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來了!我們該如何看待徵收房地產稅?

2020-12-21 上海有色金屬網

SMM3月29日訊:近期房地產稅再次成為媒體和學者熱議的話題,兩會上再一次明確了今年將落實制定房地產稅法。關於房地產稅立法,近十年來一直是只聞其聲,不見其人,無數的學者、評論員對它進行過批判,也有無數的政府官員表示支持收房地產稅。

這兩天有關吳曉求的言論引來了無數的目光。國人民大學副校長吳曉求表示,從理論和邏輯上,沒有找到開徵房地產稅的理由。「作為一個經濟研究者,自己一直在思考房地產稅的基礎是什麼,但目前還沒找到, 實際上房價高是因為土地值錢,那麼土地不是我的,即使上面的建築是我的,但為什麼要對我徵稅呢?」

馬上,經濟學家曹遠徵就出來表示,他不同意這一觀點。曹遠徵解釋,在中國,土地確實是國有,徵收的房地產稅在某種程度上是持有稅。他說,不能從狹義的概念去理解房地產稅,應該從財產稅的角度討論和理解房地產稅。對目前的中國人來說,最大的財產可能就是房子,需要在財富代際更替中間做一個制度安排或者相關法律來調節,以保證公平,這是房地產稅的出發點。

讓我們先撇開這個問題,來看2015年人民 日報上的一篇文章。題目是未來的房地產稅不能成為惡稅,文中有兩段話非常發人深思:

我國實行城鎮土地國有制,個人並不能對城市土地擁有所有權。目前中國房地產的所謂70年產權,也不過是租借了70年的使用權。而佔房價最大份額的土地出讓金,就是一次性 交給政府的租金。那麼,對於租來的土地,徵收地產稅,有道理嗎?

這個問題非常簡單,在中國漫長的歷史上,都是分得很清楚,從不含糊的。從秦漢到唐朝中期以前,農民向皇朝的最大義務,就是要繳納「田租」,簡稱「租」。為什麼叫作「租」而不叫稅或者賦呢?因為,從秦漢到中唐,雖然土地私人佔有也很普遍,但大部分的土地還是國家所有制。在這段歷史時期,國家實行均田制,授田制和限田制,規定一對夫婦可以從國家得到若干畝耕地,死後還得還給國家,國家還定期進行調配。這說明,農民從國家租地耕種,對土地並不擁有所有權。國家除了向農民收租,自然也不可能再向農民徵收田賦或田稅之類財產稅。到了安史之亂後,土地私人佔有已經成為普遍趨勢,國家也無力進行土地重新調整,從那時候開始基本上承認了土地的私人佔有。這種情況下,國家自然不能再向私人所有者收租,而是改為徵稅,兩稅法就是從那時候開始的。兩稅法取代了租庸調製,不僅稅制變化了,而且土地所有制性質也變化了。宋朝開始,國家放棄了土地國有制,除了一些特定的官田外,大部分土地由私人佔有,國家只向他們徵收田賦或田稅。但大地主自己並不耕種,而是由客戶耕種,地主向客戶收租,而客戶只對地主交租,並不向國家負擔田賦或田稅。這種狀況一直到中華民國結束。

另外裡面還提到開發商所交的土地使用稅和土地出讓金完全是同一種東西,已經屬於重複徵稅,如果再加上新的房地產稅將形成三重重複徵稅,到最後就有可能成為一種惡稅增加納稅人的負擔。

到此我想結論應該是清晰無誤的,吳曉求的話是有道理的。也就是說,土地國有,那麼我們相當於租客租用土地,替開發商繳納土地出讓金和土地使用稅,本來就已經屬於重複徵稅。如果將來土地私有,那麼交房地產稅沒問題,而租金性質的土地出讓金就應該取消,那麼我想房價至少可以降一半。如果在土地國有的情況下繼續收房地產稅,那麼就如吳曉求所言,應該是找不到理由的。

