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來立案偵查66人 其中公安民警(輔警)48人佔比72.72%

2020-12-14 荔枝網新聞

  司法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司法工作人員知法違法犯法,司法不公不廉,社會關注度更高,社會負面影響更大。

  今天(10月22日),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首次通過新聞發布會通報查辦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情況,併集中發布了6起典型案例。

  2019年以來,江蘇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56件66人。其中,今年1—9月共立案偵查31件35人,與去年同期相比,件數增長55%,人數增長34.62%。案件總體呈現以下特點:

  從主體身份看,公安民警(輔警)48人,佔比72.72%;審判人員14人,佔比21.21%;監獄民警3人,佔比4.55%;檢察人員1人,佔比1.52%。

  從職務職級看,副處級(含相當層次職級,下同)幹部2人,佔比3.03%;正科級幹部6人,佔比9.09%;副科級幹部10人,佔比15.15%;其餘均為科員級以下人員。

  從涉嫌罪名看,徇私枉法、玩忽職守、民事枉法裁判較多,分別為27件、9件、5件,佔總件數的73.21%;其他為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減刑、刑訊逼供等罪名。

  從涉案地域看,徐州、無錫、淮安、泰州立案人數相對較多,分別為14人、12人、9人和8人,佔總人數的65.15%,其餘各設區市也均有立案。

  在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上,江蘇檢方就通報了6起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典型案例,主體身份涉及公安民警、審判法官、檢察人員、監獄民警,涉及徇私枉法、民事枉法裁判、徇私舞弊減刑、刑訊逼供、執行裁定失職等罪名。

  附: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通報的6起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例:

  典型案例1:梁某某徇私枉法案

  【基本案情】2003年6月8日23時許,在徐州市銅山縣新區某小區,楊某全因懷疑翻牆入院的張某習曾到其家中行竊,遂與張某利共同毆打、逼問張某習致其受傷入院,2003年6月10日凌晨張某習經搶救無效死亡。2003年6月9日,時任銅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新區中隊中隊長的梁某某,在楊某全告知其實情並尋求庇護的情況下,夥同他人為楊某全找人頂罪,後在負責偵辦該案過程中,又故意隱瞞案件實情,以「頂包」人馬某剛為偵查對象,幫助楊某全逃避罪責。2003年6月至2005年春節間,被告人梁某某因此事多次收受楊某全財物共計7.6萬元。

  【檢察履職情況】檢察機關在辦理其他案件中發現楊某全有犯罪嫌疑,遂要求公安機關依法查明事實。經審訊,楊某全對故意傷害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楊某全、張某利將張某習傷害致死卻未被追究刑事責任,背後司法工作人員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線索初顯端倪。2019年6月10日,檢察機關對此案立案偵查,並對馬某剛故意傷害案監督糾正(經檢察機關提出抗訴,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指令再審)。省、市、縣三級院聯動,抽調10餘名幹警組成專案組,全力偵破。同年6月26日梁某某到案後,辦案人員耐心溝通,釋法說理,促使梁某某在事實和證據面前,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性,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表示認罪認罰。2019年12月25日,法院以被告人梁某某犯徇私枉法罪,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現判決已生效。

  典型案例2:魏某某民事枉法裁判案

  【基本案情】2014年,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原審判員魏某某在審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過程中,非法收受原告家屬單某某人民幣5000元並多次接受吃請,在明知原告方所提供的「單位勞動合同」「單位證明」和「工資發放單」等證據材料系偽造的情況下,仍予以採信,並將之作為判決賠償依據,致使原告多獲得傷殘賠償金及誤工費共計15萬餘元。另查明,2009年2月至2019年9月間,魏某某還非法收受他人財物62萬餘元。

  【檢察履職情況】2019年10月,泉山區監委立案調查魏某某涉嫌受賄犯罪一案後,檢察機關與監委及時溝通會商,召開聯席會議,就線索移交、案件移送等問題聽取意見,協調監委將發現的涉嫌瀆職犯罪線索移送檢察機關查辦。2020年1月8日,檢察機關依法對魏某某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立案偵查。

  檢察機關統籌力量,抽調偵查幹警,組建偵查團隊,形成市檢察院主導下的自偵案件「一體化」偵辦模式。針對魏某某長期從事審判工作的特點,圍繞案件關鍵點及影響定罪量刑的事實確定偵查重點、制定偵查方案,依法全面收集、調取證據,有針對性地開展訊問、詢問,在短時間內攻破魏某某心理防線,促使其認罪悔罪,主動交代犯罪事實。

  2020年8月28日,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魏某某犯受賄罪、民事枉法裁判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現判決已生效。

