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欠人500多萬,有錢也不還!陽江一「老賴」被法院判刑!)
判決生效後,黃某某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依法向王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被執行人財產申報表等材料,責令王某立即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但王某拒不履行。經法院多次傳喚,王某拒不到庭接受詢問,也不如實向法院報告財產情況,為規避執行,將廣州某寶有限公司更名為廣州某銀有限公司,且不按要求提供與廣州某寶有限公司相關的財務報表,使被查封的股權無法評估,導致案件難以執行。
2019年7月,陽春市人民法院將王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對其限制高消費,同年8月8日對王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並罰款50000元的決定,王某仍拒不履行。
被告人王某因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近日被陽春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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