相關焦點

  • 房地產稅是否存在重複徵收
    這不禁讓人聯想到此前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話題,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態要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向社會公布房地產稅法被列入第一類項目,在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等等。顯然,徵收房地產稅的準備工作已逐步完成。何時開徵?如何計稅?影響怎樣?房地產稅再次成為牽動人們敏感神經的焦點話題。
  • 人民日報海外版:徵收房地產稅確鑿無疑
    如果說之前各界對於「要不要徵收房地產稅」還有爭議的話,那麼這次大會發言人無疑是釋放了鮮明的信號——徵收房地產稅,已經是確鑿無疑的方向。現在輿論最關心的問題已變為,什麼時候收,以什麼方式收。  根據發言人的表態,房地產稅的徵收目前還在內部討論和徵求意見階段,離正式出臺還有相當的時間。對於一個影響廣泛的稅種,多麼慎重都不為過。
  • 房地產稅什麼時候開徵?徵收範圍+標準+稅費算法
    共有產權房、「兩限房」、經濟適用房等產權受限的房產如何徵稅?在已經繳納了高昂土地出讓金後,房地產稅應如何實現公平?開徵房地產稅之後是否還需要繳納物業費?  「對於房地產稅立法,我們需要冷靜思索,進行客觀、細緻、全面、理性地系統性考量,而不要輕率作出規定。」
  • 易憲容:土地私有制不是徵收房地產稅的前提條件
    但是,對此質疑聲音仍然是此起彼伏,有人就認為,中國為何要學習國外徵收房地產稅,中國的土地制度及房地產制度與其他國家都不一樣,世界上沒有哪個國有土地的國家要徵收房地產稅的。更有人認為,如果中國如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那樣,土地是私有的,那麼徵收房地產稅合法性瞬間成立,但是目前中國土地是國有制,土地財產當然也屬於國家所有,再加上中國住房所持有的土地只有70年的使用權,70年后土地上的附著物住房早就折舊為零了,住房財產價值最終只是土地的價值,房屋財產的價值實際上是土地財產價值。所以,屬於國家的土地財產憑什麼要個人來交土地的財產稅?中國徵收房地產稅沒有合法性。
  • 中國古代的房地產稅
    也就是說,「廛布」是對商人放置貨物於邸舍之中所收之稅,是屋稅與空間稅的結合,類似於後代的棧房稅。 許多學者認為,「廛布」就是中國最早的房地產稅,雖然關於它的徵收程序和標準已無法詳知,但說明中國古代房地產稅的徵收可以上溯至迄今約3000年之前。
  • 房地產稅怎麼計算 房地產稅徵收對象有哪些
    稅費方面的一些問題,大部分人都知道它的分量是怎樣,其實在於稅費當中,想要比較仔細的了解好一些事情,不是那麼容易的,房產作為現如今極為主要的物品,它的價格不僅很高,在於稅費上,他也有了不少聯繫,也因此,大部分人買房時,就會先關注到稅費計算,那麼房地產稅怎麼計算?
  • 深圳已經進入房地產稅時代了?
    二、什麼是房地產稅我國其實是在1951年8月8日至2009年1月1日期間是有房地產稅的,根據被國務院令第546號-廢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地產稅由產權所有人《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之所以被廢除是因為:(1)《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是1951年原政務院頒布實施的,1986年國務院頒布《房產稅暫行條例》後,對內資企業和個人統一徵收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僅對外資企業和外籍個人徵收。由此,在對房產徵稅上形成了內外兩套稅制的格局。
  • 任志強:房地產稅十五條論綱-虎嗅網
    四、房地產稅應有明確的用途。全球的房地產稅大多由地方政府和議會先確定稅收用途,由議會根據用途確定稅率。但中國目前除部分稅收確定了專項用途之外,大多未有明確支出規定。但對財產徵收的稅收應明確其與保護財產和使財產增值相關的用途,並扣除或減免現行已徵收的與財產稅相關的稅收。
  • 種種跡象表明,房地產稅已經「呼之欲出」
    文/房產老J近日,關於房地產稅出臺的問題又一次成為了大家熱議的話題。而從近期不同媒體、專家所表達的觀點和所釋放的信號來看,房地產稅真的是呼之欲出。從專家的建議我們不難看出,取消土地使用年限是在為合理的不動產稅收制度鋪路,而這個稅收制度大家也應該不難想到,那就是近期大家都在討論的房地產稅。之前,房產稅的徵收就傳了多年,逐漸的房產稅從單一的稅種變成了一個綜合性的房地產稅被提出。只不過兩者都是以房子為依託的一種稅費。當年面對房產稅就有專家指出過,房產稅的出臺「不合理法」。
  • ...房地產開發|房地產開發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
    1.納稅人及測算方式如,A地區的耕地佔用稅稅額為20元/平方米,房地產開發企業佔用耕地面積為1000平米,那麼耕地佔用稅為20*1000=20000元,為一次性徵收,且根據財稅〔2007〕17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耕地佔用稅平均稅額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實際佔用耕地的當天(未經批准佔用耕地的情形時
