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魯迅,想必大家對他都不陌生了,而關於他的頭銜更是一大堆,比如什麼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民主戰士、中國現代文學的奠基人等等。總之,身為一代文豪的魯迅,身上光環閃耀,著實讓人敬佩。
但其實除了這些身份以外,魯迅還有另外一個神秘的身份,那就是——「土豪」!那麼,我們的這個魯迅先生,到底有多土豪呢?這還得從他在北京購買的那座四合院說起!
1919年,年僅38歲的魯迅先生花費3765塊大洋,在北京買下了一套32間的四合院,面積不低於500平!
能在北京買下一套32間的四合院?這魯迅該得有多富?
魯迅當時擔任教育部的科長一職,月薪在300大洋左右,兌換成人民幣,大概在1.8萬元到3.5萬元之間。因此這樣看起來,魯迅還的確是個大富豪,先不考慮其他的,就這工資來說,已經是月入過萬陣營中的一員了。
那麼,現在這套四合院價值多少錢呢?
按照當時魯迅先生的買價來看,3765塊大洋,兌換成人民幣大概是22.5萬-43萬之間。當然了,這個數字只是粗略計算出來的,並不準確,保守估計在40多萬。
放到現在來看的話,這套32間的四合院自然不止值這麼點錢,按照現在北京地區的房價來看,這套四合院隨隨便便上千萬,甚至更多。所以不得不說,這魯迅的確是個大富豪。
但讓人疑惑的是,既然他這麼有錢,為啥到最後卻要靠借債度日呢?他的錢究竟去哪兒了呢?
實際上,魯迅並非一開始就很有錢,也不是持續有錢。
魯迅從小生活在地主家庭,但是到了十七歲的時候,家道便開始中落,他的母親也不得不將自己的金銀首飾拿出來變賣才給他湊足路費,至於上的學校,也都是免費的南京水師學堂。
後來,魯迅東渡日本求學,學習先進的思想新文化,但很快家裡就負擔不起了他的巨額開支。因此在1907年的時候,魯迅只能被迫回國,賺錢以貼補家用。但是,剛回來的魯迅並沒有像我們所想的那樣,立即找到一份高薪的工作,而是在家鄉做教員,工資非常低。
直到1912年的時候,魯迅才開始擔任教育司第一科長,後來又被提拔為教育司僉事,這個時候他的薪水才有所增長,為350塊大洋。
而相比之下北京大學教授的月薪,也才是280塊大洋,普通助教老師則只有50到100大洋,至於中學編制和編制外老師的工資就更不用說了。所以相比下來,魯迅的薪資待遇還是很不錯的。
在當時,北京地區一個人每個月的生活費大概是3塊大洋左右。而當時的一袋三十斤的麵粉大概是1.5塊大洋,一丈洋布是0.8個大洋,100斤小麥也是價值1個大洋,豬肉也達到1個大洋8斤左右。
所以在當時,魯迅一個人,就完全可以養活一家老小,而且生活質量還不差。而也正是在這樣富裕的條件之下,魯迅先生才有能力斥巨資買下這一套四合院。
那既然這樣的話,魯迅的生活應該是越過越滋潤才對,怎麼到最後會靠借債度日呢?
原因很簡單!首先來說,他得養活一家老小,龐大的家族消費群拖累嚴重,醫療開銷又是一筆巨資。要知道,此時魯迅的四合院中,不僅只有他一家,還有他弟弟一家。
除此之外,魯迅還得為了維持生存狀態不斷地為自己充電,說白了就是購買書籍,這又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還有每個月都要給老家的母親和其他人寄去生活費,資助這,資助那,錢自然不夠用。
不僅如此,魯迅先生還是一個具有愛心的人,每逢水災、火災等,他都會慷慨解囊,捐助善款。再加上自身的人情來往,這一筆筆都是錢。
一個人抬水給三個人喝,水自然不夠喝。所以即便當時魯迅每個月能賺到很多錢,但卻始終無法一次性養活這麼多人,照理那麼多事。所以後來說魯迅得靠借債度日,也是可以理解的了。究其原因,到底還是龐大的家族拖累了他。
其實,關於魯迅的這些小故事,我們都可以在他的一些作品中找到答案,感興趣的讀者可以去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