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雍正年間的養廉銀制度,其他朝代怎麼評定清廉官員?
貪慾是人之本性,官員們對於錢財之貪是歷朝歷代都不可避免的事實。都知貪官汙吏的下場,卻始終有人為了這錢財而喪命,為了這錢財而喪心病狂。於是歷朝歷代都會出臺相關政策來抑制貪腐的程度。
我們都知道雍正年間的養廉銀制度,因為雍正想要抑制貪腐現象,既然貪汙是為錢財,那國家就為你支付高額的工資,保你以後衣食無憂,這樣便抑制貪慾,又出臺相關政策,嚴格打擊貪腐。於是養廉銀在最初的時候也是十分管用的,但是久而久之,隨著時間的推移,官員的懈怠,這項制度也喪失了活力。因此在乾隆年間,就出現了一代巨貪,何坤。
歷代官員肯定就都喜歡像包拯一樣的清官,那他們是如何評定清廉官員的?死後一身清廉,兩袖清風,為民為國做事,踏踏實實的為民謀利。歷代清廉官吏雖然風貌各異,但基本的「以廉為本」是其共同的特性。因為「廉」是一種美好的象徵,是一種品格。惟只有清廉的人能夠約束自己做事,懂得仁愛他人。清廉也體現在為人做事的日常生活中,比如說廉者為官寬惠、懂的仁愛他人、體恤下屬。
廉和貪始終都是對立存在的,每一個朝代有貪腐都會有清廉的官員。廉者看不起貪腐者,貪腐者也會用盡一切手段去拉其下馬,用自己的腐朽勢力去與之對抗侵襲,希望能夠與之同流合汙。而在貪官貪錢時,清官卻是堅於職位,為百姓們興辦學校,修挖水利工程,造福一方百姓。
回看前朝,在周朝時便出現了對廉吏的記載,而且文中還明確指出了關於清廉的標準,於是很多時候這便成了考察官吏政績的標準。以「六廉」:「善、能、敬、正、法、辨」為標準。
而具體解釋這六廉的含義就是,為官要善:善者應有仁愛之心,而為政者,就應該體察民情,懂民心,能得到百姓的認可。為官要能:能貫徹和執行命令。為官要敬:盡職盡責,永不懈怠。為官要法:依法行事,不違法亂紀。為官因廉辨:懂得辨別是非、頭腦清晰。
這六條標準,廉字位列其首這些都強調以廉為本的標準。無論是這之間的那一條,都體現出了清廉的特性,。而歷朝歷代,也都大體是以這「六廉」為標準的。廉者的公正廉明、法律平等、勤儉節約等優良品質,也都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因為無論是從前還是未來,這個社會所需要的也就是這些廉者,從政為民、為國,不為己的人。因為貪汙腐敗難以推進我們這個社會進一步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