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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查看實習醫生不休不眠36小時後猝死,不算過勞?近日,臺灣一樁醫療官司引發社會關注。
這是一樁持續了6年的官司——2011年,臺灣成功大學實習醫生上林某,連續工作36個小時,隔天被發現猝死在浴室。家屬告上法院,但法官認為,"這是屬於實習醫生學習的部分,不能算是過勞。"
小編找到6年前的報導——
據相關報導:臺灣成功大學實習醫生林某2011年4月27日在宿舍猝死,在其猝死前,從25日早上值班到26日晚上,長達36個小時不眠不休,且發現醫院打過多通急電找林。家屬質疑林某過勞死。但實習醫生是學生身分,只能獲得平安保險理賠,即使真是「過勞死」也求償無門。
臺灣衛生主管部門處長石崇良認為,值班的頻率不能超過3天一班。而猝死實醫林某妹妹則表示,其兄長就是3天一班,她哭訴:「好不容易再剩一個學期就要畢業了,他身體這麼健康,就這樣突然走了,我真的不能接受。」
這是6年前家屬開記者會的畫面,林妹失聲痛哭
林父:「那個健保卡都沒有就診記錄,結果就這樣子……他一個月就回來一兩次,就這樣不見了」
如今6年過去了,林爸爸依然在為兒子奔波,與院方的官司還在繼續,家屬依然等不到過勞超時的認定。法官認為,"這是屬於實習醫生學習的部分,不能算是過勞。"
林爸爸不死心,直說「就算是學生的身份,還是有為醫院工作。法律究竟保障了什麼?」
今年2月再次開庭時,法官問:上訴人起訴請求450多萬,願意和解的金額是100萬,被上訴人願意付多少和解?院方的回覆是:醫院已經在事發後募得360多萬,交給家屬,已經對家屬負責,院方能負擔的金額60萬。
法官希望雙方和解,勸說「不如雙方各退20萬,不如80萬和解看看」新聞媒體將此形容為「像是在菜市場喊價一樣。」
在這位實習醫生走後的第六年,爸爸依然在為兒子奔波。
(原標題:實習醫生工作36小時猝死,算不算過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