  • 房地產稅到底要起什麼作用?
    在此三天之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表示,健全地方稅體系,穩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在去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李克強就提到將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  這一消息隨即引發公眾的強烈關注。房地產稅將動誰的「奶酪」、徵收的方式是什麼、是否會影響房價等問題都處於討論的核心。
  • 「開徵房地產稅」遭質疑!這一稅卻提前來臨?
    作為房地產行業制度建設層面上的焦點問題,「是否要徵收房地產稅」一直都是整個業界以及百姓們熱議的一個話題。有關於這個問題,專家和百姓們自然地分成了「兩派別」。對大部分百姓而言,他們自然是不願徵收房地產稅的,畢竟很多人有著一種想法:「普通老百姓買個房子已經不容易了,還要徵收房地產稅、遺產稅、空置稅等,這讓我們怎麼吃得消啊?」。而專家們,自然也有著不同的意見。財政部財政科研所原所長賈康,是典型的「開徵派」。在涉及這個議題的會議以及論壇中,總是能看到賈康的身影。
  • 什麼樣的人最害怕房地產稅落地?
    從目前的博弈看,初期地方政府會傾向於輕稅重金,即少量徵收、低稅率,保留土地出讓金;但土地財政總有到頭的一天,屆時,房地產稅就會根據實際情況漲起來。不過,這個過程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也是經濟發展、各方利益平衡、市場穩定等多方面因素疊加的結果。
  • 房地產稅?唐朝就已經開徵了
    唐德宗建中四年(公元783)年五月初八,唐朝開始徵收「房地產稅」。只不過,那個時候還沒有這個「房地產稅」這個名字,當時叫「間架稅」。自從安史之亂以後,大唐帝國就在紛飛的戰火中不停的喘息,一直沒有緩過勁來,直到壽終正寢。建中四年的時候,距離安祿山起兵反唐,已經過去28年了。
  • 該來的都要來,不該跑的也跑不掉,房地產稅你怎麼說?
    對此,小編只想說,你看到的所謂「房地產稅方案」都是假的。 房地產稅遲早要來,但不是現在。 而深圳,很可能就是接下來率先試點的城市。 01 房地產稅最新情況 先來說說引發討論的新華社時評。 起源是最近深圳「打新熱」現象,新華社再次呼籲房住不炒,在具體舉措上,提到了「建立科學合理的房地產稅制度」。
  • 深圳房地產稅,這三大信號才值得注意
    原話如下: 「作為政府部門來講,我們對於房價上漲不是沒有考慮的,我們更多想通過一些標本兼治、精準施策的辦法來解決房價問題。我們現有的政策是有打補丁的空間的,剛剛提到的這個點是打補丁的點之一。我們不是沒有手段,我們準備了很多手段。」
  • 房地產公司城鎮土地使用稅如何繳納?何時開始?何時結束?有何優惠?
    下面就來解析一下,房地產開發公司「城鎮土地使用稅」,如何繳納?何時開始?何時結束? 案例 房地產公司城鎮土地使用稅繳納,如何正確把控? 嘉誠房地產開發公司2018年5月份通過「招拍掛」方式受讓一地塊,合同籤訂時間為2018年5月份,約定土地交付時間為2019年3月,實際土地交付時間為2019年12月份。2021年3月嘉誠房地產開發公司將該地塊投入開發,2023年3月開始對外預售。 那麼,嘉誠房地產開發公司「城鎮土地使用稅」,如何繳納?何時開始?何時結束?
  • 房地產稅要收了?
    房地產稅的徵收對象也是根據不同的稅種有不同的徵收對象,主要包括房屋、企業以及土地等。所以說房地產稅徵收不僅僅包括對房屋產權所有人徵收,還有一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商企業的房屋或租房的土地使用的徵收。近幾年來房價不斷上漲,有買房需求者,不問,如果房地產稅法落實了,會不會對房價有影響,房價是不是會下跌呢?答案是肯定的,房地產稅如果能夠得到徵收了,那麼房價勢必會受到影響。第一,這是一個很好的實現再分配的手段,持有房子多,交稅就多,這是一個很公平的政策。
  • 房地產稅「穩妥」VS各地高價地井噴,算是買房時機嗎?
    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健全地方稅體系,調整完善地方稅稅制,培育壯大地方稅稅源,穩步擴大地方稅管理權。又到了一年萬眾矚目的大會時間:其實提到房地產的內容接近沒有,唯一的這一句,也就只有幾個字: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
  • 若房地產稅真的來臨,房價會降嗎?
    建立科學合理的房地產稅制度,通過市場化手段抑制投資投機行為,或許能收釜底抽薪之效。  文章提到了「對持有環節的調控」,這很重要。現在樓市要納繳的稅主要在交易環節,比如個稅、增值稅,但是在持有環節的基本沒有(公司產權是)。如果只在交易環節增稅,到時稅收的費用只會表現的房子的成本上,對於住房供應有限的一二線城市來說,反而可能會推升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