣掉的!要買大房子,那也得等我們兩湊夠了首付再買。再說,我生孩子可以自己帶,不用麻煩你爸媽,我婚前就跟你說過,我們最好不要跟父母同住,你也答應過的,怎麼想反悔了?」
他妻子一席話,讓他頓時覺得有些慚愧,的確,房子是他妻子爸媽買的房,是他妻子的婚前財產,如果賣掉重買,那就變成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的。
本來,他妻子都沒嫌棄他窮,還是要嫁給他,結果他爸媽卻和他一起,算計起了他妻子的婚前財產來,他頓時覺得臉上燒得慌。
不只如此,他媽媽因為一直覺得他妻子家有錢,所以總想著要拿捏一下,想要找機會給個下馬威,如果真住到一起了,那麼可想而知,往後的家庭生活肯定婆媳爭鬥不休。
所以,他最後還是決定聽他妻子的,等兩人湊夠了首付再換大房子,他爸媽的話,的確,也最好不要住一起。
可等他把這個決定告訴他爸媽後,又導致二老極度不滿,不停的說他不孝順,說他妻子不孝順,他就這樣,夾在中間,很是為難。
我聽完後,只有一個感慨:男人啊,真的不能這麼拎不清。
這個問題其實本來就沒什麼好苦惱的,他想要盡孝,那麼問題,努力掙錢就好了。就算他父母說的再在理,他妻子的婚前房產,只要他妻子沒有自願拿出來,那他都沒有理由去要求他妻子。
強迫妻子把婚前房子賣了買大房子,接公婆過來一起住,那不是孝順,那是道德綁架。而且,這婚前的房子還是他妻子爸媽出的錢,他妻子不願意就更情有可原了。
再說,既然兩人婚前有過口頭協議,婚後不跟父母同住,那就應該堅持下去,言而無信,不管在什麼關係中,都是很惡劣的行為。既然都已經知道潛在的婆媳矛盾了,再強迫自己的妻子和老人同住,那往後的生活,不用想都知道會矛盾重重了。
給父母盡孝,不是偏要接到一起住,平時抽空多回去陪陪老人,生活上不讓老人苦著,精神上讓老人感覺到有陪伴,這樣就很好了。反而是那種強行住到一起,經常口角爭鬥,最後矛盾激化,導致最終親情疏遠,才是更大的不孝。
身為丈夫和兒子,怎樣來平衡父母和妻子關係,怎樣平衡原生家庭和新生家庭的關係,是身為男人的必修課。這一門功課的時間很長,願每一個有責任有擔當的男人,都要好好學習,不要缺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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