  典型案例3:汪某徇私枉法案

  【基本案情】汪某為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檢察院檢察人員。2019年3月,汪某的親屬仇某因涉嫌聚眾鬥毆罪被刑事拘留,仇某的父親仇某某請求汪某給予「幫助」,並送給汪某1萬元現金(案發前退回)。2019年4月10日,公安機關將仇某涉嫌聚眾鬥毆案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汪某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檢察機關內部信息系統查閱該案案情後,在明知仇某涉嫌犯罪的情況下,仍提供信息,讓仇某某通過律師王某指使仇某翻供,否認犯罪事實,致使仇某涉嫌聚眾鬥毆犯罪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未被批准逮捕。

  【檢察履職情況】2019年5月30日,鹽城市監委將該案線索移送檢察機關。同年6月6日,檢察機關以汪某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偵查。立案後,檢察機關制定詳細偵查提綱,第一時間詢問證人,提取相關書證,對汪某依法訊問。汪某陸續供述其收受仇某某錢財,利用職務便利通風報信,教唆仇某作出虛假供述的犯罪事實。2019年9月2日,該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同年12月23日,檢察機關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之中。

  典型案例4:趙某某徇私舞弊減刑案

  【基本案情】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間,犯罪嫌疑人趙某某在擔任江蘇省邊城監獄某監區副警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王某等六名服刑罪犯委託親屬所送的賄賂共計人民幣4.4萬元。趙某某明知上述服刑罪犯不符合「確有悔改表現」的減刑條件,在提請減刑過程中故意隱瞞事實,籤字同意呈報減刑,致使上述六名不符合減刑條件的服刑罪犯獲得減刑。

  【檢察履職情況】2020年1月,檢察機關駐監獄檢察室「檢察官信箱」收到服刑罪犯來信,反映監區另一名罪犯以找監獄民警幫助調整輕鬆崗位及保外就醫為由,詐騙其23萬元。檢察機關經分析評估,認為線索背後可能隱藏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遂依法開展調查核實。2020年6月12日,檢察機關依法對趙某某涉嫌徇私舞弊減刑罪立案偵查。 在偵查階段,鎮江市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主體責任,有針對性地制定偵查計劃,運用偵查一體化辦案模式,抽調基層院多名具有豐富偵查實戰經驗的同志參與辦案,有效形成偵辦合力。2020年8月20日,該案偵查終結,9月23日依法提起公訴。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之中。

  典型案例5:仇某某、周某刑訊逼供案

  【基本案情】2019年5月至8月,江蘇省靖江市公安局因刑事案件偵查需要,對犯罪嫌疑人夏某某採取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強制措施。因夏某某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拒不供述其涉嫌犯罪的事實,負責偵辦該案的某派出所教導員仇某某為逼取口供,指令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執行民警周某,採用限制飲食、休息的方式,致夏某某身體機能遭受嚴重損害。經司法鑑定,夏某某的傷情構成重傷一級,所患疾病與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飲食、休息不足、就醫不及時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檢察履職情況】涉案人員夏某某因病住院後,其家屬向檢察機關反映公安幹警涉嫌違法的問題線索。檢察機關審查認為,夏某某正值壯年,此前無重大疾病,但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體形急劇消瘦,表明其極有可能遭受不當對待,經依法調查核實後決定立案偵查。偵查中,檢察機關依法扣押了夏某某被監視居住及審訊期間的錄音錄像資料,對相關錄音錄像資料內容進行審查,準確還原了夏某某在監視居住期間被限制飲食、休息的情況。檢察機關為查明夏某某身體健康受損與變相逼供之間的因果關係,委託國內權威司法鑑定機構,對夏某某的病情和病因等進行鑑定。鑑定意見確認了變相逼供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2020年9月1日,檢察機關決定對仇某某、周某刑事拘留。同年9月15日,二人被依法逮捕。

  典型案例6:陳某某民事枉法裁判、執行裁定失職案

  【基本案情】2013年3月7日,梁某某、鄭某某訴某採石場、李某某採礦權轉讓合同糾紛案一審判決後,原告不服提出上訴。2015年1月20日,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原一審判決、發回重審。因被告某採石場負責人錢某某涉嫌集資詐騙罪被羈押,未能送達應訴材料。時任盱眙縣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的陳某某與原告律師協商撤訴無果,在原告沒有提出撤訴的情況下,於2015年9月17日指使書記員假冒原告名義列印撤訴申請,偽造合議庭評議記錄,並製作準許原告撤回起訴裁定書。2018年7月23日,改任立案庭副庭長的陳某某作為法院財產保全的執行人員,前往某有限公司項目部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嚴重不負責任,怠於履行查找等職責,沒有依法完成送達程序,致使項目部先後將20萬元和17萬元兩筆工程尾款匯給他人,給申請財產保全人王某某帶來重大經濟損失。

