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8月18日,中國新聞攝影最高榮譽「金鏡頭」獎頒獎典禮正式上演,攝影作品《挾屍要價》全票通過贏得了年度最佳新聞照片獎。但就在頒獎典禮結束的第二天,照片當事學校--長江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李玉泉就刊文,質疑《挾屍要價》照片真實性。按照李玉泉提供的現場圖片和解讀,爭議落在2個地方:
1. 原本是兩艘船協同打撈,《挾屍要價》只有一艘。《挾屍要價》表達的新聞內容是否完整?
2. 揮舞手臂打撈屍體的白襯衫老者王守海被誤讀成談價者,他舉起手臂的瞬間,是否在談價?用一張照片展現事實是否足夠嚴謹?
網易新聞對話現場照片拍攝者張軼,和 「挾屍要價」首發媒體《華商報》記者郝建國。
回應:
質疑1:《挾屍要價》表達的新聞內容是否完整?
回應1:照片在允許的範圍內潤色,沒有大體剪裁。
質疑2:王守海舉起手臂的瞬間,是否在要價?用一張照片展現新聞事實是否足夠嚴謹?
回應2:照片是挾屍要價的經典瞬間。當時畫面是王守海向岸邊的群眾說,「說好的三萬六,錢沒有到,我只聽老闆的」。
上篇
張軼回應:「挾屍要價」照片完全真實
網易新聞:《挾屍要價》是什麼時候拍的,能否講一下當時的情形?
張軼:《挾屍要價》是在去年的10月24號,事發當天拍的。是事發後我大概3點左右趕到的,當時在到現場之後,我看到因為長江大學校方沒有及時的把撈屍費」沒有及時的全額付到,這些打撈者開始罷工,停止打撈。而且坐在船邊抽菸。
網易新聞:這張照片有沒有經過任何PS或者剪切處理?
張軼:我當時拍出來的照片是經過簡單的、可以在允許範圍內的潤色,但是並沒有大體的裁剪。「金鏡頭」的組委會他們也查看校驗過我的原片。
網易新聞:針對李玉泉的造假質疑,您能否確認照片是完全真實的?
張軼:完全真實,沒有造假,它就相當於「挾屍要價」的一個經典瞬間。
網易新聞:照片拍攝的角度是否帶有傾向性?您覺得它所表現的內容,角度完整,公平嗎?
張軼:我覺得它是公正公平的,我們拍照片第一要選擇角度,當時王守海那個擺手的動作,一瞬間,因為那個瞬間給我的第一印象是很直觀的,因為他擺手的動作非常快,不是特意的慢慢擺給你看,很快的一個瞬間。所以我拍那張照片,是最好解釋「挾屍要價」的,可以說是「挾屍要價」過程的一個瞬間,最準確的一個瞬間。
網易新聞:長江大學黨委部長李玉泉提出了質疑,他認為照片上的老人(王守海)只是將屍體打撈上岸,並不是在「挾屍要價」,您當時看到的情形是什麼?
張軼:我當時看到那個畫面就是王守海向岸邊的群眾說,「說好的三萬六,錢沒有到,我只聽老闆的」。
網易新聞:他在持續和學生討價還價嗎?
張軼:是老闆和學生在討價還價。
網易新聞:老闆是不是照片上那個人?
張軼:老闆在岸上,並不是《南方周末》記者所描述的在遮陽傘下面,老闆當時數錢的時候,收錢的畫面我也拍到了。
網易新聞:當時王守海在哪?距離您大概有多遠?
張軼:離岸邊很近,不是很遠。
王守海說「我只聽老闆的,說好了三萬六,沒到呢」
網易新聞:能否清楚的聽到他的對話?
張軼:能聽清楚,當時群眾很焦急,想要趕快把屍體打撈上來,還有一個細節你們很多人都沒注意到,擺手之前,其實屍體是早已打撈上來了,你仔細看照片會發現屍體右手邊有一個繩子已經打結了,打結了說明什麼?說明這個屍體是早已被打撈好的,只是由於校方沒有把錢拿到,及時付給打撈公司,屍體就沒有交給給校方。
網易新聞:對比《南方周末》2009年的採訪稿--「沒有一個當天的學生能夠回憶證實,執行打撈的王守海曾經手牽綁屍繩與學生談價錢」。您怎麼看這份調查的不同結果?
張軼:當時我隨後也採訪了幾個事發(現場)的學生,今天採訪問他的話,明天再同樣問他,他的回答是不一樣的,因為他們的記憶已經是一種碎片了,根本拼湊不起來,所以我只能把我看到的,聽到的向讀者展示出來就行了。
網易新聞:李玉泉還質疑照片上的老人王守海並沒有參與談價錢的具體過程,您是否看到他和校方領導談打撈屍體的價錢?
張軼:我還是那句話,當時(他說)「我只聽老闆的,說好了三萬六,沒到呢」,這其實就是一種砍價的過程,因為王守海和他老闆陳波是一個實體,你不能說他沒有直接去問長江大學的師生要錢,就不存在要價,因為他們是一個有限責任公司,他們每個人從中會得到利益,只是利益不同,分工不同而已,但是他們從事的是同樣的事,「挾屍要價」。我只是把這件事凝固成我的相片。
去年11月,「挾屍要價」在首發《華商報》上首發時,圖片說明中誤稱船頭著白色襯衫的「撈屍人」王守海為撈屍公司經理陳某。
照片拍攝者張秩說「這張圖片的使用的確是有暇疵,但這個暇疵並不是說明它是假新聞。就連荊州政府都已經確認'挾屍要價'這一事實確鑿無疑」
荊州人對「挾屍要價"早已習以為常
網易新聞:您剛才提到的 「挾屍要價」行業由來已久,能否談談?
