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是中國最大的傳統節日。可能有些人還不知道,「春節」只是上個世紀初才興起的晚近說法。在古代傳統中,這個節日被稱為「新正、新歲、元日、元旦」等,「春節」則是另有所指。
不管叫什麼,民間都一直俗稱「過年」。過年其實不僅是春節,而是從臘八到元宵,甚至到二月二的一系列年慶活動。這裡我們就來把這一系列年慶的源流做一番梳理。
漢武帝確定以夏曆正月為歲首
在「過年」的一系列年慶活動中,除夕或者春節無疑是其中的高潮。
古時候,無論叫新正、新歲還是元日、元旦,顧名思義,都代表新的一年的開始。而「除夕」,指的也是新舊交替的那一個夜晚。
從物候上來說,一年又一年的輪迴轉換,四季更替,是最明顯不過的時間周期之一。古時候,人們也很早就有了「年」的概念。我國古代的年首先是與農作物一年一度的收穫相關。甲骨文中的「年」字,是人背禾的象形字。《說文》則稱:「年,谷熟也。」
一年周而復始,這當然是個值得慶祝的時刻。那麼,把什麼時候算作一年的開始呢?正如前面所說,穀物豐收是「年」的重要標誌,所以在我國的周代,把完成收穫的季節作為一年的開始。《詩經·七月》中記載了周人禾穀登場後人們慶祝歡樂的場景:「九月肅霜,十月滌場。朋酒斯饗,曰殺羔羊。躋彼公堂,稱彼兕觥,萬壽無疆。」周人以夏曆十一月為歲首之月,因此在十月末、十一月初過年。《詩經·七月》記載的,其實就是那個時候人們「過年」的場景。
直到漢代中期漢武帝的時候,才正式確定以夏曆正月為歲首,歲首在正月初一,稱為正月旦、正旦、正日。此後曆法雖然經過不斷修正,但這個一年開始的時間卻一直沒有改變。
歲首既然確定,相應的慶祝活動自然也就移到這個時間進行。正月旦是漢代皇家的重要慶祝日,朝廷要舉行大規模的朝會。皇帝清早上朝,接受文武百官的慶賀,同時百官也得到新年宴飲的賜贈,這時禮樂齊鳴,百戲騰躍,一片歡樂景象。
在漢代朝廷的影響下,正月旦也成為民間的節日。後世正月拜年的傳統即由漢代正日新年拜賀的習俗發展而來。
隋唐春節,稱為元日、歲日、元正。從唐代開始,春節成為政府法定假日,唐開元年間《假寧令》規定,元日、冬至各給假七日。元日七天假期是年前三天,年後三天。每逢元日,朝廷照例舉行早朝大典,慶賀新年。
宋元明清各代,春節稱為元日或元旦、新年。正旦朝會儀式依然是皇家的重要典禮。在民間,各種節慶活動也是越來越熱鬧。北宋「正月一日年節,開封府放關撲三日」,就是開賭禁三天,任百姓娛樂。無論是官員還是百姓從早上就開始互相慶賀。家戶店面都張燈結彩,平時的娛樂場所更是車水馬龍,平時難得出門的貴族婦女也盛妝出遊,到賭場觀賭。貧民小戶在年節也換上新潔的衣服,把酒相酬。
南宋時,年節出門遊覽寺廟宮觀的風氣很甚,寺觀遊人整天不斷。年節是人們聚會的良機,家庭宴會氣氛熱烈,「家家飲宴,笑語喧譁」。
明清時期,元日過新年的習俗更是固定化,我們在小說《紅樓夢》中就可以看到很多精彩的描寫。
「春節」是民國時制定的新稱謂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民國建立。
清朝被推翻後,採用什麼樣的紀年方式成了擺在革命黨面前的一件大事。辛亥革命後,各省都督代表在南京開會,決定為表示與封建王朝徹底決裂,採用世界通行的公曆。但對夏曆(民間俗稱為農曆、陰曆),也不曾宣布廢除或禁用。
公曆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臨時大總統,宣告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同時發布《臨時大總統宣言書》,宣言書末尾所署時間為「大中華民國元年元旦」。隨後,孫中山下令改用公曆紀年,並以 1912年1月1日作為中華民國建元的開始。
