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導,農村承包地、集體經營性土地、宅基地被稱為農村「三塊地」。這「三塊地」不僅關係到億萬農民的切身利益,其所能產生的糧食、產業等收益實際也關係到每一個人。
1月1日,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正式實施,該法修改的重點,主要集中在土地徵收、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和集體經營性土地入市三大方面。新《土地管理法》有哪些變與不變?農民的權益將如何得到保障?
這兩年,安徽省金寨縣劉衝村村民方長山住進了新家。他家原來的老宅基地恢復成了耕地,種上了莊稼。方長山不但居住條件更好,復耕土地上的莊稼還給自己增加了額外一份收入。方長山說:「種莊稼、玉米可以出售,種花生,我們都是吃花生油。我2019年種玉米賣了接近一千塊錢。」
作為全國第一批33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之一,金寨縣從2015年開始了對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探索。金寨縣副縣長、金寨土地改革領導組辦公室主任朱寬江介紹,他們將移民政策、易地扶貧搬遷資金、農村危房改造和宅基地改革探索打包,共同發力發揮各項政策的紅利。朱寬江表示:「專門給了一個政策——允許像金寨這樣的國家貧困縣跨縣交易土地指標,先後交易了土地指標20000多畝,獲得了90億的資金支持。庫區移民每戶每人補償1.5萬元,貧困戶每人兩萬元,貧困戶和移民戶搬到新居基本不要花錢,讓群眾獲得利益最大化。」
截至目前,金寨縣自願申請有償退出宅基地的有24000多戶,其中貧困戶和移民戶佔比80%以上,騰退土地48000多畝。朱寬江說:「48000畝的土地騰退以後,我們進行了復墾,全部進行了流轉,進行了糧食作物的耕種,發揮了效益,增加了耕地保有量。」
據了解,金寨縣自願退出宅基地和騰退復墾宅基地的數量均居全國試點縣首位。新《土地管理法》正是在這樣的改革試點基礎上修訂的,「三塊地」改革是修改重點。在宅基地改革方面,新《土地管理法》在原來「一戶一宅」的基礎上增加了戶有所居的規定,同時,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中國農業大學中國土地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朱道林表示,這有利於充分有效使用土地,為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朱道林介紹:「城鎮化發展過程當中,一些農村宅基地出現閒置。這樣就涉及到農村宅基地如何退出和流轉的問題,所謂退出就是如何讓閒置的或者已經破舊的農村宅基地,如何恢復它的土地條件,或者復墾成耕地來騰退建設用地指標。」
自然資源部法規司司長魏莉華強調,《土地管理法》規定,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退出宅基地,前提是依法自願有償。魏莉華表示:「因為農民變成市民真正實現城市化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在整個過程中我們要有足夠的耐心。如果農民不願意退出宅基地,地方政府不能強迫其退出宅基地,必須是在自願有償的基礎上。」
在土地徵收方面,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介紹,在修改當中將保護農民利益作為基本原則和重要目標。楊合慶表示:「在徵地方面改革了徵地程序,要求政府在徵地之前開展土地狀況調查、信息公示,還要與被徵地農民協商,必要時組織召開聽證會,跟農民籤訂協議後才能提出辦理徵地申請,辦理徵地的審批手續,所以這極大保護了農民利益。」
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堅持土地公有制不動搖,堅持農民利益不受損,同時,也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將原來所用的「基本農田」全部修改為「永久基本農田」。魏莉華指出,這個修改不是簡單的文字修改,而是理念的重大轉變。魏莉華介紹:「目前已經完成了2887個縣級(行政區域)永久基本農田的劃定工作,這次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用途,要求永久基本農田必須落實到地塊,納入資料庫嚴格管理。總之,保護耕地,保護永久基本農田,是我們土地管理法的核心和宗旨(之一)。」
在永久基本農田這條紅線不能隨意變動的同時,《土地管理法》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採取了更靈活的辦法。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破除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的法律障礙:刪除了原來土地管理法的第43條——「任何單位或個人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使用國有土地的規定」,增加規定「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在符合規劃、依法登記,並經三分之二以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直接使用,同時使用者在取得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之後還可以通過轉讓、互換、抵押的方式進行再次轉讓」。魏莉華認為,這是最大的亮點:「這是土地管理法一個重大制度創新,取消了多年來集體建設用地不能直接進入市場流轉的二元體制,為城鄉一體化發展掃除了制度性的障礙。」
楊合慶指出:「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方面,改變了過去農村的土地必須徵為國有才能進入市場的問題,能夠為農民直接增加財產性的收入。」(記者朱敏 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