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暉
2016年1月,現任職務為江西贛州鐵路公安處副調研員吳非,選擇了一種「激烈」的方式來解決己方跟生意夥伴之間的江湖恩怨:他在網絡上發出一封實名舉報信,舉報上市公司——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829.SZ,下稱「天音控股」)於2013年在贛州市的兩宗股權轉讓中涉嫌利益輸送。
吳非向經濟觀察報表示,「(舉報對自己)有影響也不會再回頭,天下一定有講理的地方。」其表示,自己擁有一級警督的警銜、曾在南昌鐵路局指揮中心工作。
對於舉報信中所言的兩宗股權轉讓,天音控股復函表示,轉讓嚴格執行內部流程,依法依規,公平公開的原則尋找戰略合作夥伴。
不過,圍繞著這兩宗股權轉讓的一些疑團,仍舊未有解開。
兩宗股權轉讓
2013年10月24日,天音控股公告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以通訊方式召開,董事會同意公司轉讓子公司江西省祥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祥源公司」)51%股權和子公司江西星宇置業發展有限公司51%股權(下稱「星宇公司」)的議案,並將議案作為臨時提案增加到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中進行表決。
祥源公司和星宇公司兩家公司所對應的,是贛州市火車站附近兩宗土地的開發權,出讓控股權意味著天音控股將放棄這兩宗土地的開發主導權。
股權轉讓發生之時,祥源公司註冊資本為850萬元,星宇公司註冊資本為800萬元,天音控股對兩家公司的持股權均為100%。
天音控股稱,為引進戰略合作夥伴,提升目標公司的經營運作效率,公司擬與于都縣福豐置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福豐置業」)、珠海景順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珠海景順」)籤署《合作協議》,共同經營目標公司。
經過評估增值和溢價之後,天音控股把祥源公司49%的股權給福豐置業,轉讓價為人民幣23156.422萬元;2%的股權給珠海景順,轉讓價為人民幣945.16萬元。類似的,天音控股把星宇公司49%的股權給福豐置業,轉讓價為人民幣23460.22萬元;2%的股權給珠海景順,轉讓價為人民幣957.56萬元。
股權轉讓的同時還有一個代償約定,即祥源公司欠天音控股的股東往來款8500餘萬元,以及星宇公司欠天音控股的股東往來款5300餘萬元,均由股權受讓方——福豐置業代為償還,實際上福豐置業拿下這兩家公司49%的股權總計花費為6億元人民幣。
舉報事宜
吳非對天音控股的舉報,也正是基於祥源公司和星宇公司這兩家公司的股權轉讓。
在舉報信中,吳非稱,祥源公司和星宇公司實際上並無太大業務和業績,只是兩家公司名下分別有兩塊土地,即贛州站北區「A-03-03地塊」(174畝)和「B-01-01地塊」(166畝)。所以,天音公司和福豐置業合作,以合作和股權出讓方式開發自己子公司名下的土地。舉報信中稱,上述兩塊土地,位於贛州火車站附近,極具商業開發價值;兩塊地都是多年前贛南果業(天音控股的前身)以極低價格從贛州市政府取得,擱置多年沒有開發,現在土地價格暴漲,兩塊地升值巨大。
吳非稱,其掌握的一份《土地項目合作協議書》顯示,前述受讓49%股權的福豐置業,實際上是三名自然人胡倫貴和謝華勇、黃石峰等合作掛名參與交易的公司,換言之,天音控股轉讓的前述子公司擁有的土地開發權,實際上被胡倫貴、黃石峰、謝華勇等人獲得。這份協議的籤署時間為2013年10月17日,顯示有四方人員籤字畫押的手印,比天音控股公告的合作協議籤署時間(2013年10月22日)還要早。
