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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四百一十條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2001年8月27日在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顧昂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對國務院提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四百一十條修正案(草案)》進行了初步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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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草案...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草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1997年3月13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通過)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 薛駒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主席團: 在本次全國人大會議上,各代表團於3月6日、7日、8日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草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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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對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會後,法制工作委員會將草案印發各省(區、市)和中央有關部門、部分高等院校、法學研究機構等單位徵求意見。中國人大網站全文公布草案徵求社會公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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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草案)》審議結果...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1993年10月30日在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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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2014年04月25日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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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草案)》修改情況...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 來源: 瀏覽字號: 大 中 小2005年10月28日 00:00:00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的提出,國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應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代表國家行使。有的提出,國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實際上有不少是由地方人民政府具體行使的,應規定地方人民政府也有權代表國家具體行使國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法律委員會研究認為,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國務院是它的執行機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重大事項有決定權與監督權,具體執行則是國務院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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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草案)》審議結果...
——1992年11月2日在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宋汝棼 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對海商法(草案)進行了初步審議。會後,法律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將草案印發省、自治區、直轄市、沿海城市和中央有關部門,並邀請中央有關部門和專家座談,徵求意見。法律委員會於10月12日、13日、14日和24日召開會議,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的審議意見和地方、部門以及專家的意見,對草案進行了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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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證法(草案...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證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 ——2002年12月23日在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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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2005年6月26日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上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周坤仁法律委員會經同內務司法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安部研究,建議適當降低罰款的數額和幅度,根據不同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分別規定為二百元以下、二百元到五百元、五百元到一千元三個檔次。對現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以處五千元、三千元罰款的幾類違法行為,仍然維持現行規定。 四、草案第十二條規定,對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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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款的解釋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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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初步審議情況的匯報 ——1998年6月24日在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李伯勇 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對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初步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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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草案)》審議結果...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1994年8月24日在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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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監督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2006年6月24日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喬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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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法刑訴法有關規定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 新華社北京4月24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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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草案)》的說明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草案)》的說明 --1997年3月6日在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王漢斌各位代表: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我向大會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草案)》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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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釋義 時間:2008-03-26 11:34 來源:中國人大網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了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在從事哪些工作時屬於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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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草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草案三次審議稿)》審議結果的報告——2007年6月24日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胡光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對勞動合同法(草案三次審議稿)進行了再次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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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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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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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25 07:01 來源: 新華社新華社北京4月24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