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你婚前那套房子給我爸媽住吧」「對不起,房子我賣掉了」

2020-12-18 禾田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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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禾田飛歌 圖 | 網絡

愛情一成熟就要落地進入婚姻。愛情一接地氣,現實問題撲面而來。

女生總對婚姻懷有不切實際的幻想,以為從此「清晨醒來,陽光與他都在」的生活很美好,殊不知,陽光和他確實都在,門外卻傳來婆婆喚你起床做早餐的聲音,別笑,這才是婚姻的現實。

吃飯睡覺、穿衣花錢,婚姻中的事情都是瑣碎的。事情雖小,但如果處理不好,它就會像一顆沙礫,慢慢磨蝕掉你們之間的感情。

所以,我們一再說,一定要先嫁給愛情,選擇和你喜歡的人生活在一起。因為喜歡、因為愛,你願意去理解和包容,願意作出部分退讓。

但這還不夠,還要選擇嫁給明事理的家庭。對方家庭有沒有錢、富不富裕倒在其次,關鍵是對方父母人品要好、要明事理。

婚姻不是兩個人在生活,而是兩家人一起生活。不論你婚後是否與公婆生活在一起,公婆對你們生活的影響卻是無形存在的。如果公婆不明事理,胡攪蠻纏,婚後的生活就是一種煎熬,你的他不知道應該站在哪一邊。而更多時候,你的他會偏向自己的父母,生他養他,親情無法割捨。

婚姻要幸福,自己也要有獲得幸福的能力,老生常談的經濟獨立、精神獨立,可不是一句空話,是血淋淋的現實。

《我的前半生》中陳俊生可是深情款款地對羅子君說過「我養你」,最後呢?為了一個與他精神對等、卻長相一般、還帶著娃的離異中年女人,不惜放棄他曾經也深愛過的女人。這才是婚姻的現實。你不僅要保持與你的他在精神上的同步成長,還要有經濟能力,能與他一起,給予家庭更多經濟支撐。

選擇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公婆要明事理、自己要獨立,三者缺一不可,才可以有幸福的婚姻。

可現實往往不如人意,不可掌控的因素,大多出現在第二條:公婆是否明事理。

人,可以自己去選擇;獨立,可以自己去努力,唯獨公婆不能自己去改造。

所以也就有了家庭矛盾、婆媳矛盾,在追求幸福生活的路上設置了障礙。

在婚姻的道路上,障礙跑肯定比平地跑來得更加疲憊。

讀者王思思(化名)在私信裡對我說,這日子過得真累,幾乎天天與婆婆鬥智鬥勇。這是她在出嫁前從來沒有想過的。雖然老公也明白她與婆婆之間的矛盾,但多數時候都在和稀泥,不能真的把自己母親怎麼樣。王思思說,她只能與公婆保持距離,不住在一起,不讓婆婆上門,儘量少與婆婆產生交集、產生矛盾,但婆婆卻是步步緊逼。

王思思生活在四世同堂的大家庭裡,她的老太太、奶奶、媽媽,還有嫂子之間,相處都非常融洽,不是沒有摩擦,但她們都會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積極溝通,生活非常愉快。

良好的家庭氛圍讓思思覺得,婚後與公婆住在一起是很正常的事情,因為他們年紀大了,她是要照顧他們的。而在她結婚前,父母還有奶奶也是這樣交待思思的。

所以在思思婚後頭幾年,小夫妻倆是跟公婆同住。她才發現,自己母親也是婆婆,但婆婆與婆婆之間的差距還是很大的。

記得新婚的第一天,由於前一晚朋友們鬧洞房,小兩口休息得晚,早上想睡個懶覺。婆婆卻在早上六點準時來敲新房的門,喊思思起床做早餐,說她要吃飽早餐出門鍛鍊,小年輕的,睡什麼懶覺。

思思沒有怨言就起來了,因為她在家也是經常看到母親或者是嫂子,一大早起來給老太太、奶奶,還有一大家人做早餐。

但這僅僅只是開始。從那天起,婆婆慢慢移交了家務,不管思思忙與不忙,做飯、洗碗、拖地、打掃衛生,都是思思的活。好在老公還算明事理,經常和思思一起做家務。儘管婆婆一直對思思白眼,讓她兒子休息,但她老公只是笑笑,手上一直沒停過幹活。