吳非提供的另外一份《補充協議》則顯示,在2013年10月22日天音控股籤訂前述合作協議的當天,黃石峰、謝華勇、胡倫貴、福豐置業等四方就一紙協議另行約定,站北區B-01-01地塊的開發權歸黃石峰單獨所有,站北區A-01-01地塊的開發權歸胡倫貴和謝華勇所有。協議同時還確認兩塊地產生每畝60萬元的溢價款,其中50%用於「運作費用」。補充協議均顯示有四方籤字畫押的手印,按照協議每畝60萬元溢價折算下來,這兩塊地在天音控股股權轉讓協議籤署的當天,即分別溢價了1.04億元和9960萬元。
此外,另一家受讓2%股權的珠海景順,在一年後獲得天音控股1910萬元資助。
謎局未解
經濟觀察報記者隨後致函採訪天音控股,詢問2013年這兩宗股權轉讓時的相關情況,天音控股復函表示,天音控股轉讓祥源公司和星宇公司49%的股權嚴格執行內部流程,依法依規,公平公開的原則尋找戰略合作夥伴。
目前這兩家公司的土地開發情況為:星宇一期工程已經封頂並大面積預售,二期工程已全面開工;祥源一期工程商貿城已經封頂,並進行銷售登記。
關於吳非的所謂「舉報」,天音控股稱此事乃吳非與他人之間的利益糾紛,跟上市公司之間並無任何聯繫。如果公司收到舉報受理機關的詢問並要求答覆,將會如實向投資者反饋情況。
經濟觀察報記者亦向天音控股董事長黃紹文發信聯繫,但未獲得回音。
在吳非對天音控股兩宗股權轉讓的實名舉報中,仍有幾處疑點,天音未能解釋清楚。
疑點一,即天音控股於2013年10月22日與福豐置業籤署的合作協議時候,是否知曉吳非舉報中提及的福豐置業與另外三人籤署的關於兩宗地塊的《土地項目合作協議書》、《補充協議》和《補充協議二》的存在。這三份協議在天音控股對兩宗地塊仍然擁有49%的權益時,就界定了土地開發權和土地價格的溢價。
疑點二,受讓2%股權的珠海景順,拿走2%股權的真實目的是什麼?珠海景順的股權轉讓款總額大約是1902萬元人民幣。
一年之後的2014年11月24日,天音控股發布公告稱,決定對珠海景順進行財務資助,資助金額為1910萬元,年利為7.5%。兩者金額相當,天音控股沒有公布對珠海景順進行財務資助的理由。
疑點三,福豐置業拿走祥源公司和星宇公司49%股權的同時,為何就能主導兩宗土地開發權?同時福豐置業為何要承擔兩家公司與天音控股之間超過1億元的股東往來款?
這些圍繞著天音控股出售子公司股權產生的謎團,要麼最終被解開,要麼隨著吳非的實名舉報信一起石沉大海。
舉報人吳非
舉報人吳非在這起事件中,雖然充當了重要角色,但其舉報動機也令人慨嘆。
吳非承認自己的妻子盧雪春與拿到土地開發權的自然人胡倫貴、謝華勇等人之間,存在著2500萬元的貸款(月利率3%,違約日息0.2%)糾紛。
經濟觀察報記者經過調查發現,天音控股上述兩宗股權轉讓交易,吳非公布出來的隱秘合同是一方面疑點,另外一方面,天音控股遲遲未能收到福豐置業的全額股權支付款(天音控股陸續有公告披露),後來對珠海景順的1910萬元財務資助也並未說明因由。
由於福豐置業未能足額支付股權轉讓款,經過三方協商,祥源公司的51%股權轉讓款由贛州市巨億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巨億實業」)承接支付,即祥源公司的土地開發由巨億實業和天音控股共同進行。
而星宇公司的股權轉讓款,福豐置業支付部分款項後,找來贛州市國瑞泰擔保公司和黃石峰、李玫兩位自然人代為支付後,最終於2014年3月20日方才支付完畢。
但福豐置業缺乏項目開發能力,星宇公司的土地一直沒有得到開發建設,後來天音控股、福豐置業、珠海景順與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籤署四方協定,決定引入恆大地產來進行項目開發,此宗股權轉讓案方才告一段落。
天音控股在接受經濟觀察報記者採訪時候表示,公司與吳非之間沒有任何債務糾紛,這些事情都是吳非與他人之間的糾葛,稱自己是「躺槍」,被舉報實屬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