當年2月18日(壬子年正月初一),民間繼續過傳統新年,其他傳統節日也照舊。只是新年不能稱為元旦了,不免有點兒名不正言不順。
1913年7月,當時任內務總長的朱啟鈐呈上一份報告,稱:「我國舊俗,每年四時令節,即應明文規定,擬請定陰曆元旦為春節,端午為夏節,中秋為秋節,冬至為冬節,凡我國民都得休息,在公人員,亦準假一日。」自此,農曆歲首就由以往的「元日」「元旦」改稱「春節」。所以,「春節」的叫法不過才有百年的歷史。而過去在古代傳統中,「春節」只是對立春日的稱呼。
1928年,東北易幟,蔣介石以國民政府的名義發表宣言,通告「統一完成」。國民黨開始強力推行「國曆」(陽曆),並將舊曆視為「廢歷」。
1929年春節前,剛到任3個多月的山東省主席孫良誠便發布了「禁過春節」的通令,禁止商民過舊曆年,聲明自農曆小年起禁屠,過年勒令各商開門,照常營業,並指派密探,凡有見面賀恭喜者,罰洋五元。1930年,政府重申:「移置廢歷新年休假日期及各種禮儀點綴娛樂等於國曆新年:(一)凡各地人民應將廢歷新年放假日數及廢歷新年前後所沿用之各種禮儀娛樂點綴,如賀年、團拜、祀祖、春宴、觀燈、扎彩、貼春聯等一律移置國曆新年前後舉行;(二)由黨政機關積極施行,並先期布告人民一體遵照辦理,廢歷新年不許放假,亦不得假藉其他名義放假。」據時人記述,春節期間警察到關門停業的商店,強迫其開門營業,並將元寶茶及供祀的果品搗毀,有的還處以罰金,「甚至鄉間售賣曆本的小販,亦一併捉去拘役」。
然而,民間延續了上千年的農曆正月初一過年的習俗,卻是一紙行政命令難以改變的。雖然有種種禁令,老百姓還是繼續歡天喜地過他們的大年。1934年初,南京國民政府不得不承認「對於舊曆年關,除公務機關,民間習俗不宜過於幹涉。」民間又可以名正言順地過農曆春節了。
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決議,規定春節放假3天,正式以法令的形式確認了春節的地位。
年節系列之一
臘八 「臘祭」傳統和佛教文化的融合
「小孩小孩你別饞,過了臘八就是年。」在傳統的農業社會裡,到了臘八,就進入過年的氣氛裡了。
那麼,臘八節是怎麼來的?
在中國上古時代,「臘」本是一種祭禮。在商朝,人們用獵獲的禽獸舉行春、夏、秋、冬四次大祀,祭祀祖先和天地神靈,保佑百姓五穀豐登,共享太平。這四次大祀之中以冬祀的規模最大,也最隆重,後來稱為「臘祭」。因此,人們就將舉辦臘祭的農曆十二月稱為「臘月」,將冬祭這天稱為「臘日」。
臘日在早期並沒有固定的日期,一般在歲末的最後幾天。漢武帝頒布《太初曆》,確定以冬至後第三個戌日為臘日,時間大約在冬至後第三十七天,介於大寒與立春兩個節氣之間。
到了南北朝時期,農曆十二月初八被固定為「臘祭日」。這個日期的變化,應該和當時佛教節日的滲入有關。南北朝時期佛教大舉傳入中國,人們相信農曆十二月初八是佛祖釋迦牟尼成佛的日子。這一天各個寺院僧尼都要聚在一起共同紀念佛祖成佛,同時大興佛會,施捨臘八粥。
因為臘八節和臘日離得很近,而臘日祭祀祖先的活動逐漸轉移到元日新年時進行,臘日的祭祀活動逐漸式微,人們漸漸地將臘日移至臘八節來過了。
臘八節結合了傳統的臘日祭祀和佛教臘八佛祖成道日,逐漸成為一個民間的節日,原本是佛寺施捨的臘八粥,也褪去了它的宗教含義,成為了一種民間習俗。
年節系列之二
臘月二十三 漢武帝提倡祭祀灶神
小年是中國漢族的傳統節日,也被稱為祭灶節。最初小年是為了祭祀灶神,後來漸漸演變成了春節前的一個「準備節日」。
在不同的地方,小年的日期也不同。在古代,過小年有「官三、民四、船五」的傳統,也就是說,官家的小年是臘月二十三,百姓家的是臘月二十四,而水上人家則是在臘月二十五。中國北方長期以來是政治中心所在地,因此小年多為臘月二十三;而南方小年為臘月二十四;鄱陽湖等地沿湖的居民,則保留了船家的傳統,小年定在臘月二十五。