  【檢察履職情況】檢察機關受理線索後,抽調多名幹警組成調查組,對涉及的民事法律關係進行深入研究,針對陳某某有30餘年從事民事審判、執行工作經歷等特點,將辦案重心前移,通過調取相關法律文書、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結算清單、支付憑證等書證,初步鎖定陳某某犯罪事實。2020年5月14日,檢察機關對陳某某立案偵查。立案後,辦案人員多次赴外地調查取證,僅用兩周時間就形成可定案的證據體系。針對陳某某的特點,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教人,促使其認罪認罰。2020年7月23日,該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來源:江蘇公共新聞頻道/陳渝娜 編輯/袁錦生)

相關焦點

  • 江蘇一監獄民警受賄幫6名罪犯非法減刑,涉嫌徇私舞弊減刑犯罪被公訴
    據省檢察院副檢察長俞昕水介紹,2019年以來,全省檢察機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共立案偵查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56件66人,其中公安民警(輔警)48人,審判人員14人,監獄民警3人,檢察人員1人。 江蘇省邊城監獄民警趙某某徇私舞弊減刑案,就是其中一起典型案例。而該案的案發,則與一起詐騙案有關。
  • 雷洋案後續北京檢方對民警邢某某等5人立案偵查
    新華社北京6月1日新媒體專電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北京檢察」1日發布,日前,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完成對「雷洋涉嫌嫖娼被民警採取強制約束措施後死亡
  • 2019年!全國公安機關280名公安民警、147名輔警因公犧牲,6211名...
    公安部網站發布一篇文章,給出2019年民輔警因公犧牲、因公負傷的確切人數。在這篇題為《趙克志在安徽看望慰問基層民警並調研時強調:始終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安全穩定環境》的文章中,有一段文字準確告知了2019年民輔警因公犧牲、因公負傷的人數:公安隊伍是和平年代犧牲最多、奉獻最大的隊伍,僅2019年全國公安機關就有280名公安民警
  • 全國公安民警輔警13人被追授中國青年五四獎章
    第24屆「中國青年五四獎章」抗疫追授個人名單公布共33人入選全國公安民警、輔警13位戰疫勇士在列。他忠誠履職、愛崗敬業,辛勤工作、甘於奉獻,協助民警抓獲網上在逃人員10餘人,通過巡邏盤查抓獲各類違法人員20餘人,幫助求助群眾50餘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他主動請戰,連續20天堅持在疫情防控一線,不顧個人安危,恪盡職守。2020年2月11日,備勤期間突發心梗,經搶救無效因公殉職,年僅30歲。
  • 疫情以來近50名民警輔警殉職,七成工作中突發疾病去世
    2月26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安部副部長杜航偉在發布會上介紹,疫情發生的一個多月來,全國公安民警和輔警有49人因公犧牲。同日,湖北省公安廳官方微信公眾號「平安湖北」也發文披露:疫情發生以來,截至2月25日17時,湖北公安機關已有293名民警、111名輔警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4名在職民警因感染新冠肺炎身故。目前,88名民警、23名輔警被治癒。另有3名民警、1名輔警因公犧牲在抗疫一線。
  • 及時立案,派出所民警被以玩忽職守立案偵查
    2015年1月26日晚上,趙虎在一個歌廳包廂唱歌,一直放歌到第二天的凌晨。 唱太久了因身上帶的錢不夠,結帳的時候趙虎與歌廳工作人員發生衝突,被經營歌廳的唐某、謝某、唐某2等人打傷了。 趙虎向縣公安局紅土派出所報案,未得到處理。後經司法鑑定,趙虎構成輕傷二級。
  • 泰州興化派出所所長酒後駕車肇事 已被立案偵查
    現代快報記者獲悉,8日晚上,興化公安局發布情況通報,蘇天祥酒後駕駛無牌無證摩託車發生交通事故,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立案偵查。 爆料人在帖子中說,當晚蘇的家人朋友趕到現場後和麵包車司機發生了糾紛,最後多名警員趕到現場才控制了事態的發展。而由於蘇天祥在事故中受傷,隨後被送往醫院治療。
  • 北京檢方對雷洋案涉案5人立案偵查新浪新聞
    」線索的初查工作,認為符合立案偵查條件。來源:新華社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截圖  新華社北京6月1日新媒體專電(記者塗銘 熊琳)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北京檢察」1日發布,日前,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完成對「雷洋涉嫌嫖娼被民警採取強制約束措施後死亡
  • 湛江公安海選72名科級幹部 買官跑官派不上用場
