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我國近代著名的文學家、思想家魯迅先生,也是一個民主鬥士和革命家,在亂世中用筆桿作武器,攻擊了不少人,拯救了很多人。在文學方面,魯迅先生不僅有傑出的貢獻,而且在革命道路上也有不小的貢獻。其一生充滿傳奇色彩,自帶不少光環,令人欽佩。除這些顯赫的身分外,他也是當時社會上的真正「土豪」。七年間,他花3765塊大洋在北京買了一個四合院,數量不少,現在值多少錢呢?
1919年,38歲的魯迅先生在北京買了一套四合院,房間足有32個,面積更是500多平,花了3765塊大洋,有人說他是「人間豪宅」。魯迅先生那時在教育部工作,每月大概可以領300大洋的薪水,現在的市場價值大約在18000到35000之間,當時的工資就可以達到這個水平,全憑工資算起就是個富豪了。而他的這套別墅當時也是225,000-430,000元。
以現在的市場價計算,他那套32平米的房子肯定值上千萬,也許更值,說他是個有錢人一點也不過分。其實魯迅先生確實出身富家,父親是個地主,自幼家境優渥,奴僕們從來沒有斷過,但在他17歲時,家裡發生了變故,漸漸地家風敗壞,淪為平民,母親為了讓他上學還變賣了自己所有的金銀首飾。稍大一點,他就去日本求學,在這期間學習了不少先進的文化,但是高昂的學費讓他退步了,沒有錢讀書,只好被迫回到中國。
剛剛回國的魯迅先生在家鄉只是個教員的職位,薪水很低,直到1912年他才升任教育部長,後來又升任教育司副司長,此時工資才翻了一番,能領300多大洋的一月工資,在一群教育工作者中,這是相當高的薪水。那個時候的北京一個月的生活費用大概是3塊錢,30斤麵粉1.5塊錢,100斤小麥1塊錢,8斤豬肉1塊錢,可見他的工資水平足以養活一家人,甚至綽綽有餘,所以能買下一個四合院實在是微不足道,只能算他一年的工資總額。
其實,從1912年到1919年,他只不過是住在出租屋裡,但是到了1919年之後,他家實在不允許他住在外面,因為家族人口實在太多,所以只好考慮買房子。魯迅先生之所以債臺高築還得從他的大家庭說起,那時他的二弟在他的幫助下也來北京工作了,後來三弟周建人也來北京讀書了,但是這兩兄弟並不是自食其力,而是拖家帶口,最後加起來整個四合院都成了人堆。
巨大的消費群體拖累不了他,加上醫療支出,每月支出也不少。再加上魯迅先生是一個文學家,每月要讀很多書,這又是一筆開支,還要養家餬口,還要每月寄生活費,這又是一筆開支。此外,他還非常富有愛心,每當有災難發生時,他都會自己出資資助那些貧困家庭,這樣就可以再多出一筆錢。總而言之,算上他一個月的薪水,雜七雜八的都不夠。
一人的力量實在有限,那麼多人等著他來撫養,他的薪水自然很快就要吃緊了,所以他必須借錢養家餬口。一九二三年,他和弟弟發生矛盾,搬出了這32間四合院,沒必要養那麼多人,於是他自己又開始租房,後來母親也搬出了四合院,住在裡面很不方便,於是他又買了一間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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