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一個講究人情的社會和國家。人們之間的人情來往和社會活動都少不了人情二字。我們在職場求職和填寫就職單位要求的表格內容時,往往會被要求填寫自己的直系親屬關係。那麼,什麼是直系親屬關係?男人的生活離不開女人,丈夫離不開妻子。一個男人,有了妻子,也就同時多了一個被成作嶽父母的親戚。女婿與嶽父母之間又是什麼親屬關係?
直系親屬,又分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兩種形式。直系血親,指的是由己身出和己由身出的人們之間的血緣親情關係。由己身出是指父母親與子女之間的血緣關係,也包括爺爺奶奶與孫子孫女之間的血緣關係、外公外婆與外孫子女之間的關係;己由身出是子女與父母之間的血緣關係,也包括孫子女與爺爺奶奶之間的血緣關係、外孫子女與外公外婆之間的血緣關係。
姻親是指因為婚姻而結成的親戚。男女兩個人彼此相識相戀結為夫妻,丈夫或者妻子就同時與對方原來家庭的成員之間形成了姻親關係。直系姻親指的就是女婿與嶽父母之間的關係,或者兒媳與公公婆婆之間的關係。
在我國婚姻法裡面,只有直系血親之間有撫養和贍養扶助義務。我們平時經常說父母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父母年邁體衰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生活自理能力時,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說的就是這個意思。直系姻親彼此之間沒有贍養扶助義務。即女婿與嶽父母、兒媳與公公婆婆之間沒有贍養扶助或者撫養義務。
當然,我國法律不禁止直系姻親之間出於情感和責任主動進行照顧活動。為了鼓勵這種品德高尚的情操和行為,我國繼承法裡還專門規定了一條:喪偶兒媳對公公婆婆生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喪偶女婿對嶽父母生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參與繼承。
這其中體現出來的,是我國民法總則規定的公民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