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專家建議進一步承認農民地權

2020-12-08 瀟湘晨報

近日,

新一輪土地延包30年工作有了新推進,

七部委參與的土地延包試點

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正式建立!

人口變動後是否重新分地,進城落戶農民土地延包等問題如何解決,這些重大問題仍為外界所關注。

國辦近日下發文件,同意建立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試點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據悉,該聯席會議由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國家檔案局、全國婦聯等7個部門和單位組成。

哪些是「重大問題」?

為何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從其主要職責也可以看出其承擔的任務之重:組織指導全國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試點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問題調查研究,協調解決延包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等。據國家發改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原所長、研究員肖金成分析,土地延包試點面臨的重大問題可能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在我國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的制度背景下,如何通過土地確權頒證落實承包權、用活經營權;二是在「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指導下,各地推進過程中還有一些矛盾。此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耕地如何進入建設用地指標去交易,也需要各部門共同研究。

那麼,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如何延包?農民進城落戶後承包地怎麼辦?無地和少地的農戶還有機會分到地嗎?記者注意到,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曾在2019年11月28日出席國新辦新聞發布會時表示:堅持延包原則,不得將承包地打亂重分,要確保絕大多數農戶原有承包地繼續保持穩定。絕大多數農戶原來包哪個地,還是哪個地。關於進城農戶的承包地如何處置,韓長賦表示:上述意見明確提出,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對進城落戶的農民,一方面可以引導他們在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下,將承包地轉讓或者退還集體,前提是自願有償。另一方面,也可以保留承包權、流轉經營權或者通過代耕託管等方式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他強調,對進城農戶是否放棄承包地,要尊重農民的意願,可以示範和引導,但不能搞強迫命令。

進城農民的土地這麼辦,

有專家持不同意見!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2月起,安徽、四川、山西、浙江等地已先後發文,確定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先行試點,探索制定延包的具體辦法。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桂華認為,當前,土地流轉的交易成本被大大提高,制約了農業現代化發展。 「可以預見,我國的城鎮化率未來將達到較高水平,那時幾億擁有土地承包權的農民都不在村。他們可能不怎麼關心村莊的生產、建設和發展,這將對土地資源造成浪費。」對此,國家發改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原所長、研究員肖金成表示,這是一個兩難的問題。一方面,土地流轉租金固然會增加農業生產成本;但另一方面,如果不對進城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作出承諾,許多農民就不願意把戶口遷到城裡,勢必會影響戶籍城鎮化率的提高。

農村宅基地的流轉,

「要由農民自己說了算」!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要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長期研究土地改革專家、京鼎律師事務所律師杜兆勇說,農村宅基地的流轉,到底是「保護」還是「傷害」農民利益,「要由農民自己說了算」。「現行宅基地試點只允許進城落戶農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這對於那些已擁有宅基地的集體經濟組織來說,宅基地的流轉就成了一句空話。所以,徵地制度、建設用地制度和農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必須三位一體整體推進,才能達到預期目標」。杜兆勇稱,農村農民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房不隨地走,地也不隨房走,和城市完全不一樣。他建議:「宅基地上的房屋應該房隨地走,在承認農民房產權的基礎上進一步承認農民的地權。」

素材來源:國務院官網、第一財經、華夏時報

責任編輯: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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