    湛江市人大常委會委員陳華江直言不諱:「過去對公安的看法不是很好,認為公安選幹部,有的是花錢買的,誰給的錢多,有可能誰就上。」這種風氣嚴重影響了警察的形象,也讓警隊中想幹實事、想有一番作為的人,積極性受到打擊。「拉票、送禮、互相請吃飯、跑官要官,這樣的風氣應該剎一剎了!」  湛江全市6000多民警,誰能當幹部,到底由誰說了算?張榮輝決定來一次公開選拔。
  • 2020年青島市新時代 「十佳人民警察」「十佳輔警」發布
    2019年以來,先後參與偵破涉網違法犯罪案件352起(其中部督案件12起)、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464名。在去年秋冬嚴打整治專項行動中,該同志不等不靠,深挖擴線,先後破獲網絡刑事案件101起、刑事處理229人,辦理治安案件159起、治安處罰239人。
  • 平凡輔警路 甘為孺子牛——廣州交警支隊2019年度交通輔警之星側記
    他充分發揮羊城鐵騎的機動優勢,總能在第一時間發現擁堵節點,迅速排除擁堵險情,積極發揮輔警尖兵和模範帶頭作用,先後榮獲2018年交警支隊「交通輔警崗位標兵」、2018年廣州市公安機關「百優百佳輔警」等榮譽稱號。
  • 英烈已逝精神永在,向犧牲的民警輔警們致敬
    這是一組令人傷感的數據:2019年以來,雲南公安隊伍因公犧牲13人,病故50人,負傷237人。 在日常工作中,多少人民警察「5+2」「白加黑」地忘我奉獻著,每年都有超強度工作、倒在崗位上的民警和輔警。他們白天偵查辦案、晚上巡邏值守,嘴邊常說的是「我還能堅持」「我沒事兒」。
  • 龍川這2人分別榮獲河源市公安機關「110十佳民警」「110...
    龍川這2人分別榮獲河源市公安機關「110十佳民警」「110十佳輔警」榮譽稱號,看看你認識不~ 2021-01-16 16:4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天津港爆炸事故追責 11名官員被立案偵查
    記者昨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檢察機關對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主任武岱等11人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安評公司評價師等12人被刑拘  記者從公安部獲悉,8月14日以來,公安機關依法對瑞海公司及相關人員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立案偵查。8月20日,依法對提供安全評價報告的天津中濱海盛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以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立案偵查。
  • ...激勵鬥志 晉寧地區「72行大練兵、360行出狀元技能競賽頒獎
    >9月4日, 晉寧地區「72行大練兵、360行出狀元」暨公安機關全警大練兵警務技能競賽頒獎儀式在晉寧公安分局舉行,晉寧區總工會常務副主席張洪文、區勞動就業局局長楊林和晉寧公安分局黨委委員、政工室副主任閆國棟,政工室副主任路建偉出席會議,並為在技能競賽中獲獎的民警輔警頒獎。
  • 2020年第三季度資陽市檢察機關主要辦案數據
    立案監督 受理應當立案而不立案29件,同比0,監督公安機關立案22件,同比下降26.67%。受理不應當立案而立案案件14件,同比下降51.72%,監督公安機關撤案13件,同比下降50%。
  • 歲月靜好他們負重前行,去年以來廣東26名民警因公犧牲
    回顧匆匆過去的一年,全省廣大公安民警輔警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別是在新中國成立70周年大慶安保和澳門回歸20周年安保等重大工作任務,以及今年的抗擊疫情阻擊戰中,他們忠誠履職、無私奉獻、義無反顧、衝鋒在前,用鮮血和生命留下了永恆的印記。 據統計,2019年以來全省因公犧牲民警26名,輔警19名。
  • 2019年度「天津市最美女輔警」評選活動已啟動,快來為她們投票吧!
    作為一名共產黨員,她並未因自己是一名警輔人員而放鬆自我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她始終保持謙虛的學習心態,嚴謹細緻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積極協助民警做好信息化相關工作。她無怨無悔,任勞任怨,圓滿完成了各項任務。市公安局刑事偵查總隊 王琳王琳,漢族,33歲, 2012年5月參加公安工作,現任職於天津市公安局刑事偵查總隊四支隊輔警,擔任涉外案件翻譯及支隊內勤事務性工作。
  • 一份沉重的名單:抗擊疫情已犧牲72人
    這是截止2月11日媒體報導過的犧牲在抗疫一線的人員名單一共72人就在昨天分別有一位醫生一位輔警以及一位政府職工的名字劉大慶,吉林省鐵路公安處吉林北站公安派出所58歲民警。1月28日凌晨,劉大慶倒在抗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第一線,突發疾病不幸殉職。6.曾文聰,廣東省英德市公安局橋頭派出所輔警。1月26日,大年初二,曾文聰在短暫陪伴父母后便往單位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