幹家務,只是累累身體,但後來婆婆的一系列「操作」,可是讓思思累夠了心。

漸漸地,思思發現自己房間裡經常少東西,有時是一瓶新買的面霜,有時是一條新買的項鍊,甚至自己買的衣服,有時也會穿在婆婆的身上,她自己還很欣賞,當著全家人的面誇自己身材保持得好,跟兒媳婦的身材一樣好。公公和老公不明就裡,也附和著。

思思剛開始也沒在意,心想婆婆用過穿過應該會還回來的。可等了好幾天,面霜依然在婆婆的房間裡,項鍊也還掛在婆婆的脖子上,衣服在洗過之後進了婆婆的衣櫃。

思思忍不住了,把事情給老公說了。老公說:「既然媽喜歡,就給她吧,我再給你買。」

思思說:「重點不是這個,重點是婆婆說都不給我說一聲,就進我們房間把這些東西拿走。」

老公有些不太高興:「那你的意思是說我媽偷羅?」

思思見老公有些生氣,也很不開心,明明是他母親不對在先,憑什麼衝自己發脾氣,口氣也很衝:「離偷也不遠了!」

因為母親的行為,老公與思思鬧起了冷戰。直到有一天,思思偷偷聽到母子倆在陽臺說話。

老公說:「你需要錢,你給我說呀,你怎麼還自己拿呢?」

「拿你的錢還需要說嗎?你的不就是我的嗎?跟你媽還分這麼清。」

「不是的。以前我沒結婚,你拿也就拿了,現在我結婚了,思思是知道我有多少錢的,你拿走了,你讓我怎麼給思思說?」

「怎麼說,她自己都不在意的,我拿她的衣服穿,她也沒說話呀,你還不如思思呢!」

思思一陣苦笑,婆婆把她維護家庭安定的苦心,視為她的懦弱和好說話。而老公看來也不想和他媽撕破臉,那就只有搬走。

思思想搬到自己婚前父母買的房子裡去,但老公不同意。於是小兩口用自己的錢付首付,另買了一處新房,自己還貸款。

在張羅買房的過程中,思思父母還想幫他們一下,但思思想到自己公婆在得知他們要買房時,一點意思都沒有表示,就婉拒了父母的好意。

一年後,房子一裝修好,思思和老公搬了出來。

與公婆離得遠了,走動少了,好多矛盾貌似消失了。可一時的寧靜,不代表婆婆就此偃旗息鼓。

果然,在思思他們搬走一個多月,婆婆找到思思老公,說他們住的房子想裝修一下,希望能搬到思思婚前的那套房子裡暫時住一下,等裝修完就搬走。

當老公回來跟思思商量的時候,思思一笑,對老公說:「你媽果然不想放過我呀。只是對不起,那套房子我賣了。讓你媽租房子住吧!」

原來,當老公跟婆婆說起買房時,無意中把思思那套房子說了出來。思思沒有放過當時婆婆若有所思的表情。聯想到婆婆一貫的行事作風,看看婆家因為他們結婚剛剛裝修一新的屋子,思思本能地感受到了危險即將來臨。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紛爭,她把那套房子掛牌賣掉了。

因為是妻子的婚前財產,老公也只能作罷,婆婆家裝修的事再也沒有提及。

一家人在一起,是和和美美地過日子,如果因為家人的關係,算準家人不會很計較,一而再再而三地算計,再好的感情也會在算計中被摧毀。

好在思思老公還算是間歇性地立場公正,才使得自己的婚姻在母親作妖下,還能保持完整。

婚姻的幸福,不只是一方在努力,而是兩家人都要為之努力。因此在婚前,對對方人品、父母人品、家庭氛圍的考察,真的非常重要。婚前花十分功夫,婚後才會有一分的幸福。否則,婚後流的淚,都是你婚前腦子裡進的水。

遇到一個人、融入一個家,不是簡單的事情。在婚姻大事面前,一定要慎之又慎。

因為餘生很長,一定要與溫暖與幸福相伴,才不負此生此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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