張軼:對,每年寶塔灣都會發生溺水身亡的事件,很多本地媒體都會把溺水事件當做一個「溺水事件」發生,然後報導出來,但是對於「挾屍要價」的一直沒有報導。我曾經也採訪過別的遊泳的時候溺水身亡,然後撈屍者收取錢財。
網易新聞:您當時工作才八個月,是如何接觸這些行業內幕的?
張軼:這個不是什麼內幕,這個基本上是荊州人都知道的事情,它已經不是一個隱藏的了,已經是轉上了(明面),所有的群眾都知道的,它不需要隱藏的,它很隨意的。(有人)淹死了,船開到了,談價錢,我給你撈屍體,他們已經習以為常了。
因為這張照片,我沒法再在荊州呆下去
網易新聞:您拍攝的照片沒在自己報社發表的原因是什麼?
張軼:事發當天我拍的照片放在我們的資料庫裡面,因為我們那邊媒體不敢用這些東西。後來過了一個多星期有一次郝建國郝老師來採訪,跟我有了接觸,我就將這張照片以個人名義給了《華商報》,《華商報》首發了。
網易新聞:化名「真真」出於什麼考慮?
張軼:怕遭到黑惡勢力的報復。當地我們以前的報紙保護我,後來這個照片屢次獲獎之後,我覺得我不應該再待下去了,如果再待下去的話,對我的人身、生命安全構成威脅了。照片刊發之後,當地的公司放出話來說要做了我,所以就很無奈的離開了荊州。
網易新聞:您如何評價自己的獲獎作品?現在質疑和追捧同時出現。
張軼:我很平靜,因為我想到會有質疑,會有各種的壓力與質疑。但沒想到,「被害者」——長江大學的宣傳部長還出來替傷害他的人說話?我覺得很不可理喻。這個宣傳部長他並不在現場,他也只是聽別人告訴他整個事情,因為當天事發之後,長江大學並沒有什麼重要的領導到,那個宣傳部長我沒見過他在現場出現過的,而我一直在現場。
郝建國回應:大家對「要價」理解有誤差
面對網絡的質疑:「舉手的瞬間如何判斷是在談價」和《南方周末》記者的調查「沒有一個當天的學生能夠回憶證實執行打撈的王守海曾經與學生談價錢」,郝建國回應:
「挾屍要價」的含義不是討價還價,是說通過挾持著屍體拿到天價費用
網易新聞:根據《南方周末》2009年的採訪「王守海(撈屍人)完全回憶不起獲獎照片上手勢的含義」,而且和長江大學師生要價的是他的老闆陳波 ,照片標題的「要價」結論是建立在什麼事實基礎上的?
郝建國:挾屍要價的意思是說挾持屍體把錢要回來,不是討價還價的問題。他們上場的時候說的很清楚,不給錢不撈人,這是他們上場前說的話。 挾屍要價的含義,是說挾持著屍體要拿到36000塊錢的天價撈屍費,是這麼一個意思。
網易新聞:「挾屍要價」這個詞讓人覺得進行這個行為的人是照片上的王守海,但要價的人是他的老闆陳波。
郝建國:他們倆是共同的,他們倆是有默契、有合作的,不是王守海(音)一個人幹的,也不是陳波(音)一個人幹的,他們是共同體。他們都是這樣幹的,以前都是這麼幹的,就是說不給錢的話你就把屍體停著不要動。
網易新聞:李玉泉提出其他兩個不幸溺亡的救人英雄的遺體也是以「牽屍靠岸」的方式打撈出來的,您如何回應?
郝建國:他們怎麼打撈的我不太關心,我只關心方招的遺體怎麼打撈的,對於其他的我沒有調查,照片也沒有說其他兩個遇難者是怎麼打撈的,我是不知道什麼樣的。
「挾屍要價」的行為是需要譴責的。
網易新聞:您什麼時候開始介入這個事件的報導?
郝建國:應該是11月28號或者29號到現場的。(編者註:事件發生在2009年11月24日下午。) 當時有一個傳言,說見死不救,但是後來我們調查發現「見死不救」是一種誤會,不存在見死不救,只有挾屍要價,沒有見死不救。
網易新聞:您對現場的報導信源來自哪?
郝建國:我的信息源有,現場的大學生、現場的冬泳救援者,有現場的目擊者、攝影記者,有其他警察方面事後的調查,我是事後到現場的。
網易新聞:圖片說明是誰寫的?
郝建國:圖片說明是圖編寫的。我們報社的圖編。
網易新聞:您對這個新聞事件本身的看法是什麼?面對「挾屍要價」,您的立場是什麼?
郝建國:當然是譴責的,全世界人都會譴責的,這是當代見利忘義、唯利是圖的一個極端的例子,可以說在中國歷史上都是要留下不可以滅掉的一個事實。難道對這種行為不譴責嗎?是人的都不會對這種行為容忍的。
對要價的行為理解可能有一丁點誤差
網易新聞:能否再次確認照片的圖說和文字稿沒有任何問題?
郝建國:在首次發這個照片的時候是有瑕疵的,說撈屍者陳某,那麼這個陳某是不對的,這個是王守海(音)。但是在我的第二篇報導中已經把主人公的身份說的很清楚。
網易新聞:除了這個瑕疵以外您還有其他覺得不夠滿意的地方嗎?
郝建國:要價的行為理解可能會個別地方有一丁點誤差,但是本質的意思就是說要要錢的。你也可以把他理解成要錢,但是核心的意思一樣,就是以屍體為人質,然後要錢。
網易新聞:謝謝您。(完)