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全世界很多古代文明中,都發現過人殉這一殘忍文化。在郭沫若的《奴隸制時代·奴隸制的下限在春秋與戰國之交》一書中提及:「卜辭中常常用人為祭牲,與牛羊犬豕同用……」除了由掌權階層發起的各種祭祀之外,這種方式在民間也曾經長時間盛行,古代人在修建房屋時,有時會採用「打生樁」的方式來進行祭祀。
所謂「打生樁」,就是在一些建築工程動工前或施工中,採用活人進行祭祀的一種方式。在民間流傳一種說法,這種祭祀方式是從魯班開始。眾所周知,魯班是春秋時期的魯國人,又被稱為公輸盤,許多民間手工行業都將魯班視作祖師爺。那他為什麼會和「打生樁」扯上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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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打生樁」是記載於魯班的《魯班書》,不過這本書只見於傳言,並未流傳至今。這本傳說中的《魯班書》分為上下兩部,上部所記載的內容便是普通木匠所需要學習掌握的技術知識,學到了這些知識,便足夠讓一個人成為木匠,並以此謀生。而下半部《魯班書》,記載的就是一些木匠的厭勝之術。厭勝之術,簡單來說便是一種詛咒、祈禱的巫術。由於這些法門通常惡毒缺德,所以施術之人也要承受反噬。所以去學習《魯班書》下半部的人並不多。
古代由於科技生產落後,人們對於自然界的很多現象無法正確認識,便通通將之歸咎於鬼神之力。因此在春秋時期,人們修建大型房屋、橋梁,等較大工程時,如果出現倒塌等事故,便會造成大量工人死亡。負責建造工程的官員和工匠便將受到責罰,為了避免此事,他們便前去求教魯班。
魯班認為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在修建工程時壞了風水,所以當地的鬼神非常憤怒,便會對工程施以破壞。所以必須以活人獻祭鬼神,將被選中的人活埋在工地內便可平息鬼神怒氣,而活埋的人會成為該地的守護神,維護工程穩定。而且被選中做祭祀的人,最好是童男童女,因為兒童的純潔無瑕,更受鬼神歡迎。這種習俗就被稱之為「打生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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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打生樁的方法,也有許多傳言。例如說在修建橋梁時,需要一對童男童女做祭祀,將他們分別在橋頭橋尾的橋墩之內活埋,這樣整個工程便可平安無事,橋梁在修建好後也不會坍塌。
民間傳說著許多打生樁的事件。專家表示,據說秦朝官吏就曾經將苦役活埋在長城下獻祭,孟姜女的丈夫範喜良便是其中之一。因此漢末文人陳琳在《飲馬長城窟行》寫到:「君獨不見長城下,死人骸骨相撐拄。」在近現代也有一些打生樁的傳言,據說陳濟棠在1933年修建的海珠橋,就曾經以童男童女綁在橋墩上獻祭。在二戰之前的香港,也流傳著這一說法,有些家長甚至會用「打生樁」來恐嚇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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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根結底,打生樁是活人祭祀的一種方法,多見於奴隸社會時期。比如我國商朝時期,盛行用活人祭祀神靈祖先;西藏農奴制度時期,也存在活人祭祀的現象。一直到14 世紀,西藏各教派的喇嘛在修密法時,依然會採用人腦、脛骨、人皮以及內臟等作為貢品。
瑪雅文化和阿茲特克文化中,也有非常普遍的活人祭祀習俗。在一些文化中,這些被用於獻祭的人生視為神聖之物,在被處死獻祭之前他們會備受優待。
但是到了獻祭的時候,也要物盡其用。例如一些南非土著在獻祭人牲的時候,認為他們的眼淚象徵著雨水,所以會竭盡所能地延長他們的痛苦,其目的就是為了讓被獻祭者儘可能地流眼淚。
在古代,中國有許多活人祭祀的習俗,「打生樁」也好,河伯的「新娘」也好,以身投爐鑄劍也好,其主要目的都是為了求取神靈的庇佑。與全世界各地許多獻祭人生的習俗類似,人牲的選擇大多以兒童和處女為最佳,因為這一類人被認為最純潔無瑕。
結語
現在很多靈異小說或者盜墓題材的小說,都會出現「打生樁」之類的情節,隨著這些小說的流行,越來越多的人知道這一類祭祀習俗。看到這種橋段的網友們,也不禁表示:封建迷信害死人。但文學作品中多有渲染,甚至會強化其合理性。但其實對於這一類人類文明發展史上的醜惡陋習,我們需要更加正確的認識。
參考資料:
《奴隸制時代·奴隸制的下限在春秋與戰國之交》
《飲馬長城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