灶神起源甚早,商朝已開始在民間供奉。舊時灶神之所以受人敬重,除了因掌管人們飲食外,還因灶神是玉帝派遣到人間考察一家善惡之職的官。農曆十二月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灶神離開人間,上天向玉帝匯報這一年來每家的所作所為,又稱「辭灶」,所以家家戶戶都要「送灶神」。到正月初四再把灶神接回來,稱為「接灶」。
祭祀灶神的風俗,是從漢代發展起來的。《史記·孝武本紀》中記載,西漢時有位叫李少君的人十分重視灶祭。據說,漢武帝就是聽了李少君的一番鼓吹後,開始提倡祭祀灶神的。
灶神在漢代就演變為有名有姓的人格神,名叫蘇吉利,而且還有一個名叫王博頰的妻子。在秦漢以前的古代,灶神或為男性或為女性,到了漢代則變成灶君爺爺與灶君奶奶夫妻。
民間習俗中,奉祀灶君多用糖元寶、炒米糖、花生糖、芝麻糖和糯米糰子之類,以塞住灶神之口,不講人間罪惡。在今天,我國大多數人家已不再祭灶,但是臘月二十三吃糖瓜的習俗在廣大農村仍很盛行。
年節系列之三
鬧元宵 古老習俗融合佛、道因素
元宵,是新年的第一個月圓之夜,必然受到人們的重視。這就是「元夕」的意義,所以元宵節又稱「元夕」「元夜」。
道教產生以後,稱正月十五為上元節,還將它與七月十五中元節、十月十五下元節合稱「三元節」。
西域摩揭陀國每年十二月底(相當於中國夏曆的正月十五),要在城內做燃燈法會,紀念佛祖。隨著佛教傳入中國,漢明帝迎佛經於白馬寺,佛教合法進入中土,正月十五在寺廟、宮廷燃燈表佛的習俗也逐漸為人們所習用。
由此可見,元宵節是在古老習俗的基礎上,融合了佛、道的因素,最終發展起來的。
魏晉南北朝時期,不僅燃燈,還開始掛燈籠。但是隋代以前正月十五張燈主要是皇家貴族的活動,整個社會還不是很普及,從隋代開始,元宵節張燈的習俗才風靡於世。
元宵燈會的興盛從隋唐開始,歷代相沿。「元宵」作為節日名稱,大約出現在唐代。據《開元天寶遺事》中說,當時京城長安製作了高達八十尺高的百枝燈樹,立於高山之上,百裡都能見到。
唐朝皇帝為了舉國同樂,將以前正月十五一夜的燈會,延長到三夜,規定正月十四、十五、十六官家放假三日。為了讓人們通宵觀燈遊賞,節日期間取消平時的宵禁,讓人們盡情狂歡。
宋朝城市生活進一步發展,元宵燈火的盛況超過了前代,並且張燈的時間也由三夜擴展到五夜,從正月十三試燈開始,一直到正月十八為止。
看燈與吃元宵,是元宵節的兩大特色。元宵作為一種食品,最早出現在宋代,是由當時一種圓薄的餅發展而來。當時稱元宵為「浮圓子」「圓子」「乳糖元子」和「糖元」。
年節系列之四
二月二 龍抬頭原本是天象
二月二,即農曆二月初二,俗稱「龍抬頭日」,又稱「龍頭節」「青龍節」「春龍節」。相傳,這一天神龍開始抬起頭來,它可以興雲布雨了。
那麼,所謂龍抬頭,到底是什麼意思呢?這要涉及到我國古代天文學的一些知識了。
我國古代天文學家把日月五星運行的黃道帶劃分為二十八個天區,在天區裡有日月五行星在天空中的具體運行位置,人們可以依照這些星跡方位判斷季節和時辰。我國古代的二十八星宿又分為四個部分,稱「四象」,即東方蒼龍、北方玄武、西方白虎、南方朱雀,它們分別由七個星宿組成。其中東方蒼龍這一象中,角宿為龍的角,亢宿為龍的頸項,氏宿為龍的胸部,房宿為龍的腹部,心宿為龍的心,尾宿與箕宿為龍的尾巴。
春天農耕開始的季節,蒼龍星宿在東方夜空開始上升,露出明亮的龍首。每年的農曆二月初二晚上,蒼龍星宿開始從東方露頭,角宿即龍角,開始從東方地平線上顯現,大約一個小時後,亢宿即龍的頸項,升至地平線以上,接近子夜時分,氏宿即龍的胸部也出現了。這就是「龍抬頭」的過程。
過了二月二龍抬頭,下了雨,春耕也就開始了,人們又要為一年的生計到地裡忙碌起來,年節也算真正過完了。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程東
流程編輯: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